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中书这几日忙的是焦头烂额。

自从发生了丰乐楼事件,一下死了五十多名举子,这可是震惊朝野的大事。

再加上还有金国人参与其中,更是引起了庙堂高层的重视。

首先刑部派大理寺彻查此案,大理寺委派了五人调查组,不日即将到达。

来自吏部的追查也接踵而至,由于考功员外郎魏琼是吏部的人,他的死必须有个交代才行。

自己的老泰山蔡京也过问了此事,让他赶紧消除影响,把各方面摆平。

现在他倒是不担心辽国方面会做出对他不利的事来,他们刚刚掌控了自己,肯定要好好谋划一番,最大限度的利用好自己这张牌。

最让他头疼的是那个逃走了的叶寻花!

此人虽说最有可能是被烧死了,可是却没有发现他的尸体。

只要一日不见尸体,就不可能安心,总怕他突然钻出来说出那天的真相。

自己派了万山河深入查寻这个人,结果却没有丝毫发现。那个叶寻花好像真的人间蒸发了!

看来还得去请更厉害的追踪者才行,此事已经让蔡猛去办了,他知道几个江湖上的此道高手。

前几日七王爷的儿子赵菱也来凑热闹,非要追根问底金国密探的事。

还说他掌握了辽国的一个秘密据点,就在大名府内,近几日就要收网了,可别捅出什么篓子来。

家里也是不得安生,两个偏房争宠竟然闹到了下药害命的程度。

还有大小姐紫心,自从私奔被追回来以后,就喜欢上了周易,每天神神叨叨的为丫鬟下人们算命,真是成何体统!

梁中书揉了揉眉心,派人去把万山河叫了来。

“那件事办的怎么样了?我可不想听没用的废话!”

“大人!卑职一直在亲自严密监视那人的亲眷朋友,并没有发现任何的蛛丝马迹证明那人还活着。”

“这么说那个人已经死了?”

“从目前的迹象来看,应该是必死无疑了!”

“再给我盯一段时间,要是没有什么发现,就撤了吧!”

“是!卑职告退。”

万山河从府衙出来,感觉后背的衣服都湿了,他掏出手帕拭了拭额头的汗珠,这才把一口气喘匀了。

还让他继续查叶寻花的案子,他可不敢了,除非不想活了。

回想起那天晚上的遭遇,右乳下的穴道又是一疼,使得心脏突突急跳数下。

那天晚上他跟在那个女孩子的后面,想看看会有什么发现。

见她走到湖边坐下来,对着湖水喃喃低语,难道叶寻花藏在水里?

“出来吧!”

女孩并没有回头,他却觉得这句话一定是对他说的。

装神弄鬼!

我在六扇门混了三十年了,什么奇闻怪事没见过,跟我玩里格楞?

他现身出来,森然道:“你是和我说话吗?”

女孩依然没有回头,淡淡的说:“以后别再找叶公子了,连想也不要去想。”

“放肆!告诉我叶寻花在哪儿?否则我这就把你抓起来!”

女孩站了起来,转过身看了他一眼,这一眼让他遍体生寒,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

女孩一抬手,他感觉自己的脖子被扼住了,双脚也离开了地面,可是女孩的手明明离自己还有三丈远。

他用双手去揪扯自己的脖子,却感觉被扼的越发紧了,连呼吸都困难。

“你还有最后一次机会。”

女孩的声音依然淡淡的。

他拼命吸入一口气,挣扎着道:“仙子饶命,我再也不敢了!”

然后扼住他脖子的力道突然消失了,他从半空跌落,好在离地不高,并没有受伤。

他瘫坐在地,大口大口的喘息,突然觉得活着无比的美好。

“我在你的乳根穴种了一根刺,只要你心里惦记叶公子,它就会长一分,直到刺入心脏,逆血而亡。”

女孩一边走一边说,她的肩头趴着一只狸花猫,身后跟着一条肥狗,狗背上驮着两只小猫。

就这样踏着一地的月色走了。

过了好久万山河才有力气爬起来,右乳下的乳根穴感觉有东西梗在里面,应该就是女孩所说的那根刺。

这是仙人吧?好可怕的手段。

从此他不再去监视叶寻花的住处了,为了应付公事,只叫了一个闲汉去附近转悠一圈,好向上面交差。

那天晚上周德彪去外面吃饭,出了杨柳胡同,迎面正碰上那个打更人。

“别敲了,你这报的啥更啊?”

打更人止了梆子,道:“跟我走。”

二人一前一后专走僻静的小巷,很快来到一个因凶宅废弃了的后院。

院墙上有个大豁口,打更人先跳了进去,周德彪看看四下没人,也跟着跳了进去。

打更人正是叶寻花。

他从丰乐楼跳下去后被衙役关在了杂物间,没多久就听到外面乱哄哄的喊失火了。

透过门缝看到丰乐楼火光冲天,所有的人都在来回端水救火。

他将沾了血迹的袖子扯下来扔了,然后把一扇门往上一提,门轴脱出了门臼,这扇门就卸了下来。

猫着腰钻出来,混在救火的人群里往后园的人工湖而去。

渐渐的他偏离了人群,在一处僻静地方脱了衣衫,用荷叶包起来,泅水到了湖对岸。

入夜的时候他来到杨柳胡同附近,感觉到会有埋伏,于是花了一两银子换来了一次打更体验。

打更人拿着银子欢喜的不行,有钱人就是会玩,花钱打更玩。

叶寻花和周德彪在荒宅的后院凉亭里坐定,周德彪见叶寻花的左臂还在渗血,连忙拿出金疮药给他敷上,仔细包扎好了。

叶寻花问起他跳楼以后发生的事情,听完以后沉思良久。

周德彪也不催他,将自己的长衫脱下来给他换上。

“彪子,这件事很棘手!”

叶寻花面色郑重:“我现在成了人人可杀的金国奸细,所有签了契约者也都恨不得我死,我是暂时不能露面了,你们也要小心一点,不管谁问你们,就说和我只是同乡,没有多大交集,一起赶考作伴而已。”

周德彪点头:“那你以后怎么办?”

“我还要再好好考虑考虑,还有半年就是春闱会试,希望能在此之前扳回这一局。”

”那我们怎么办?”

“你们现在是不是被告知不可离开,等候调查?”

“对呀!”

“等调查完,你们三个带着小月、立春和金剑回乡,记得把亡故同伴的尸骨带回去安葬。回去告诉我爹,就说我很安全,一定会参加春闱会试。”

“还有,你回去给我找一个人,她叫安月桐,给她买个院子,置办间铺面,让她安心生活。记着,要偷偷去办,不要让她知道是谁花的钱。”

周德彪虽然不明白这么做是什么用意,还是点头应承下来。

临分手时,叶寻花让周德彪先做个准备,以后到杭州置办房产,把家里的事业逐渐转移到南方去。

这件事周德彪就更想不明白了,但他有个优点,听老大的准没错!

二人分手后,叶寻花在荒宅里找了间屋子睡觉,屋子里老鼠、虫子乱爬,他也毫不在意,心里盘算着下一步该怎么走。

思来想去,反复计议,最后下定决心,到辽国去!

之所以做出这个决定,主要是整个事件的关键物品是那份契约书。

这份契约书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会被耶律歌带到辽国去献给辽皇,从而制定下一步攻占大宋的计划。

那么只要将这份契约书偷了来,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当着所有签契约人的面把它销毁了,他们会不会对自己感激涕零,会不会把自己当成再生父母?会不会拼命报答自己给了他们第二次生命?

可是,这次行动毕竟太过冒险了!

单身一人,深入敌后,去守卫林立、高手如云的大内皇宫,自己能做到吗?

这要是给我配上直升机、冲锋枪、和手榴弹还差不多。

就拿昨天来说,要是有柄微冲在手,哪还有别人什么事啊!自己一个人就能生擒活捉辽国王爷耶律歌。

给仕林添一段佳话!给江湖造一个传奇!

不行!必须打造属于自己的新式武器,不然只会被动挨打,甚至是危及生命。

那么先造什么好呢?

叶寻花想起自己当特种兵时候的配置来,微冲、防弹背心、头盔,沙漠之鹰、匕首、夜视仪,手榴弹、闪光弹、震爆弹,望远镜、GPS、指南针,还有钢臂弩、攀岩绳、吹箭等等。

这些配置自己能制作出什么呢?

在心里盘算了一下,防弹背心能做,找铁匠打造几块钢板,自己再缝制一件背心,组合起来勉强能用。

头盔也没问题,找铁匠铸一个,就怕重量不会太轻。

匕首现成的,不用特别制作。

手榴弹可以做成以前做的那种手雷,再加大点硝石的比例,让威力再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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