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之中,燃起了一堆柴火。

那柴火烧的极旺,却燃的极快,正是在塔干沙漠中常见的“滚草球”。

这种草料生在沙漠,干枯之后便随风成球,以传播籽种,略有涩苦滋味,并且燃烧的极快。

放以往,这种“劣质燃料”,断然是入不了王大明的法眼的。

但黑虎寨足足几百人四处寻搜,总也够了这顿烧烤之用。

柴上架的马肉,已烤的滋滋冒油……

“王大哥……不必如此客气……”

李归云一脸不好意思。

这位身份不凡的高门贵子,虽出了迷境,但也没再拿起架子,依然敬称。

与之相比,其身后那毫无存在感的师妹,嘴角已翘到了天上。

“哼!师兄跟他们客气什么!”

“能伺候我等阴阳门弟子吃饭,是这等山中匪徒的大福气!”

这名为钱美竹的阴阳门弟子,说着说着已拔出了腰间宝剑,

“好个山匪!在迷境中得了什么宝物,还不速速交来!!!”

可李归云闻言,腾的站起来甚至,狠狠的甩过去了一巴掌。

“啪!”

一声清亮的响声响起。

钱美竹的脸颊以多了个掌印,她难以置信的盯着自己那历来亲近的师兄,声音中满是难以置信,

“师兄……你!!”

李归云面若冰霜,

“王大哥,待我如亲生兄弟!”

“你这小畜!安敢欺辱!”

王大明见状,心中倒是有些感动。

自己接触李归云这位“天才少侠”的时间不算长,但存了收其为子的心思,对其颇为照顾。

就是那堪称价值连城的迷境宝物【黑弓】,王大明也割爱了一把过去。

可虽有“造化点”之事的掣肘,王大明也一直在对李归云进行考量。

若李归云是那不忠不孝之辈,他王大明就算再缺儿子,也不会将之收下

——任谁,也不想膝下的儿子是耍大戟的!

可是在迷境之中,李归云的表现让王大明颇为满意。

无论是在战场上主动前去救援……

还是跟随自己前往地宫搜敌……

都说明此子内心颇重侠义,是个赤纯之人。

而现在,回到现实世界,回归了阴阳门大弟子“归云剑”的显赫身份,却还愿亲近自己。

那便说明此子,也是個靠得住的!

此时,气氛陷入了些尴尬。

一旁的黄玲眨了眨眼睛,便走上前来,挽住钱美竹的手臂去安抚。

王大明也抬手,止住了已操拿起兵器聚来的黑虎寨众。

见李归云犹在一脸愠怒,他割了块马肉递了上去,随后哈哈一笑,

“李少侠不必在意。”

“宝物虽好,但你我一见如故。”

“些许外物,不值一提!”

说罢,王大明便从怀中拿出一颗赤色珠子递了过去,

“此为避火珠,有避毒去邪之能!乃是那陈王相赠的宝物。”

李归云见状,连忙推脱。

可他虽是武道五重的炼肉武者,竟怎么也推却不过一脸豪迈的王大明。

王大明,一直是个顺毛脾气。

若是喜欢的,便一掷千金毫不在意,在蓝星时大半的积蓄都花费在了“红浪漫洗浴53号”。

可若是招了他的厌恶,便一毛不拔。

而待接过宝珠,李归云百种心思交集,竟再也忍不住湿了眼眶。

他根骨不凡,年少便入了大派,一心向武,以剑作伴!虽也常行在江湖,但也只是萍水之中聚散,不曾与人深交。

只是,在迷境之中遇到王大明之后,便被其屡有关照,目睹其战场豪迈,又见其在血湖筹幄,早已是心向往之!

但李归云怎么也没想到,这位“好大哥”,竟然连迷境之中的“秘宝”都肯割爱给自己,眼睛都不眨一下!

王大明犹在叹气,

“我知李公子是爱剑之人,只可惜此次迷境宝剑没有第二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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