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狗血的诉讼,再加上乌托邦式的论证,还有那些模棱两可的专家意见,法学泰斗的不置可否,一场近乎闹剧的诉讼,以省高院维持一审判决告终,所有的努力都成为泡影。

梓涵觉得自己陡然成为问题的焦点:律师是否给力?作为法律处负责诉讼的科班出身的你是否称职?之前付出的所有努力如何交待?今后的诉讼思路是什么?

还有就是,田文景这种无厘头的出庭之举,他在法庭上那些不置可否的回答,是否必然导致庭审对华都银行的不利?

对于田文景出庭作为对方证人这个问题,梓涵也没有深刻地思考过,只是当时参加庭审的邓处以及其他人员都认为:罪魁祸首就是田文景,而且认定了他正是为了钱而“出卖”华都银行的。

律师也是这样认为的。

之前,律师们在论证二审时,都是信誓旦旦称胜诉有把握,而实际上并非如此,似乎此时的判决结果被打了脸。这种不利的结果,作为律师是否需要找一个借口?是否需要将也许是因为自己的工作不力,归罪于一个“替罪羊”?律师怎么想的,梓涵也不清楚,但是,因为众多人纷纷议论田文景这种近乎傻逼一样的操作模式,梓涵和他之间出现了龃龉,甚至产生的矛盾是无可避免了。

梓涵之所以不愿意归罪于田文景,还是考虑到之前和他都是一个处室的,相处的还不错,所以,梓涵不愿意顺着其他人的思路,总结案件二审的不利结果。但是,即便如此,最后传到田文景耳朵里的,那些对他傻逼举动之描述,从他质问梓涵时说的一番话,反映出似乎总结归因这个案件的不利结果,仅仅是梓涵指责他毁了华都银行的诉讼。

他反问梓涵:“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看着他几乎夺眶而出的眼泪,梓涵沉默了:我他妈的也不知道是什么,老子更不理解你出庭是为了什么。老子还想反问你:“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难道就是你田文景说的:是敬业的法官找到你,威逼利诱你一定要在法庭上说出事情的真相?是你年少无知,在不懂法律为何物的情况下,那天昏昏沉沉走到了法庭审理的现场?还是在场的大家伙儿都经历了一场虚幻的演出,一切都没有发生过?是我们大家冤枉了你,因为你无辜的像一只小白兔,可怜的像一只待宰的羔羊?

梓涵不得而知,但是梓涵一直告诉他:我没有说这个案件是因为你的出庭而导致被动,我也没有推脱责任的意思,我还没有那么无耻和浅薄,而且,我认为这个案件没有完,我自有下一步的打算。

一审的时候,主审法官在案件判决完就被提拔了。也许,这就是一个巧合,也许,人家法官的工作业绩已经到了必须被提拔的境地,也许是梓涵有些阴谋论了。但是梓涵觉得这个案件绝对不仅仅是分析清楚法律关系那么简单,其背后的东西是完全看不透的。

所以,二审维持原判是非常自然的事情。

因为,推翻一审需要更多的事实论证一审判决的错误性,这谈何容易?从书面文书看,一审的判决书基本上没有什么漏洞,即使对法律逻辑认定的推论有不合情理之处,任何人也断然无法就此得出结论:法官是枉法裁判。

顶多是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与律师有偏差,而这一切都是很正常的。况且,律师的意见又能如何?毕竟是在法官的主导下审理案件,而不是由律师和专家在这里探讨案情,即便是探讨,京城的专家也有支持法官判案的,说明这个案子绝不是非黑即白的铁案。

这个事情本来可以就此了结,没想到徐行长较了真:如果还有法律救济渠道,我们为什么不试一试?花钱不怕,不能让家世界就这样逃脱法律责任。

梓涵特别不愿意再将自己的精力用在这种无厘头的诉讼案件上,他真想彻底脱产系统学习一下法律知识,第二年赶紧通过司法考试,摆脱“非专业领导的”头衔。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