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铄本想尽快离开这个伤心地,但怎奈实力不允许,从没骑过马的他,只感觉肠子快被颠出来,不仅早餐全都吐了个干净,甚至整个人都瘫在了马背上,像是染了场大病。
汉末时期没有双马镫,必须要靠两条腿夹住马腹,可你越是使劲儿,战马奔跑起来的颠簸感,就越是会令你不停踢着马腹,反而会给战马传递出一个信息:
你太慢了!
快点、快点、再快点!
结果这可倒好,战马越来越快,颠簸越来越大,腿夹得越来越紧,战马接收到催促信号,怒了,因此速度越来越快,颠簸越来越大,腿夹得越来越紧......
连刘铄自己都数不清楚,他从战马上摔下来多少回来了,左胳膊上三块淤青,右腿上一大片淤青,别说走路了,稍微摸一下都觉得疼。
最开始摔下来时,刘铄还不服气,总感觉凭自己这颗聪明的脑袋,只需要多加练习两次,肯定能掌握骑马的动作要领。
但不曾想,直到他摔得七荤八素,满身淤青,没了斗志,仍然没有掌握骑马的动作要领,可这个时候,他真的连走路都费劲儿。
没办法!
刘铄只能继续翻身上马,瘫在马背上,晃悠悠前行,这感觉就好像你驾照还没考下来,却买了辆宝马车,结果不敢开太快,只能带速行驶,憋屈得要死。
谁曾想,这时的战马乖得跟只小花猫似的,走起路来稳稳当当,不摇不晃,刘铄准备先瘫一会儿,仔细想想该怎么骑马,然后再去征服它。
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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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马镫必须要搞出来,还有高桥马鞍,这样才能保证自己在战马上的稳定性,否则别说上阵杀敌了,能否正常赶路,都不一定呢。
双马镫倒是简单,做两个环,挂在马鞍两侧就行了,但这高桥马鞍只在前后加两块挡板,就可以了吗?
哦对了。
这东西太容易复制,还得考虑一下隐蔽问题,毕竟自己现在的实力太过弱小,一旦被别人学了去,那便得不偿失了。
还有便是屁股下面的软垫,不垫得厚一点实在是......
颠得蛋疼!
......
正当刘铄构思如何隐蔽双马镫、高桥马鞍时。
忽然!
树林里传出一阵呼喝声,跟着便有二十多个手持刀枪棍棒的悍匪,从林子里杀了出来,将刘铄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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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娘的!山下眼子说来了个富贵人,骑着高头骏马,鞍下的包裹有三个脑袋大,本以为路上耽搁久了,可能会错过,没曾想让二爷我窝在这里好一番苦等。”
“阿嚏—!”
戴着毡帽的匪首打了个喷嚏,抖了抖身上的枯枝荒草,怒气冲冲地道:“不会骑马就乖乖走路,这不丢人,有马却不会骑,那才叫丢人。”
遇到悍匪的刘铄,眼里没有太多的震惊,这一路走来,他碰到太多了,有好些个悍匪甚至还觉得他可怜,丢给过他两枚大钱,更有甚者竟良言相劝,试图拉他入伙,共同富贵。
心灰意冷之时,刘铄甚至还动过落草为寇的想法,给他们当个军师,每天过着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秤分金银的舒爽日子。
等着发展壮大到成千上万人的规模,再与诸侯决胜负,打得过固然好,打不过还能招安,保不准将来能当个侯爷。
也因此,刘铄不仅不害怕,甚至还有种回家的亲切感,面带着微笑,冲那匪首把手一拱,打着招呼:
“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不知兄弟是在哪条道上混的?既然出现在谯县附近,是否知晓杜远将军大名?”
杜远率领的匪患,乃是沛国附近最大的一支,追根朔源的话,算是豫州黄巾的余孽,只是队伍被打散了,不得已落草为寇,以打家劫舍为生。
当初刘铄落入其手,靠着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差点没把杜远忽悠瘸了,以致于在刘铄临走时,杜远那叫一个惺惺相惜,舍不得让他离开。
可刘铄志存高远,总想着再搏一把,别白白浪费了精心编纂的汉室宗亲身份,因此完全没给杜远相邀落草的机会。
“杜远?”
贼首眸中的凶煞骤消,取而代之的是惊诧,一脸不敢置信地道:“你居然认识他?”
有熟人就好,刘铄彻底把心放在了肚子里:“那岂止是认识,我俩关系好着呢,你可以跟他打听打听,在下刘铄,字子明,中山靖王之后,汉景帝玄孙。”
既然杜撰了汉室宗亲的身份,那就要在关键时刻亮出来,否则还杜撰个卵子,这种唬人的金字招牌,现在不用,更待何时?
“大概在半个月前,阴差阳错之下,铄落入了杜远将军之手,我们二人一见如故,相交甚是投契,他还想邀请我在山寨当军师呢。”
“我瞧你这儿规模不大,发展必定受阻,不如让某给你写一封推荐信,带着你的队伍,去找杜远将军吧,尔等只有团结起来,才能在这乱世之中,有一线生机。”
“哎幼呵。”
匪首挑起一抹寒至极处的冷笑,面上杀气震荡:“那我是不是还得谢谢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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