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的光线中,叶裳瑞静静地望着她,眸底有光亮盈然闪动,渐渐有了些许笑意。

他一笑,夏颖莹就开始把持不住了。

天人交战了半晌,还是色令智昏地摸上了他睡衣的扣子,同时不忘给自己找补,“算了,今宵有酒今宵醉,我们还是做点有意义的事吧……”

叶裳瑞都来不及说话,就被她压下来的吻堵住了嘴巴,然后……又被她十分娴熟地吃干抹净了。

翌日清晨醒来时,他腰有点酸痛,白皙光滑的后背多了好几道抓痕,就连脖和锁骨上也被种了不少可疑的草莓痕迹。

看着镜子里自己的惨状,叶裳瑞无奈之余,简直不知道待会要怎么出门。

这要是给陆旭冉瞧见了,今天他耳根子不用想着清静了,肯定会趁机各种笑话他的。

偏偏某个始作俑者还一脸神清气爽地在旁边刺激他,边哼着歌,边利索地将床单丢进空间里干洗消毒,完全没有感受到他的苦恼。

直到他第N次幽怨地望过来,夏颖莹终于有了点内疚之心,没什么诚意地安慰他道:“没事啦,待会我给你找一套领子高的衣服,保证藏得严严实实的,谁都看不到!正好现在天气也转凉了,穿高领衣服也合适。”

叶裳瑞很想说这不是衣服的问题,而是她能不能稍微对他温柔点?

每次都对他又啃又咬的,明知道他皮肤容易留痕迹,还下那么重的力!

这也就算了,她体力还好的惊人,生龙活虎地还花样繁多,虽然……他也很享受其中,可是凡事都该有个度,他有点担心哪天把她这块地给耕坏了。

夏颖莹不知他心里的担忧,从百货区找了件深蓝色的上衣,抖开照着他的身材比了比,满意地点了点头,而后又按着他的尺寸拿了条黑色的休闲棉裤,最后再挑了件黑色的劳保服外套,今天就身这行头了。

这年代没什么时尚可言,清一色都是灰黑蓝绿,衣服款式来来去去也就是那几样,还男女同款,撞衫率奇高。

叶裳瑞明明有这么好的底子,她却不能纵情肆意地打扮,实在是太可惜了。

不过就算穿最普通的大众款,叶裳瑞依然是整条村最靓的仔,这是毋庸置疑的。

吃过早餐,叶裳瑞他们就去上工了,夏颖莹继则续去队里剥玉米。

早上她从叶裳瑞那问了叶大哥叶霈临的部队地址,还拿到了他新写好的信,打算晚点抽个空去镇里跑一趟。

为了方便作弊,夏颖莹特意找了个偏僻的角落,趁人不注意,时不时将筐子里的玉米棒子丢进自助餐厅的后厨,启用食物处理的功能迅速剥了个干净。

她没敢整太快,免得引人怀疑,约莫缩短了一半的时间就去交差了。

小队长伸手进她框里拨拉了几下,见玉米黄澄澄的,粒粒饱满圆润,坏的全给挑出来了,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夸赞道:“不错不错!莹丫头,这里干活就属你最利落,要是每个人都有你这样的高效率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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