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妈的!怎么带了这么一群怂包。

李焕仙暗骂一句,随即拿起酒杯一饮而尽,潇洒的走出座位,来到酒席中央,对着赵峰仁一拱手,开口说道:“我大楚文武昌隆,虎踞天南。虽一时疏忽被贼胡袭扰,但一时成败不足论一世英雄。如今养精蓄锐,不日定会严惩贼胡。大秦失州三十载,不也一样成就王爷赫赫威名?”

李焕仙这话不卑不亢,但话中带刺,楚国被突厥攻破十一城很难看是吧?你大秦失地都三十年了,不也是刚刚收回来的?大家半斤对八两,都是狗,谁咬谁呀!

赵峰仁是何等人物,岂会听不出李焕仙之意?但他堂堂一国王侯也不好为难后辈。况且,若逞口舌之快,他一个久经沙场的大将军,又怎会是京都才子的对手。虽然这个李焕仙已非前人,但赵峰仁却不知。

“不愧是李圣千的儿子,言辞果然犀利。罢了!李焕仙,你前日在镇北关所作之诗本王很喜欢。现今本王平定青云,为我作诗一首,如何?”

居然想让老子给你作诗?你谁呀你!哦,秦国王爷。

李焕仙虽然对楚国没什么感情,但楚国毕竟是这具肉身的母国,今日这大秦定南王赵峰仁句句蔑视楚国,虽然自己一番话找回了一点场子,维护了楚国的尊严,但此等情况下,作诗却是万万不能。

如果李焕仙这会儿作了诗,等会儿赵峰仁在让他跳舞怎么办?想到这些,李焕仙语气强硬道:“诗以咏情,虽说楚秦两国乃友邦,但王爷今日言辞,处处藐视我楚国,要我作诗只怕……”

还没等李焕仙说完,赵峰仁便笑着说道:“我与你父曾并肩作战,指挥秦楚金三国大军共抗突厥,此乃同袍之谊。你楚国质子姜若怀如今卧病在床,生死难料,你这楚国使臣也怕是做不安稳。不过无需介怀,我定替圣千兄护你周全!”

赵峰仁此番言语,总结下来就是两个字——威胁!

其一,他说出与李圣千的同袍之谊,就是表明,他是李焕仙的父辈。在谈到楚国质子姜若怀那个病秧子,他若死了,只怕李焕仙吃不了兜着走。

这一手谈辈分套交情,你李焕仙一个晚辈作首诗哄哄长辈应该吧?另一手谈局势,你李焕仙是为了楚国质子而来,他若死了,你也就混不下去了。若真到那时,作为你李焕仙的长辈,自会提携你一二。

这两手段往这一摆,直接把李焕仙的前路后路统统封死,大秦定南王,果然非同凡响。

罢了罢了,今日只能认栽,但念哪一首呢?思来想去,李焕仙想起前世北师北念尘所讲的一个禅宗故事,说的是佛门高僧参加吴越王钱镠的宴席,结果被钱镠逼着作诗。彼时彼刻,正如此时此刻。

“贵逼人来不自由,龙骧凤翥势难收。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鼓角揭天嘉气冷,风涛动地海山秋。东南永作金天柱,谁羡当时万户侯。”

“好诗啊~真是好诗啊~”

“不愧是楚国才子~”

“一剑霜寒十四州……谁羡当时万户侯……气势磅礴不卑不亢……快快记录下来!”

这是贯休和尚的《献钱尚父》,此诗一出,大殿内外皆惊,纷纷赞叹李焕仙诗才惊世。若不是顾忌定南王坐在殿中,只怕群臣早已提着酒壶前来敬酒了。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好!来人,赐酒!”

定南王赵峰仁细细品味李焕仙所诵之诗句,眼神中具是赞赏之意,衣袖一摆,一旁的太监赶紧提着酒壶来为李焕仙倒酒。

定南王此时可以确定,诗词中既有如此气魄,李焕仙又怎会那般?传闻,断不可信!

更何况,他还是李圣千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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