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猎人整装待发,等候回应。
陈景目光从落后一人脸上挪开,开口说道:“现在就可以。”
他几乎没在这个世界里吃过饭。
不说口味这种东西。
只是食材就有些很难让他接受。
菜还好,只是样貌不好,在心里说服自己“这是红薯亲戚”勉强也能啃上几口。
但是肉......
这里的人吃老鼠啊!
就算体型和猫差不多大,那也是耗子。
别说吃老鼠,就是见都没见过几回。
他对这种生物的印象并不算好。
普通的花枝鼠,游离在下水道和垃圾桶里的瘟疫传播者,小白鼠干干净净、可上了实验台、各种病菌注入,印象也就不干净了起来。
宠物仓鼠......
算是大多数人会留下最好印象的鼠类生物。
但对陈景而言,可爱乖萌的仓鼠,是他为数不多的童年阴影——两只仓鼠千万别冒冒失失地放到同一个笼子里养,那会发生一些很恐怖的事。
猎人们起身:“好,那现在就出发。”
“少城主为你规划好了,我们首先要去狩猎一头血鹿。”
他们没去骑马。
陈景跟在后面:“几位怎么称呼?”
“石碗。”为首的那個开口。
随意指向身侧两人:“他是梁桌。”
“他是张筷。”
陈景一怔,脚步不由得停顿。
这名字......
要是放在几天前,他可能就腹诽,怎么起了这么个潦草的名字。
但现在不会。
他看着前方三人,黑草萋萋映衬着他们笔直的身躯。
民以食为天。
不管放在哪,无论什么情境下,这五个字都不会有错。
“碗”、“桌”、“筷”,以这些东西作为名字,正是一种质朴的愿念,要吃饭,堂堂正正的、大口地吃饭。
碗桌筷三人回头,狐疑一眼。
“暴龙兄,怎了。”石碗开口,“是有什么事忘了?”
陈景摇头,继续跟上去。
他们走出谷隘。
路是人走出来的,这座山谷到运城,已经有一条马蹄和人脚踩出来的羊肠小道。
但只是走几步,就离开道路范围,踏足荒土。
石碗开口:“我先和你介绍一下。”
“血鹿,按照少城主描述,是一种相当于内景一层修为的凶兽。”
“它很难对付,即便我们三人联手,也很难说在不受伤的情况下解决掉它。”
说着,他停顿一下,看陈景确实听得认真,才继续说下去:“这种生物没什么价值,我们狩猎的不多。”
“本来驱赶走就好。”
“但它最近捣毁了好几个啮鼠巢穴,所以要优先解决掉它。”
“它的攻击方式很简单。”
“只有两种。”
“正面、距离相对远的时候,它会从正面用角捅人。”
“它的角十分尖锐,而且有毒,但毒并不致命,根据体魄不同,会造成一刻钟到一个时辰的麻木。”
“不及时处理的话,伤口会以不同寻常的速度溃烂,通常要一天,但感染上它的毒,会在两个时辰以内。”
“甚至.....两三天时间就会坏死,到时候即便寻着药材也没用,只能把坏处割掉。”
“你要小心点。”
陈景插嘴:“我有丹药。”
石碗怔神,羡慕地看他一眼,又接着说:“如果在侧面、背面,它会尝试撂蹄子。”
“它的蹄子比角还要坚硬,而且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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