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让他的小儿子来喊温书他们几个去吃饭,顺便把这一个月的口粮拿回来。

温书听取柳凌的建议,带了一包红糖。

大队长的大儿媳妇刚生了孩子,还没有出月子。

温书想了想,还是拿了几根香烟带上,他不吸烟,也不知道行李包里怎么会有几包烟。

想来应该是老爸他们准备的,好让自己借此打开在乡下的“人情”路,过得好一些。

对此,柳凌颇为赞同,男人嘛,除了酒,也就是烟了。

果然,温书带来的小心意,大队长很喜欢。

其他人多少也带了些东西,一顿饭也算是宾尽主欢。

考虑到大队长他们白天干了一天的活已经很累了,吃过饭,温书他们就提出了告辞。

当然了,没忘自己的口粮。

五十斤玉米面,八十斤红薯,也不知道够不够吃一个月?

温书他们跑了两趟,才将东西搬回去。

让温书满意的是,柳凌这个室友还不错,第二趟去背那八十斤红薯的时候选择来帮忙。

程业他们几个都是自己扛回去的。

而且身为表哥,程业还帮表妹扛了一趟。

等程业最后一趟扛回来,温书已经洗漱完坐在床上给家里写信了。

柳凌拿着书靠在床头看,普普通通的高中课本,像是有什么精彩内容,看得津津有味。

温书他们走后,大队长家里人开始讨论今天刚来的几位知青。

“爹,我看这次来的几位知青还不错,”大队长的大儿子赵军说道。

大队长还没有说话,拿着温书送的烟闻了一下。

“大哥,我不这么觉得,那个程知青和杨知青对我们这些乡下人,可是瞧不起的很,”大队长的二儿子赵雷说道。

“听说温知青也是京市来的,这差距也太大了,”大队长的媳妇说道。

大队长将烟仔细的收好,闲着无事,他可舍不得吸,将自己的散烟拿出来,一边卷一边说道:“干几天活,就不矜贵了。”

“也是,”这话,大队长媳妇赞同,她一拍大腿,“哎吆,这个温知青长得可真好。”

“好看有什么用,能当饭吃?”大队长的大儿子赵军道。

“大哥,你这话就不对了,”大队长的小女儿赵雪道,“去年来的柳知青也好看,他干活就很厉害啊。”

赵军翻了个白眼:“温知青和柳知青能比吗?”

赵雪想了想两个人的体型,闭了嘴。

温知青确实……显得瘦弱些。

九点的时候,负责人张宇喊温书和柳凌两人去开会,顺便正好大家都相互认识一下。

回来的时候,已经快十点了,夜晚已归于黑暗,也归于平静。

温书躺在床上,床还算舒服,他却怎么都睡不着。

换了一个地方,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他不习惯。

他从小就自己一个房间,如今房间里有另外一个人,他更不习惯。

可即便如此,温书还是强迫自己睡觉,强迫自己适应。

来都来了,就别矫情了。

柳凌听到房间内另一个呼吸声渐渐平缓,有些惊讶:没想到这小子看着弱,适应能力这么强!

挺好。

自己知道照顾自己,能照顾好自己,总比需要别人扶持强。

今天太忙了,温书都没有来得及查看他的“金手指”的变化。

只见那个所谓的系统商城,开始出现变化,原本昏暗的屏幕开始慢慢点亮······

第二一早,温书醒了后,就看到系统提醒:

【恭喜宿主,系统商城正式上线,各种物资取之不尽,宿主抓紧时间赚积分吧。】

温书:可喜可贺,这“金手指”二十年了,终于可以用了。

抱着好奇心,温书将系统商城里里外外翻了好几遍。

小到鸡蛋面粉,红糖面条,针线衣服,大到电视机自行车录音机,都有。

最后一页还有各种“豪宅”,温书看得口水直流,最后只能悻悻的关掉系统商场。

东西很好,无奈囊中羞涩,工分依旧是:零。

洗漱结束,温书看到了桌子上摆着的一碗红薯粥和一个鸡蛋,笑了笑,这是他的新晋室友给他留的早饭。

昨晚知青们开会,商量他们新来的几个吃饭问题。

是几个新人单独吃还是和大家伙一块?

温书和柳凌对彼此满意,所以他俩商量好一起。

而程业和杨静这对表兄妹选择和老知青搭伙。

孙宏,孙越兄弟俩也选择分出来,他俩带的东西十分齐全,锅碗瓢盆,油盐米面,再加上分的口粮,生活下去不是问题。

吃完早饭,温书锁了门,准备去供销社。

平日里,他们的门都是锁着的,昨天只是为了给新来的知青留门,才没有锁。

今早,柳凌不仅留了早饭,还留了一把钥匙。

温书出门,正好遇到了孙宏,孙越兄弟俩。

“一起?”孙越道。

“好啊,”温书点了点头,这兄弟俩的品行还不错,可以结交,至于会有多深的交情,还得看以后。

一个小时后,温书三人看着供销社的牌子,松了口气。

仅仅是走了一个小时,他们的体力就消耗的差不多了。

想想他们还得背着东西走同样的路程回去,就觉得人要废了!

明天他们就要去干活赚工分了,就要自己养活自己了,就这体力,要完。

先去隔壁把信邮寄了,温书拿着购物单开始大扫荡。

买了两双解放鞋,两双布鞋,两套成衣,牙缸牙刷,一把暖水壶,两包点心,大米白面,两包红糖(昨天送给大队长的那一包是柳凌提供的,得还),油,盐,手套,还有一些粗粮……

零零总总,大部分是温书的,也有温书给柳凌捎带的,渐渐的,温书背来的大背篓装满了。

平生第一次干这个活,温书表示,他很不习惯。

还好他有提前准备,又请教柳凌,才顺利完成本次物资补充任务。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背篓,也是柳凌的。

既然决定合伙,温书和柳凌商量好了,已经有的东西就不买了,只买缺少的急用的东西,因为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们可能没有时间来供销社了。

得把这一段时间的东西备出来。

和温书相比,孙宏,孙越两兄弟买的东西就少多了。

回去的路上,兄弟俩还帮温书背了一程。

温书很感激,将在国营饭店买来的包子分给兄弟俩一人两个。

兄弟俩没有拒绝,回到知青院后,送来一小块腊肉。

这样一来一往,交情不就有了嘛。

休息了一会,温书看了看手表,已经快十二点了。

想到早饭,温书决定去给地里干活的柳凌,也送两个包子。

因为农忙,为避免耽误时间,中午是大队统一吃饭,想要吃饱基本是不可能的。

只是,温书的想法很好,奈何他不认识路。

于是以两颗水果糖为报酬,雇用在“家”看弟弟妹妹的“大姐”李丫给自己带路。

田间地头,坐着不少人在端着饭盒吃饭。

温书一个都不认识,面对众人的打量有些尴尬,只好加快脚步。

柳凌对温书的到来很是惊讶,对于温书递过来的两个包子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

温书看了看泛着金黄色的田地:“这就是小麦吧。”

前世他就是农村的孩子,干过不少农活,算起来是有一些经验的,只不过现在换了具身体,娇生惯养二十年,若不熟悉一下,可能就会出现“脑子,会了;手,不会”的场面。

柳凌点了点头,快速将手里的包子和饭菜吃完,拿起身边的镰刀走到温书身边,把镰刀递过去:“要试试吗?”

温书接过镰刀,颠了颠,试了一下手感,然后果断拒绝:“明天吧,我没戴手套过来。”

人贵有自知之明,他这辈子出身好又得宠,干的最“糙”的活,就是洗衣服袜子,没有万全准备,他不打算动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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