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好不好!

他的心中没有一个直观的认知,有点一叶障目的感觉,还是需要其他人鞭策一番,才会明白其中的道理。

“徐同学,刚才在楼上的时候,便看到你跟马峪交流了两三个小时,不觉得口干舌燥。”

王彩燕像是一个雀跃的泡泡一样,好奇的上下打量着他,不知二人为何还有这么多共同语言。

杂志社的主编对于马峪,可是非常的头疼,一次稿件改个三五次,也没有见到有什么明显的改观。

有时候,他还是同一份稿件发给不同的编辑,可是让他们好一阵头疼。

“我是一个俗人,对于有文学梦想的人,从来都是非常的敬佩。”嘴角狐疑的笑容。

出卖了他。

王彩燕嘿嘿一笑,宛若盛开的玫瑰花,热情大胆,直勾勾的眼神,盯着他,解释道:“你也想发表文章,到时候我可以给你审稿。”

额!

他的表情这么明显吗?

“下次再说吧。”

......

这时接晚班的大爷,顶着花白的头发,将帽子扔在衣架上,摸着有些冰凌的斑白胡须。

好奇的打量着屋内的人与景。

王彩燕,是一个漂亮的姑娘,还是杂志社年轻的实习编辑,他不仅认识,大家还住在杂志社的家属院。

可谓是看着长大的别人家的娃子,从小学习好,更是考上了大学,可是坐在板凳上的少年。

他有些不认识。

狐疑的表情,注视着徐冬青。

“刘大爷,这是新来的年轻门卫,我的初小同学。”王彩燕热情的拉住刘爷爷的手臂。

有些撒娇的朝着他吐了一个鬼脸,可能是从小就能拿到他的糖果,关系有些亲昵。

“小徐是吧,我听说过你。”刘爷爷将外套脱下,放在衣架上,坐在火炉边上烤了一下有些冻僵的手臂。

热忱道:“小燕子可是我在家属院看着长大的闺女,你可不要辜负她啊。”刘大爷的打趣。

让徐冬青一愣。

王彩燕更是羞红的脸蛋,低下头,朝着刘大爷撒娇道:“刘大爷,你误会了,我们也是好多年没见,今天再一次重逢,才过来打了下招呼。”

王彩燕磕磕盼盼,勉勉强强的解释,在刘大爷的眼里面,更像是孙女撒娇。

哎!

“不说了,我先走了。”

王彩燕急头白脑的打了一声招呼之后,便跟着推着自行车放王父离开,坐在后座上。

更像是一个天真烂漫的蝴蝶。

“小徐,燕子是一个好姑娘,你可不能辜负她啊。”

刘大爷浑浊的双眼,一副似乎早就看穿的表情,让他表情一窘。谣言便是从八卦中是是非非的传出来去的。

而且传着传着也会变味。

讪讪一笑,连忙解释道:“刘大爷,您真的误会了。”看着墙壁上的闹钟,六点一刻。

他也着急回家,便跟刘大爷打了一声招呼之后,迈着11路的腿离开,他所住的通锣鼓巷四合院比起杂志社的家属院,路程要远一倍。

单程的走路就需要一个小时,天色渐暗,他也怕迟了之后,通锣鼓巷的供销社不开门。

那他的晚餐可就没有着落。

过冬的大白菜、腊肉粉条,他都没有囤积,一方面是原身的缘故,另外一方面则是他魂穿过来之后,并没有想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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