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

易云身着一身锦衣,坐在装饰豪华地马车里,望着渐渐远去的雄伟城郭,心中感慨万千。

短短数日之内,他的命运竟然发生了令人匪夷所思的转变。

易云至今记得半日前。

野狗和秃鹰把包括他在内的三十多名少年,送到丰城一座深不知几许庄园内。

庄园内的健妇不管三七二十一,跟剥玉米似的,把他们这些半大小子脱得一丝不挂,然后扔进装满热水的木桶里洗了又洗,等洗漱完之后又给他们换上干净舒适的棉衣。

再然后,他们分别被赶进一辆辆马车内。

马车内,几个鼻青脸肿的少年向易云靠过来,低垂着头说道:“易云,是我们对不起你,不然你就不会被野狗他们抓住,害你差点被挑断手筋脚筋。”

易云回首,面露微笑,淡然地说道:“这件事不怪你们,都是因为季安的怂恿。对了季安呢?”

一个少年有些颓丧地说道:“他因为伤的太重,没办法来,被野狗和秃鹰送到城外的破庙去了。”

“不过看他的样子,这辈子都只能做个废人了。”

几个少年表面上感慨万千,却丝毫不提季安究竟是如何伤的。

易云也不多问,只是洒然一笑,道:“既然如此,那么我们今后还是好兄弟,这件事就此揭过吧。”

几人见易云神色自若,也都舒了口气,毕竟以后他们还有许多指望对方的地方。

易云转过脸向车外望去,心中思索道:“我之前偷听村里的杨秀才讲书,他说“一次不忠百次不用”。背叛这种事情,只要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而且永远不会停止。这些人没有阻止季安去通风报信,就已经说明他们和季安是一样的。只不过季安太急躁了,不善于遮掩。这些人实际上比季安更可恶。对待他们只能利用,不可深交。”

这一次被人背叛的经历深深重创了易云,但同时也让他的心智变得更加成熟。

马车在路上行驶了半日,等到夜幕降临,终于停了下来。

在一处地势开阔的空地上,许多身手矫健的家丁和仆人,迅速安营扎寨,不多时一座座帐篷便拔地而起。

其中最中央的地方,是一顶占地极大的皮质帐篷,四周到处都是忙碌的身影。

等到弦月升起,营地亮起一堆堆篝火。

不知过了多久,一名衣着华丽的中年男子带着几名仆从拎着食盒来到易云等人所在的马车前。

“太公说了,让你们用过饭后,到帐篷里去见他。”

这些乞丐出身的少年,在见到食盒中精美的食物后,纷纷两眼直冒精光,一个个蜂拥而上去抢夺食物,甚至有人因此大打出手。

要不是仆从说食物管够,这些人非要较量一番不可。

前来送饭的仆从不禁掩面嗤笑,有人暗地里笑骂了一声,饿死鬼。

那中年男子见易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于是上前问道:“你为什么不和他们一起就餐?难道是食物不合口?”

易云拱手作揖,对中年男子行了一礼,道:“这位大老爷,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搭救我等,还有敢问大老爷口中的太公是谁?”

中年男子抚须而笑,解释道:“你这小叫花子倒是和他们不同。不瞒你说,我不是什么大老爷,我只是贾府的一个管家,你可以叫吴管家。至于我口中的太公,则是元城贾府的主人,掌握整个山阳国所有制药买卖,号称家财万贯,富可敌国的贾思道,贾大善人。”

易云:“敢问吴管家,贾太公为什么要救我们?”

吴管家停顿了一下,似笑非笑道:“这件事也算不上什么秘密,告诉你也无妨。”

“我们家太公膝下有十二女一子,其中小少爷是太公的老来子,生来柔弱多病,曾有高人卜卦,说他活不过十六岁。”

“为了破解这个诅咒,我家太公请了十位佛法高深的老僧,做了一场名为百子千福的法事,为小少爷祈福。”

“为了向佛祖表示诚意,我家太公承诺收养一千名义子,并抚养到能够自食其力为止。”

“在你们之前,我家太公已经收养了九百六十八个义子,加上你们三十二个刚好一千个。”

原本正大快朵颐的少年闻言,纷纷呆滞下来,有的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什么?要收我们为义子?”

“这世界上还有这种好事。”

“那是不是说,我们从今往后,就是人上人了。以后无论到哪,都有仆人伺候,还有花不完的银子。”

吴管家咳嗽了一声,眼中流露出鄙夷的神色,他打断众人的遐想,说道:“我家太公说过,他不想你们成为那种好逸恶劳的人。他希望你们都能有一技之长,能够自己养活自己,并成家立业。”

“我们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除了要饭什么都不会,该怎么养活自己?”一个样貌憨厚的少年提出疑问。

吴管家道:“这个你们不用担心。我家太公在元城修建了一座巨大的书院,在你们能够自食其力之前,会由书院的先生教授你们知识,还有谋生的手艺。”

“当然,在此期间,你们不需要花费一分钱,所有的开销都由贾府承担,而且你们每人每月还能领到五十两的月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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