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念抱起珍珠,轻轻地将珍珠脸上的眼泪擦干。

他方才去了一趟如意当铺在当地的分号,与那朝奉核对过,来当玉牌之人必定是殷呈无疑。

既然知道人在这里,那珍珠见到的难道真的是……

他不认为珍珠会随便逮着一个男人就叫爹,于是耐心地问:“珍珠见到爹爹了?”

“嗯嗯!”珍珠重重地点头,鼻尖儿红红的,“爹爹还抱珍珠飞。”

他委屈巴巴地说,“爹爹走了。”

林念赶紧问:“那珍珠还记不记得爹爹往什么方向走了?”

珍珠肉乎乎的手往出城的方向一指,林念当即抱着珍珠翻身上马,骑着四点白往城门的方向而去。

然而城外这来来往往的行人,无一个是殷呈。

林念觉得眼热,却又不能在珍珠面前掉泪,他强忍喉中酸涩,“珍珠,你仔细想想,爹爹抱你的时候,有没有说过他现在住在哪里?”

珍珠摇摇头。

林念叹了口气,明明知道男人的行踪,明明已经是近在咫尺,却好像相隔了千山万水。

珍珠说:“爹爹身上有个大大的葫芦。”他抡起胳膊划了一个非常夸张的圈,“酒!”

小孩子说话还很模糊不明,偏偏这个酒字脆生生的,叫林念听得一清二楚。

……

草庐。

薛老头咂巴两下,“还是老吴家酿的酒最好喝。”

乐浩川却是在想之前遇到的那个小奶娃。

难不成珍珠还真是这具身体的主人的孩子?

乐浩川想起珍珠,只觉得这小孩跟块糯米糍似的,又黏又软。

“你想什么呢?笑得跟傻子似的。”薛老头说,“快去烧火做饭,饿死我了。”

乐浩川收起脸上的笑意,翻着白眼走进厨房。

他跟薛老头都不会做饭,以前薛老头全靠那点医术跟村里人换粮食,一个人能把饭做熟就行。

后来乐浩川来了,做饭这项光荣的责任就落在了他头上。

然而他也不会做饭,顶多是煮点粥面。

薛老头只能一边吸溜面条一边数落他,“你说你,娶个夫郎回来多好!”

乐浩川充耳不闻。

此时,一匹骏马踏入村子。

灰头土脸的男人一下马,就叫周围的人围住了。

“这不是宋三水吗?”有眼尖的人认出男人,“呀,宋三水,你这是从战场上活着回来啦?”

“这手脚都还在,可别是当了逃兵吧?”

“哈哈,说到逃兵,宋家的不是就救了一个回来吗?这哥儿啊就是得打,不打他就不知天高地厚,敢给汉子戴绿帽。”

宋三水朝皱起眉,不再听这些人说话,“让让。”

常年在战场上厮杀过的人,周身都带着肃穆的杀气,本来长得就人高马大,这几年不见,压迫感更甚了。

这时,一个好心的夫郎说:“三水啊,你去前头石磨子那儿看,你儿子就在那边,是个哥儿,叫五月。”

宋三水一听,忙道谢,“多谢李夫郎。”

李夫郎摆摆手,“快去吧,不过他出生后就没见到你,你可莫吓着孩子了。”

宋三水点点头,牵着马往村中那个大石磨去了。

五月正趴在一旁的石头上学字呢,眼前突然就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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