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猎人整装待发,等候回应。

陈景目光从落后一人脸上挪开,开口说道:“现在就可以。”

他几乎没在这个世界里吃过饭。

不说口味这种东西。

只是食材就有些很难让他接受。

菜还好,只是样貌不好,在心里说服自己“这是红薯亲戚”勉强也能啃上几口。

但是肉......

这里的人吃老鼠啊!

就算体型和猫差不多大,那也是耗子。

别说吃老鼠,就是见都没见过几回。

他对这种生物的印象并不算好。

普通的花枝鼠,游离在下水道和垃圾桶里的瘟疫传播者,小白鼠干干净净、可上了实验台、各种病菌注入,印象也就不干净了起来。

宠物仓鼠......

算是大多数人会留下最好印象的鼠类生物。

但对陈景而言,可爱乖萌的仓鼠,是他为数不多的童年阴影——两只仓鼠千万别冒冒失失地放到同一个笼子里养,那会发生一些很恐怖的事。

猎人们起身:“好,那现在就出发。”

“少城主为你规划好了,我们首先要去狩猎一头血鹿。”

他们没去骑马。

陈景跟在后面:“几位怎么称呼?”

“石碗。”为首的那個开口。

随意指向身侧两人:“他是梁桌。”

“他是张筷。”

陈景一怔,脚步不由得停顿。

这名字......

要是放在几天前,他可能就腹诽,怎么起了这么个潦草的名字。

但现在不会。

他看着前方三人,黑草萋萋映衬着他们笔直的身躯。

民以食为天。

不管放在哪,无论什么情境下,这五个字都不会有错。

“碗”、“桌”、“筷”,以这些东西作为名字,正是一种质朴的愿念,要吃饭,堂堂正正的、大口地吃饭。

碗桌筷三人回头,狐疑一眼。

“暴龙兄,怎了。”石碗开口,“是有什么事忘了?”

陈景摇头,继续跟上去。

他们走出谷隘。

路是人走出来的,这座山谷到运城,已经有一条马蹄和人脚踩出来的羊肠小道。

但只是走几步,就离开道路范围,踏足荒土。

石碗开口:“我先和你介绍一下。”

“血鹿,按照少城主描述,是一种相当于内景一层修为的凶兽。”

“它很难对付,即便我们三人联手,也很难说在不受伤的情况下解决掉它。”

说着,他停顿一下,看陈景确实听得认真,才继续说下去:“这种生物没什么价值,我们狩猎的不多。”

“本来驱赶走就好。”

“但它最近捣毁了好几个啮鼠巢穴,所以要优先解决掉它。”

“它的攻击方式很简单。”

“只有两种。”

“正面、距离相对远的时候,它会从正面用角捅人。”

“它的角十分尖锐,而且有毒,但毒并不致命,根据体魄不同,会造成一刻钟到一个时辰的麻木。”

“不及时处理的话,伤口会以不同寻常的速度溃烂,通常要一天,但感染上它的毒,会在两个时辰以内。”

“甚至.....两三天时间就会坏死,到时候即便寻着药材也没用,只能把坏处割掉。”

“你要小心点。”

陈景插嘴:“我有丹药。”

石碗怔神,羡慕地看他一眼,又接着说:“如果在侧面、背面,它会尝试撂蹄子。”

“它的蹄子比角还要坚硬,而且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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