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涵觉得,你自己和孩子,明明就是出来玩的,却一定要找个非常感人肺腑的理由,说是看望老领导,于是吃住行都省了,再带上一个买单的律师,确实很有创意!

和邓处一比,梓涵倒真觉得邓处可爱了很多:人家要么就不出门,出来还是陪法官出差,怎么也是为了工作,而且人家也不会带一个买单的律师。

当时省行虽没有建立律师库,但是,已经有很多律师进入法律处管辖的势力范围了。因此,如果真想出去玩,找个律师出来还是没有问题的,可是人家邓处就不像湖北行法律处处长那种做派,而且也没有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贬低其他地方的饮食文化,还是比较淳朴的。

徐行长来了一段时间,虽然微服私访了几次,发现了不少问题,也提出了不少问题以及解决方案,但是,所有解决问题的归结点可能都在人的方面。

人事变动是每一位一把手过来必须做的事情,尤其在人事处、办公室、财会处,还有那些重要的业务部门。

这时,国家将成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华都银行的一大批人被派往筹建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为了配合资产管理公司今后开展业务,省行将成立以清收、化解不良资产为工作内容的资产保全处,还将成立几家城区支行。

这就是机遇,对于所有人而言都是。

而梓涵似乎没有一点这方面的感受,因为之前的挫败让梓涵心灰意冷,对什么事情都不感兴趣了。

另外,研究生课程占用了他很多的精力,晚上、周末几乎都搭进去了,他还要和同学在一起踢球、吃饭,所以,他以为自己的生活过得很不错,因为之前的隔膜,对于省市行合并,特别是吴行长、白行长出事对他的影响,似乎随着几乎每天上课、频繁出差,都淡忘了。

肖尊院被调往筹建资产管理公司,副处长空缺的位子很快就补上了,非常巧,竟然是上官延兵。

从岗位的调动似乎看得出,徐行长对延兵似乎并不感兴趣,因为毕竟办公室是服务行领导的,属于银行机关的中枢部门,法律处属于边缘部门,法律又不是银行的主流,从中枢到边缘,似乎是这个道理,但是不管如何,延兵的到来是梓涵的福音,因为延兵是梓涵的贵人。

延兵和尊院都来自银行的中枢神经系统,一个来自办公室,一个来自人事处。但是他们两个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延兵从来不会因为自己事业上的失落,而消极对待眼前的工作,更不会像有些人因为工作变动而变得消沉下去。

他来后,了解到法律处一直都没有设立科室,觉得这简直是天大的玩笑:“怎么能这样呢?谁规定的法律处不能设科室?”

后来报告打上去,快到年底的时候,报告终于通过了审批,法律处成立了两个科室:咨询诉讼科、综合制度科。

鉴于梓涵92年曾经已经是分理处主任,当然成为咨询诉讼科的科长,慕容成为综合制度科副科长。

长安路支行何立峰是何佐德的亲戚,一直想到法律处工作。延兵一到,直接就给调过来了,而这个时候张远辛已经辞职前往深圳,空缺一人就由何立峰补充,另外,他向省行要求:增加人员,条件是,有法律资源的支行工作人员,或者学习法律专业的大学毕业生。

在他不断的努力和坚持下,耿金明从咸宁路支行调过来了,还有一名西北政法大学的研究生张继红被分配过来。一时间法律处兵强马壮,人才济济。

后来梓涵觉得,也许徐行长正是看中了延兵的能力,才将他调往这个不起眼的“边缘部门”,因为邓处很快就要退休,明摆着需要一个人接法律处的接力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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