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时辰后,已经乔装过的余笙带着香叶和香草出现在了西市。

上次来的时候,余笙因为那半个没能吃完的肉包子而深受打击,匆匆离去。

几日过去了,余笙早已经习惯了自己娇小的胃口,现在已经不会再被半个包子打击到了。

余笙还没溜出府,景荣就已经知道了,他其实一直没有限制余笙出府,之前会让景弘陪着,也是为了她的安全着想,毕竟是个女孩子,又失忆了。

这次余笙虽然没有景弘陪着,但是身后三十人的护卫队还是悄悄跟着的。

今日余笙来得早,西市看起来好像比上次来的时候更加热闹,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

余笙兴致勃勃,看见什么都上去瞅两眼,有些还拿在手上把玩两下,只是一路走来,她都只看不买。

之前来西市,还有上次去珍巧阁买衣服,余笙都是带着香草的,所以今日,跟着一起来的香叶十分不明白余笙的行为。

但她不好问余笙,只好偷偷与同样跟着来的香草咬耳朵。

香草想起了前两次出来的经历,心里大概有了数,“小姐大概是不舍得花银子吧。”

香草轻描淡写,香叶却被这理由惊得不轻。

笑话,堂堂南安侯府的嫡出大小姐,怎么会舍不得花银子,以前小姐在翠玉轩买首饰的时候,只要喜欢,从来不在意价格。

香叶突然反应过来,对哦,那已经是小姐失忆之前的事情了。

虽然这几日来,香叶在余笙身边伺候,已经慢慢适应余笙现在的样子,但是偶尔的时候,香叶仍旧免不了惯性思维。

余笙又一次停下,在那卖首饰的小摊子上拿起一枚质地普通,做工精巧的玉簪。

这首饰摊的老板是个精明能干的年轻妇人,一眼便看出眼前这位小姐喜欢这玉簪,“这位小姐一看就是识货的,这玉簪别看这玉质不纯,但胜在做工精巧啊,这样式多漂亮,小姐若是喜欢,不妨买下。”

余笙一听,本能的就要放下手中的玉簪。

老板娘眼看着就要失去这笔生意,又道:“小姐若是不喜欢这一款,小妇人这里还有别的款式,保证样样都漂亮。”

一边说着,一边去将因为摊子地方有限,没能摆放出来的那些簪子都一股脑的拿了出来。

老板娘如此热情,让余笙完全没法开口拒绝,只好又在那数十只玉簪中挑挑拣拣起来,别说,还真让她看到了一个特别喜欢的。

不过,那是一只墨绿色的男款玉簪,上次景弘送了她那么多衣服,余笙便也想回赠一二,当然,她是不会像景弘那么大手笔,一出手就是百两银子的。

余笙将那簪子挑出来,拿在手上又细细看了看,其实她也没看出来个什么,反正材质她是不懂的,她不过是看看有没有坏掉的地方而已。

老板娘见余笙对那簪子爱不释手的模样,心念一动,“小姐一看就是个识货的,这簪子成色好,一般情况下小妇人是不会拿出来的,也是看小姐您确实喜欢,才将压箱底的好货都拿出来给您瞧瞧。”

余笙听了这话,条件反射般就想将那簪子放回去。

老板娘一看这样子,便暗恨自己刚刚确实着急了些,赶紧往回找补,“小姐您若是真心喜欢,不若小妇人算您便宜一点?”

“那这个怎么卖呀?”余笙随口问。

见余笙没有一口回绝,老板娘又有些蠢蠢欲动,然而想着刚才的情形,便又忍住了,凑近了些,对着余笙比划了个四。

“四文?”余笙有些难以置信,她还以为有多贵呢,四个肉包子,她还是送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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