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兽城,这是比邻万兽丛林的一座巨城。高耸的城墙能承受高阶魔兽的撞击、城墙上闪亮的魔法光辉是万兽城的护城大阵!

因为紧靠万兽丛林,万兽城每年都要经受一次兽潮的洗礼。

除了每年的小型兽潮,每十年一次中型兽潮、每百年一次大型兽潮。

万兽城能伫立于此,也从侧面证明了万兽城的实力。

跟随熙熙攘攘的人群,诺王小队进入万兽城。

诺王=史诺氟+安迪尔。

史诺氟本来想叫史王小队的,结果遭到安迪尔强烈反对,最终史诺氟妥协,小队被命名为诺王。

幸亏阻止的及时,否则老子一辈子威名啊……

跟着史诺氟,自己的王字都变得有点脏……

进了万兽城,史诺氟直接将马车停靠在一家魔法材料店。

大刺刺走进材料店,史诺氟直接向后院走去。

“二叔,二叔……”

这里是威尔逊家族的商店,掌管店铺的正是史诺氟的亲二叔,史诺氟自然不会怯生。

“你小子……你不好好在帝都学习,跑万兽城干鸡毛!”

可以看得出来,二叔很烦史大少爷。

“二叔,你这是作甚,我来万兽城历练来了。同学跟着呢,稍微给我点面子!”

“给你面子?大前年是谁放火烧了我的货仓?大前年算你丫的跑得快,今天栽我手里算你小子流年不利!”

二叔作势要打,史诺氟赶紧求饶。

“二婶!二婶!救命啊二婶……”

二叔明显有些惧内,史诺氟大呼小叫,真引开媳妇,二叔明显吃不消。

史诺氟二叔没有生育能力,虽然床上功夫了得,但每次都是空枪。

史诺氟从小跟着二叔长大,二婶早就把史诺氟当做自己的孩子。

一把捂住史诺氟的嘴,二叔回头观瞧,没发现老婆的身影,二叔呼出一口气。

“你小子皮痒了是不是?老子又没真揍你,大呼小叫什么。”

“这不是怕挨揍嘛。”

“你丫的……当年犯了错,直接一走了之,还一走就是三年!你说,我该不该揍你?”

“二叔饶命,我这同学跟着呢。稍微给我留点面子吧……”

小队在材料店后院住了下来。万兽城寸金寸土,来此历练,食宿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幸亏有地头蛇史诺氟,小队在万兽城里有吃有喝,生活倒也惬意。

三天的休整让众人了解万兽城的风土人情。

借助万兽城的便利条件,安迪尔购置大量低阶魔法材料,并将材料加工成各种药剂。

除了增大药剂存量,安迪尔还对众人的武器进行升级。

别忘了,安迪尔入学之前就是大铁匠,学会了魔法铭刻,安迪尔已经具备冲击铁匠宗师的条件。

附魔,在武器上附加魔法,说起来高大上,其实也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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