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叶叶离,蝗虫,好多蝗虫!”

其其格苍白着小脸,死死抓着叶离的衣袖,用力过猛,差点把叶离的袖子整个扯下来。

“我听部……我们村里的老人说过,有一年我们那里也遭过蝗灾,蝗虫群所过之处寸草不生。甚至连人和牲口都不放过……”

叶离却笑了,用力捏了捏其其格的小脸。

“蝗虫来了,百姓有救了。”

其其格以为他急得脑子不清醒了,连忙伸手去按他人中,“叶离,你醒醒,还会办法的。我们一定能想出救百姓的办法。”

叶离握住其其格的小手,一时激动把她拉进怀里,狠狠亲了亲她的小脸,“我什么时候骗过你,这些蝗虫便是百姓的生机。”

“先别说这些了,我们去组织百姓捉蝗虫。这可是高蛋白的好东西呢。”

其其格不懂什么是“高蛋白”,不过看叶离的样子似乎不是发疯。

半信半疑被他拖出屋外,心里想,莫非蝗虫真的能吃?

想想就觉得好恶心,她就算饿死也不会吃这种东西的!

叶离组织百姓捉蝗虫,百姓都是一肚子怨言。还觉得他脑子大概有泡。

一天两顿清汤寡水,走路都打晃,还要去捉虫子。

那玩意儿成千上万,是能捉得完的吗?

有那功夫还不如在家里睡一觉。

叶离不得不端起钦差大人的架子,手捧御赐金剑驱赶百姓,县令抽调来的衙役也执着水火棍威吓,百姓们这才不情不愿的动身。

一张张鱼网、破床单绑在枯枝上举向了天空,一个多时辰捉了满满两麻袋蝗虫。

蝗虫在麻袋里蠕动,看得人头皮发麻,衙役揣测叶离捉蝗虫的用意,提议道:“小的这就让人架火烧了它?”

叶离点了点。

不多时火堆生了起来,却不是用来烧蝗虫,而是用来烧蝗虫。

“艾玛,真香。”

“我活了大半辈子,从没吃过这般好吃的东西。”

“太香了,再给我一把。”

烧好的蝗虫散发着略带焦味的肉香气,对很久没吃过饱饭的百姓来说,极具诱惑力。

起初担心吃了会没命,还能强忍着不去碰。

后来看到叶离面不改色将一只烧熟的蝗虫放进吲里,露出一脸陶醉的表情。

百姓哪里还忍得住?!

吃!

钦差大人都敢吃,他们还怕什么?!

总不见得他们的命比钦差大人还贵重。

不吃也是饿死,不如死前先填饱肚子。

这一吃就停不下来了,纷纷夸赞蝗虫好吃,当然,也没忘了夸叶离见多识广。

其实烧蝗虫连盐都没放,味道属实说不上多好,只是不难吃而已。

但百姓们饿了这么久,一切能吃的东西对他们来说都是无上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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