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大家记住的名字,叫文迪。
而我也早就主动忘记了自己在这之前的名字,因为,那会让我感觉到痛苦和耻辱。
也许不会有人相信,我在七岁的时候就笃信:将来我会成为明星,会赚很多很多的钱。
特别是当你知道,我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典型的贫民窟,还有一个时常会家暴我和妈妈的爸爸时,你就更会觉得这一切是多么的不可思议。
我很早的时候就明白两件事:第一,我长得很漂亮。第二,我的妈妈很了不起,因为她有很多朋友。
经常会有叔叔来家里找她,每次有人一来,我就会被叫到外面去玩。大概半小时后,那些叔叔就会离开。他们走出门口,看到正在玩耍的我时,都会轻轻捏捏我的脸,用一种我也说不清楚的语气,对我说:
“真漂亮,长大了,一定比你妈妈还要好看。”
有的人还会在我胸前或者屁股上捏一把,看着我害羞又害怕地扭动身体,才带着笑,满意地哼着小曲儿离开。
等我回到家里时,妈妈总是拉着窗帘,赤裸着,拿了一块毛巾,一点一点地擦拭着身体。她的脸上没有表情,阳光透过窗帘洒进屋子里的时候,她整个人就像是一个石膏雕像,散发着柔和而圣洁的光。
看到我,她会对我露出无比宠溺的笑容,温柔地说:“去盒子里拿些钱,买喜欢的零食吃吧。”
妈妈说的盒子,是一个生了锈的旧饼干盒子。
每次妈妈这么说,我都会兴高采烈地奔过去,打开饼干盒子的盖子,里面通常都会多了几张钱币。我拿出一块钱来,来不及对妈妈说一声谢谢,就迈开双腿,朝胡同口的小卖部跑去了。
因为我知道,我必须赶在爸爸回来之前,买到零食并迅速吃进肚子里,否则,爸爸会拿走盒子里所有的钱去买酒或者打牌。如果被他看到我吃零食,还会为我和妈妈招来一顿暴打。
我想吃零食,我不想挨打。
当然,我更不愿意给妈妈找麻烦。
妈妈从来不叫我的名字,她只叫我“小月芽儿”。她说,我还是个婴儿的时候,笑起来,眼睛弯得,就像天上的月牙一样。
我喜欢她这么叫我,这让我觉得自己很特别。好像我只是属于她的,而她也只是属于我的。
在我对童年为数不多的记忆里, 几乎每一晚,都只有我和妈妈两个人在家。爸爸回来的时候,不是输光了回来拿钱,就是喝得醉醺醺地坐在沙发上,由破口大骂开始,以抄起皮带、藤条等武器暴打我们,直到他筋疲力尽为止。
等爸爸终于安静下来,呼呼睡去,不再动弹的时候,妈妈就会将我搂在怀里,给我身上红肿的地方抹上药膏,然后一边吻着我的额发,一边对我说,总有一天,她会带我离开这里,我们会到一个很繁华的城市去,住在又大又漂亮的房子里,有吃不完的美食,和穿不完的漂亮衣服。
“只有我们两个在一起吗?”我期待地看着妈妈。
她笑着点了点头。
那一时刻,我突然觉得身上没有那么痛了。
在我十一岁的时候,我的妈妈死于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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