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还在继续,爸爸还是会一连几天的外出打猎,妈妈也会外出,但是天黑时肯定会回家,老大老二有时也会结伴外出,虽然还是一无所获,但是捕猎技巧在不断地增加,总有捕到猎物的一天,只是天气越来越冷,直到连续外出好几年的爸爸,在夜里回到家,什么都没有带回来。而西姆多也跟着一起来了,还带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森林里猞猁在森林与草原的边缘不断地出现,并逐渐的向草原扩大捕猎范围。
“班奈特,虽然你没与我们一起组成大族群,但是现在我还是不得不来找你,猞猁实在是太难对付了,现在只有你能带领大家,战胜猞猁,为了族群!”西姆多停了一下,看着三兄弟,接着说:“也为了所有的幼小。”爸爸表情低沉,没有说话。大家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而且你自己也知道,现在的情况,只有我们合在一起,才能活下去,不仅你几天没有吃东西,你们一家都没有吃东西,你再想一想?”
爸爸沉默了很久,才说道:“我可以参加,也可以去森林边缘去挑战猞猁,但是他们三个怎么办?”
“现在是非常时期,一切为了整个族群,你家老三可以跟随在族群最后,和其他的小家伙在一起,但是老大老二要和其他的同伴一起,在队伍的最前面探路。”
“不行!”
“现在是非常时期,我们都是从他们现在的这个阶段过来的,像他们这么大的,只有两种结果,要么为了族群冲锋陷阵,要么……”
爸爸自己知道的,要么冲锋在前,要么被驱逐。他们不可能永远跟在自己身边,他们总有一天要离开族群,自己去寻找自己的伴侣,生下自己的孩子,与伴侣和孩子组成属于自己的家庭。只是爸爸觉得现在还不是让他们离开族群的时机,但是今年这样的寒冬,食物非常稀少。爸爸再次的沉默,但是不能犹豫不决,今年的冬天实在是太难了,爸爸看了看妈妈,又看了看三兄弟,最后还是答应了西姆多,加入了大族群。因为现在被驱逐的话,要么去森林与其他动物抢食,要么就是去草原的东方,与人类去抢食。这两种无疑都是死路一条,在族群中充当先锋,还有一线生机。
大族群的先锋,并不是简单、轻松的活。老大老二现在就孤单的在雪地中踏雪前进,为后面的族群踩出一条雪路,并努力的去寻找可能出现的猎物。爸爸妈妈则在大族群最靠近森林的那一边,随时准备与猞猁大战一场。老三还好,他还太年轻,在大族群的最后,与其他的小家伙一起,被几只年迈的照顾着。这也许就是族群与其他所有动物的一大区别:族群会共同照顾幼崽和年迈的个体。
老大自己知道自己是一个特别的个体,他问过爸爸,为什么自己身上没有长毛,还要披着羊皮,爸爸就只是简单的说他小时候生过一场病,身上的毛都掉光了,老大认同了这个说法,以前都是一家人一起生活,完全没觉得有什么不好的,但是现在在大族群中,才慢慢的发现,自己各个方面都不如他们,他们自己有厚厚的毛皮,他们跑的比自己更快,他们的爪子和牙齿比自己的更锋利,自己成为了整个族群的累赘,他甚至想偷偷的离开族群,自己把自己放逐了,但是老二一直跟着自己,一直没有机会。
其他的先锋发现了一个小羊群,一声嚎叫后,所有能战斗的狼都参与其中,老大老二也在,这样的天气,黄羊也跑不动了,老大老二也捕到了自己生平的第一只真正意义上的猎物。
在往后的几天中,老大老二的先锋任务没有任何的收获,都是其他的队伍发现了羊群,今天的兄弟俩还是向前几天一样的在前面探路,有些无聊的说着什么。
“老大,咱们俩的名字是谁起的?”
“肯定是爸爸妈妈啊。”
“哦,是的,为什么爸爸的名字是狼王给起的?难道狼王是爸爸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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