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诺桐被这件事情骚扰的烦不胜烦,幸好工作的豆腐坊是凌晨三上班,等到六七点钟人们纷纷起床的时候,她已经下班了。本以为这件事情过去半个多月。该笑话的人已经笑话够了,毕竟村里的新闻能持续的时间也是有一定限度的,万万没想到今天竟然迎来了拐点。

不知道谁在为这件事情发酵而推波助澜,一个好久未见的老同学今天特意找到了她。这个女孩跟她年龄差不多,但怀里已经抱了孩子。也就是说16岁结婚,17岁为人母。林诺桐看着她感觉头皮都在炸裂。那明明稚嫩还没长开的脸,却要装成一个成年妈妈。

清秀的脸上涂上底粉,明明眉毛又粗又厚非要剃光用眉笔描上,唇上的口红像是在滴血,此时的林诺桐突然想起大娘骂堂姐的那句话。

“看你那口红涂的跟吃死孩子似的!……”

想到这里林诺桐噗嗤一笑,把对面来找她的同学弄的不知为何?

“怎么了?我那么好笑吗?”

林诺桐摇了摇头,眼睛看向她那不过两三个月大的儿子,那胖小子正对着这个陌生的女人露出天真无邪的笑。

“去年年末我听红梅说你结婚了。”

“是啊,我妈恐怕是为了给我弟上学,才把我着急嫁人的。”

女孩的儿子开始哭闹,于是这位极为年轻的母亲当着林诺桐的面撩衣喂起了娃,豆腐坊的里边小房间也没有外人,所以也不觉得有什么。

“算起来我俩也差不多快有一年没见了吧?”

林诺桐起身从这一间小屋子里给她倒了一杯水。由于房间实在是太小了,连下脚地方都没有,两人就坐在林诺桐的单人床上闲聊。

林诺桐跟她的关系怎么说呢?曾经上小学的时候是相当的好,可到了初中之后,两人不在一个班,关系虽然铁,但也渐渐疏远。她们家原先跟林诺桐都是一个村子的,后来她爸出了一点意外受伤不能劳作了,家庭情况直转急下,弟弟很聪明很会上学,小学几乎门门都是满分,于是她爸妈就在这里租了房子,把她弟弟弄到这里来读初中了,于是两口子边做散工边陪读,日子过得十分拮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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