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你不认罪,是不承认起诉书中的事实吗?”
“事实基本属实,但是有隐情,我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为李大军提供的资金。”
审判长看向公诉人,说道:“下面由公诉人讯问被告。”
公诉人看了一下手里的出庭预案,问道:“被告,你是如何认识李大军的?”
“我是在李大山家的案发现场第一次见到李大军的……”王天明将两人认识的过程讲了一遍。
“你是何时知道李大军是通缉犯的?”
“我俩第一次见完面后,我将李大军的特征告诉了公安局的赵天寒,之后我就知道了李大军是通缉犯的。”
“你在之后和李大军见过几面?”
“见过三次,第一次是因为我到黄振汉贩毒集团卧底……第二次就是给钱这次……第三次是我被李丽找的人绑架……”王天明隐藏了两人其实还暗中见过几次的事情说道。
“你刚才说给钱这次是李大军联系的你是吧?”
“是。”
“那你为什么不报警,而是选择跟他见面,并给他钱?”
“原因我已经说过了,他哥全家被杀的案子有隐情,当时河东市公安局内有人想害李大军,我为了保护他,所以没有报警。”
“你说的这些有证据吗?”
“河东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卫国和刑警二大队的秦涛都参与了谋杀李大山全家一案,这不是证据吗?”
“河东市公安局当时不是已经将这二人揪出来了吗?而且你作为检察院的人,完全可以将情况告诉你们检察院的领导,为什么你没有这么做?”
“我当时猜测张卫国并不是最大的幕后黑手,在真凶落网前,我谁也不敢相信。”
“你这是狡辩!你作为一名检察人员,在大是大非面前不选择相信组织,而是私自与一名涉嫌重伤害的通缉犯暗地里联系,并提供资金用于逃匿,你的底线在哪里?”
“我和他联系并没有任何的私人目的,我只是为了查明李大山全家灭门案的真相,揪出后面的幕后黑手。”
“就算你的目的是这样,但是你为什么不如实向组织和公安反映情况?而是选择个人处理?你作为个人,有执法办案的权力吗?如果李大军在此期间再次作案,造成了严重后果,你能负的起这个责任吗?”
“李大军已经变好了,在破获黄振汉贩毒集团一案中,最后还是他将黄振汉抓了回来,在他约我见面那一次,他将李大山留下的渡边疆等人涉嫌犯罪的证据交给了我,而最后一次也是他拼了命才把我从歹徒手里把我救了出来。”
“他有没有罪不是由你决定的,事实是,他当时就是一名网上在逃的通缉犯,并且是涉黑集团的领导者,这个定性有问题吗?”
“可是,如果我当时按照你说的那样把他交给警察,那他很可能就会不明不白的遇害,而李大山一案的真相也不会被查出来。”
“你自己也说了,是可能,你凭什么用你的主观臆想就断定李大军会不明不白的遇害?难道我们的司法机关就那么让人无法相信吗?我们现在看到的事实就是你为了帮助李大军逃匿,为其提供了资金,我们根据这样的事实定你窝藏罪,你还有什么不认罪的?”
“我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判断,并不是主观臆想,而我作为一名检察人员,我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维护我们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如果李大军真的不明不白的死了,李大山全家的冤情无法昭雪,那才是我最大的渎职!”
“你说了这么多,有证据支持你的判断吗?其实,如果当时李大军能早日归案,并不耽误他将证据交给警方,甚至可以加快破案的进度,而你却选择了私自处理这件事,造成了李大军的长期在逃。”
王天明皱着眉头没有说话,毕竟自己私下接触李大军确实是名不正言不顺,自己再怎么说也难辞其咎。
审判长见双方都不说话,就继续说道:“下面下面由控辩双方向法庭举证,首先由公诉人举证。”
公诉人拿起审查报告,将所有证据都列举了一遍,而王天明和林雨欣也没有表示异议。
而轮到林雨欣举证的环节却出现了变故。正常的情况下,辩护律师是很少在庭审环节出示证据的,即使出示证据也会提前跟法庭沟通,像电影电视剧里那种搞突然袭击的情况是很少见的,而且,如果有这种突然出现的证据,公诉人是可以要求休庭延期审理的。
只见在审判长让辩护人举证时,林雨欣站了起来,说道:“我有证人可以证明王天明在跟李大军接触时,公安局和检察院的领导是知情的,他们也默认了王天明的做法。”
话音刚落,王天明惊讶的看向林雨欣,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么说。虽然王天明早就猜到孙检和傅局应该知道自己和李大军有联系的事,可这种事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领导也不会承认自己知道这种事,能装作不知道就是最大的支持了。可是林雨欣竟然说是领导默认了这种做法,那这种默认应该怎么证明呢?
惊讶的不止是王天明,庭上的所有人都震惊的看着林雨欣,审判长停顿了一下,问道:“你的证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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