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凌云从地牢里出来,望着阴暗的天,只觉手上佛珠有冰沁沁的寒意传来,今年的冬天似乎比往年更冷些。
大约时机快到了,他想。
“主子,桑老板他们在花厅等着您。”
永正行明面儿上的老板有三个,分别姓桑、田、路,这三人各有所长,在京城的关系网铺得很开,这当然也得益于他们背后的靠山。
只是此一番来,三人均怀着忐忑的心情。
此刻,城里的百姓们正对着可能到来的战事津津乐道,多年的富庶安稳,已经培育出他们无比坚定的信心。
以一富庶大国,对一弹丸小部落,听起来就知道孰赢孰输。
赌坊里热热闹闹,生意也是蒸蒸日上。
只是,原本胜算极高的抢粮大战,却陷入僵局。
原以为十万两的白银,就足以将京城各大粮仓收购一空,届时,等塞北一开战,他们就能卖个好价钱。
谁知五万两白银花出去,就跟水泼进长江里,几乎泛不起波澜。
粮贩们自是闷声发了大财,可这京城里的粮食却怎么买都买不完,一个叫张崇武的穷小子,竟也可以跟他们打起擂台。
一半儿的银子花出去,他们才发现不对劲,他们这哪儿是在买民间的粮啊,分明是在买朝廷粮仓里的粮!
难怪总也买不完,难怪百姓毫无察觉。
“照你们的说法儿,五万两银子就这么打了水漂?”祝凌云斜睨着地上的三个人,声音不怒自威。
三位老板年纪均是四十出头,出行在外自有一派作风,如今在祝大公子面前,却是大气也不敢出一个,只能将头埋到地上去。
五万两银子不是小数目,更何况,主子在此事上还有更大的筹谋。
没想到老马失蹄,竟中了对方的圈套,把事情办砸了。
祝凌云也不生气,只是问:“那个叫张崇武的,是什么来头?”
他原打算叫人直接了结了张崇武,但想了想,一个平民百姓哪儿来的本事跟他叫板,若不查清背后之人,杀了他也不过是治标不治本。
“我们派人跟踪了他几日,他似乎有所察觉,把老母和瘸子哥转移了住处。不过……”
桑老板回话极有水准,讲究欲扬先抑那一套,“不过,还是叫我们查出来,他常去一家叫三春晓的胭脂店,那店里的女老板在京城也有些名气,据说和太子府也有生意往来。”
话头点到为止,余下的部分不肖他们多说,祝大公子自能明白——这张崇武的背后,是太子。
若真如此,永正行如今便是处在风口浪尖上,一个不小心就会粉身碎骨。
“呵——”
祝凌云一声嗤笑,玩味地看着手中的佛珠,心道:又是她。
公主府收受贿赂的事,有她;抢购京城的粮食掌握粮价控制权的,还是有她。
晏之初闭关三年归来,最后却要靠一个女人来行事。
实在是有意思。
“行,我知道了,你们退下吧。”
祝凌云站起身,掸了掸衣摆,信手将佛珠递给底下人,眼里已然显露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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