007:不当警察了,跟着飞仔光混
在闹市纵火是大件事。
社团火并更是大件事。
接到线人爆料,重案组、O记大佬亲自带走,守在了铜锣湾清风街的街尾。看着火焰滔天,各路人马提着砍刀打的血溅街头,新来的警员非常着急,然后带头的黄志诚,一脸痞气,坐山观虎斗一般拿着个望远镜看的非常开心,时不时的,还磕了个瓜子。
“头啊,都开嗮片啦,很大件事啊。你怎么一点都不着急啊。”警员阿莎急的跺脚,市民的生命受到威胁,作为警察的他们却是按兵不动,这让她非常郁闷。
“挑!急什么咧。有什么好急喔。来,吃点瓜子,喝口水。”黄志诚满是没所谓的回道,将望远镜递给了阿莎。
“阿头啊。死人怎么办啊?火势又那么大,烧伤无辜市民,到时候我们警察部门又要接到投诉啦。”阿莎根本没有心思吃任何东西,更没有兴趣去看什么现场火并。无非就是人砍人,砍死砍伤人,血溅街头罢了,这么血腥,有什么好看的?
“真的不看?有靓仔喔,还很猛喔!”黄志诚不以为意。只要不动用火气,不死人,就不用怕,投诉,要投诉也先投诉消防部门先。他嘴里语调轻松,然而心中却是大为震慑,惊叹道:“挑那星,港岛什么时候出了一个这么能打的年轻人,我怎么不知道啊。底下那班线人,只会拿钱不办事,这么劲的角色都不报给我。曹!这太猛了吧,这还是人来的!”
或许是因为黄志诚的惊叹,阿莎终于忍不住了,夺过黄志诚的望远镜,当她看到霍承光霸气捏着山鸡的时候,也惊叹了出来:“天啊,这少年又帅又猛,好像漫画里面走出来一样!真的帅啊!比电视里面的男明星都要帅!”
“阿头,还不出警。这个靓仔弄死了人怎么算?”霍承光的武力值实在是太强了,仿佛手一用力,山鸡就会死掉一样。阿莎认为霍承光只是走入迷途的少年,应该拯救一下,她赶紧再次大声呼喊起来。
黄志诚眉头微蹙,他也有些拿捏不准。
也在这个时候,手下递给了他一份情报,黄志诚迅速翻阅后,猛拍大腿,再次惊叹起来:“挑那星!原来这小子就是霍承光!人称慈云山新虎!这小子厉害,搞了很多个A货档口,食脑,聪明人啊!高中生而已,就带着班手下赚了不少钱!”
说着这话。黄志诚也是酸涩嫉妒万分。
他高中的时候,就算同女仔开房都要老爹老妈给钱,而现在,才十七岁的霍承光,一个月赚的钱,恐怕都比他一年的工资还要高!
阿莎很少看到司黄志诚对某人有这副表情跟评价,她将那些情报拿了过来:
霍承光:男,17岁;
父母:无;
职业:圣母中学学生;
社团背景:尚未加入任何社团。
主要事迹:近一个月闯荡起来的慈云山新虎,组织了慈云山一百多号手下在铜锣湾、尖沙咀、湾仔等地售卖A货,据调查,可能月入五万...
“超!月入五万?”
“真的看不出来啊!这么帅的少年,赚钱能力这么猛啊!”
“我一年的工资的工资都比不人家一个月的零头?阿头啊,我要加工资!”
阿莎也是傻眼了。
也是嫉妒极了。
人长得帅就算了,能打也就算了,赚钱能力还这么强?
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想到这里,阿莎差点吐槽:“姐姐不当警察了,跟着你卖A货行不行?”
“不错的小伙子。现在我们更应该淡定啦。霍承光,是聪明人来的,不会搞出火的。”得到了霍承光的讯息,黄志诚大定,一个这么能赚钱的人,一定是聪明人,聪明人不会光明正大的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弄死人。
“霍承光系醒目仔。但是那个山鸡呢,洪兴的人,看起来火药味十足,要拼命那样啊。”阿莎看到霍承光被一百多的洪兴打仔盯着,随时要啃食他的血肉一般,担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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