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聊了几句,在唐月雯闪着星星的眼里,姜玉楼离开了学校,小说是写完了,他还是有不少事要做。

比如买信封,买邮票,以及邮寄的地址等。

次日,姜玉楼收回了手稿。

该看的都看完了,是时候投稿了。

于是,他将手稿塞进信封里,贴上邮票,并且在信封上写下《当代》杂志社收的字样,最后在唐月雯的陪同下一起来到邮局,郑重其事地将信封交给了邮局的工作人员。

信封交出去后,他心里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一下子轻松了下来。

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工作已经完成了,至于之后小说能否顺利刊发,就不是他所能左右的了。

“从咱们这寄到京城估计得走一个多星期,然后《当代》杂志社的编辑审稿又要忙活一段时间,还有安排排版和刊登的时间,估计最快也得等一两个月才能有消息,你也别太着急了。”信塞进去了,唐月雯出言宽慰道。

“没事儿,我这才是第一篇呢,能被《当代》的编辑看中固然最好,打回来也没关系,不还有那么多杂志吗?”

即使是他这本小说,参考的陈中实的原版短篇小说,也不敢说一定符合当下编辑的胃口。

被拒稿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其实原著小说是短篇小说集,《李十三推磨》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篇,名气是最大的而已。

既然是短篇小说,那么原著小说字数肯定是不多的,他记得差不多只有七千多字,是从李芳桂的无数故事中,节选了一段,写了出来。

短篇有短篇的优势,以陈中实的笔力,即使是短篇也能写得引人入胜。

但是姜玉楼还没那个实力,所以到了他这里,对原著进行了一定的扩容处理的,分别写了李芳桂青年、中年以及晚年的三个故事,足足写了两万多字。

虽然还是短篇小说的字数范围,但是也能摸到中篇的尾巴了。

姜玉楼的心态很平和,他现在已经走在正确的路上了,并不会急切地期盼成功。

唐月雯又道:“如果《当代》真打回来了也无妨,我问过我爸了,咱们陕地也有自己的文学杂志,影响力可比新成立的杂志大多了。”

姜玉楼再次邀请道:“走,咱们在街上逛逛。”

唐月雯有些紧张,这算是约会吗?

她木然的点点头,跟在了姜玉楼身边。

走着走着,姜玉楼自然而然地抓住了她的手。

“你的手真软。”

唐月雯一阵哆嗦,何止是手软,她的身体都软了。

女孩脸薄,尤其是这个年代的女孩更是如此。姜玉楼也不再逗她,而是和她一起在街上转了起来。

这个年代,即使是县城也没什么好逛的,不过对于两个彼此有心思的人却不然。即使什么都不做,只是走在一起,都是幸福满满。

走着走着,两人到了供销社前,“月雯,咱们进去看看。”

姜玉楼拉着姑娘的手进了供销社,这个年代的供销社等于后世的大型商超,什么都有。

逛了一阵后,他看到一个好东西。

“月雯,你看这个。”

姜玉楼拿起一支发箍,很漂亮。

“哇,好漂亮啊!”

唐月雯眼前一亮,红色亮晶晶的发箍,对女孩子来说太有诱惑力了。

“喜欢就买好了。”

说着,他拿上红色发箍找上了售货员。

“不要,太贵了。”唐月雯拉住姜玉楼的胳膊,摇头道。

她看了价格,发箍要一块钱呢,都赶得上一斤猪肉的价格了。

上次没有拒绝姜玉楼给她打饭,她就已经惴惴不安了,这回她说什么都不能接受这么贵的礼物。

姜玉楼看着女孩的眼睛,温柔地说道:“可是,我觉得这个发箍戴在你的额头上一定非常好看。”

唐月雯醉了,沉醉在了姜玉楼的温柔中,没有再拒绝他的馈赠。

是啊,我戴着红色的发箍一定很好看,我会更漂亮,不比那些“洋女生”差,这样才能配得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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