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反复阅读过好多部网络小说,没想到有一天竟然能用到。

他经过仔细斟酌,在文档中敲下一行字:人点烛,鬼吹灯。

之所以选择鬼吹灯,并不是他觉得自己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高超的文笔,只是因为鬼吹灯八部,他看了不下三十遍,是他最熟悉的,里面的一个个生动的人物,在他的脑海可以形成完整的画面。

王志打开绿油油的起点网页,注册了笔名:时间刺客。

有十余年程序员经历的他,手速这块算是拿捏了,因为不用构思,熟悉的文字如流水一般在他的指尖自然流淌,三个小时,已经写了一万五千字。

为了节约时间,他编写了一键纠错的小程序,不用自己辛辛苦苦的找错别字了。

再说了,网络小说,一章有几个错别字,那不是基操嘛。

他将一键纠错后的文字直接在作家后台发布,没想到才过了30分钟,就有55个收藏,15条评论。

鬼吹灯不愧是天才之作,自己只是大白话讲出原作的故事,就已经足够吸引人了。

叮叮叮,叮叮叮……

他打开QQ一看,有人加他好友,头像是一个呲牙的大胡子,昵称叫杀情。

王志已经浏览过起点编辑组成员了,杀情正是其中一个,没想到这小子挺有眼力劲。

“编辑你好。”

“请问是时间刺客吗?”

“是我。”

“你好,你的小说满足本站的签约标准,请问你有签约的意愿吗?”

“不知道怎么签约?”

“我把合同发给你,你看一下。”

很快,一份文档通过邮箱传了过来,王志仔细阅读了一页页的合同,什么网站只签约小说的数字版权,打赏和订阅55分之类的,而且只签五年,与后来的全版权合同死后50年期限相比,简直可以说是良心了。

他和杀情又交流了几句,便顺利填写了合同。

“打印三份合同,一份会邮递给你,一份做公司备案,一份会永久封存。”

看了杀情的消息,王志咋舌不已。

那么多页合同,还得作者自己打印,网站也太会省钱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王志每天疯狂写稿,收藏和评论连日暴涨,短短五天,就登上了新书排行榜第一。

“屠榜指日可待。”

王志信心满满,他看了一眼畅销榜,有紫州,神读,妖风曲,其中妖风曲的作者更新很猛,几乎天天日万,这让王志颇感压力。

好在自己的故事是现成的,不用动脑子,他准备争取上架三周内,拿下畅销榜第一。

经过一个月的奋战,小说终于迎来了上架,王志连发了十章,然后不断刷新着后台的订阅数据,50订阅,299订阅,733订阅,1655订阅,2246订阅,3377订阅,数据上涨的速度逐渐放缓……

让王志没想到的是,小说竟然在上架第一天就冲到了畅销榜第一,还有一个土豪打赏了盟主,盟主可是一千块啊,第一天上架的收入,就可以让他的笔记本电脑回本三分之一。

王志决定双开,于是在保证鬼吹灯正常更新的情况下,开启了第二部,简介是鬼吹灯后传,取名为盗墓笔记。

因为第二部更接近现代,代入感强,所以读者更多。

三个月后,他连载的两本小说轮流占据畅销榜第一,这让不少人眼红,很多一级小号骂他刷数据,甚至有人说资本运作云云。

王志面对这些评论,只是一笑了之。

他并非想要一直写网络小说,只不过是想获得启动资金,为自己今后的发展铺路。

开学前夕,稿费如期到账,两本加起来竟然有五万六,要知道这可是盗版横行的年代,能用流量看得起正版的,别说千分之一,恐怕连万分之一都不足。

当然,这会儿人们普遍也没有正版观念和付费习惯,甚至不知道正版为何物,你让他花钱用手机看小说,人家会以为是电信诈骗。

“望京大学,我来了。”

三日后,一列火车出了兰城朝东而去,王志看着车窗外掠过的风景,思绪起伏。

车厢里人并不多,就在王志发呆的时候,左侧一个很有韵味的女子声音说:“同学,你好!可以帮我挪一下行李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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