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不说话?”
温眠顺着江白鸽的视线望过去,懂了。她没忍住用手肘捅了捅江白鸽:“就这么喜欢?”
江白鸽的审美一向固定:穿衣显瘦,脱衣有肉,个子要高,肤色要白,脸还要漂亮——雌雄莫辨的那种。
而不远处的男生,如果刚才见到背影是惊喜,现在看到脸,就是惊艳了。
即使头发湿漉漉地贴着头皮,也能看出他精致的五官,以一种近乎完美的比例,镶嵌在巴掌大小的脸上。
温眠心里暗笑:这可完全正中江白鸽的红心啊。
但她不知道,上一世,是陆添“主动追求”江白鸽的。
但现在的陆添,只是江白鸽在泰拳俱乐部偶然遇见的男生。
他擦完汗,拿着手套、水杯和毛巾,准备去洗澡。与江白鸽她们擦身而过时,连看都没看她们一眼。
也是,江白鸽想,陆添是踢足球的,难道还缺异性的目光与掌声么?
她回过神,拉住了要去准备合同文件的女生:“抱歉,我忽然想起前两天我卡里刚扣了一笔夏令营的费用,现在暂时不能报班了。”
说完,她在女生有些哀怨的目光下,拉着满头雾水的温眠,夺门而去。
“我不懂……明明那张脸完全就是你的菜啊。”
江白鸽无言,她不知道该怎么说。
总不能说——
【这个人啊,比我们小一届,别看他四肢发达,其实心思细腻,还是我未曾谋面的读者。因为喜欢我在校报副刊的文章,给我写过不少电子邮件。】
【但可能是他的言辞太过热烈热情,被我当成了变态,所以一直没理会,甚至还写了篇小品文讽刺他的行为,这才让他心灰意冷。】
【后来有一天,我却意外得知一直给我写邮件的“小舔狗”竟然就是我大二时一见钟情的校足球队明星前锋陆添,可那时我已经和李冰洋那个王八蛋谈恋爱了。】
结尾或许还要加几个字:真是一段孽缘!
如果真的这么说了,温眠或许会说:“那现在有重新来过的机会,不是很好吗?”
真的很好吗?
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她下意识地就想逃避。
现在的陆添,刚进大学不久,或许还没翻开过校报、还没有看过她的文章,也就还不会是她的读者。
而她,如果在新网站签约顺利,她就打算辞去校报副刊编辑的工作,专心写网文。
所以,她和他,不会再有任何交集。
还是那句话——心中无男人,拔剑自然神。
重活一世,她的目标是成为网文大神,而不是“陆添的女神”。
江白鸽想得出神,没注意笔尖在纸面上停留太久,已经晕开一片刺眼的红,挡住了下面的黑色印刷字。
她急忙打开电脑,调出电子文档。
这将是她在校报副刊发表的最后一篇文章。
趁着周末,她打算在下周去总编室排版和定稿前再过一遍,为这次告别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副刊发的多是短小精炼的小品文,字数不会超过八百字。但江白鸽有个“毛病”,就是“屁话太多”,删删减减下来还剩一千二。电子版是怎么也改不动了,这才换成了纸稿。
谁知道一上午过去,她满脑子都是一天前遇见陆添的事,心思根本不在稿子上。
本来心里就烦,肚子还饿了,她有点气恼的起身,打算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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