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叹了口气,洪承畴在桌子前坐下来。又理了理官服,正了正头上的官帽。
看着眼前的三样东西出神。
……
(附录图片:洪承畴图像。)
……
此刻的洪承畴,心里充满了沮丧。
甚至无奈和怨恨。
“壮志未酬,终究还是败了!!”
洪承畴无奈地喃喃自语道。
出身贫寒,十三岁辍学,靠走街穿巷卖豆干供养母亲,时常在别人的学馆外面听课“偷师”,被老师发现,免费收为学生。后来学得一身韬略本事,连捷登科,成为朝廷柱石。
这一路走来,有多艰辛,只有洪承畴他自己明白!
其后,征剿民变乱匪。
南征北战十余载,立功无数,战绩彪炳,未尝一败。
可是,这一次还是败了,
而且是败得极惨,堪称是……万劫不复!
此次督师东北,九边精锐尽出。
八位边军总兵会师一处,共计十三万人马。这是大明朝廷耗尽国力和心血打造的最后的战力的汇聚。然而,却因大同总兵王朴趁夜私自逃跑,引发连锁混乱,其它军队也各自逃命。
于是,不战而溃!
又被皇太极乘机分兵追杀,杀得血流成河,尸积如山。如今,留在自己身边的只有不到两万人马。可堪一用的将领也只有曹变蛟、夏承德、王廷臣三人。
想过逃回去,可逃回去就能活命吗?
如此大败,就算逃回去,恐怕也是难逃一死!
自崇祯登基以来,被崇祯杀掉的统兵大将可不止一人。袁崇焕、孙元化、杨鹤等等。
现在天牢里还关着个死囚孙传庭!
而自己,本来是可以不败的。
都是兵部尚书陈新甲和皇帝崇祯在瞎指挥,但是这个锅却得自己来背。反正,逃回去也是死。那么,还不如做个忠烈之士。
博个千古留名!
……
想到这里,洪承畴缓缓地伸出颤抖的双手,拿起了桌上的那柄匕首。
仔细地端详了一下。
这是一柄非常锋利的匕首,据说,是用产自西域的乌兹钢,经名匠精心打造而成,锋利异常。
吹毛立断,不管是什么毛。
刃不沾血,不管是什么血!
现在用来抹脖子,正好合适。抬起手来,将匕首的锋刃放在脖子上,轻轻地按了按。
觉得有点痛。
又觉得用匕首自尽的话,颈中飙血会弄脏了官服,与死后形象有碍,自己英雄一世,死后也得留下一个好形象。
想到这里,便将匕首放回桌上。
又端起那杯毒酒看了看。
这是鹤顶红。
当年,自己奉旨镇压民乱流寇之时,曾经摆下一桌酒菜,请那些流寇首领来吃,酒里就是放了这个东西。
全部毒死!
民军群龙无首,一击而溃,因此而获得一场大胜,皇上下旨,官升三级。
只是没想到。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今天也要轮到自己喝这个东西。
“实在是有些不甘心啊!”
洪承畴轻轻地叹了口气,手一抖,那酒全泼在了桌子上。
现在,就只剩下三尺白绫了。
站起身来。
拿起白绫往上一挥,那白绫的一头便绕在了横梁之上,再打上一个结,摆上一张凳子,只要挂上去就行了。
这方面,自己还是有些经验的。
倒不是自己上吊过,而是见识过。
以前,自己有一个美貌的小妾,因为勾搭了旁边一位姓王的邻居,东窗事发,就是这么死的。
……
……
洪承畴站在凳子上试了试。
系得很牢固,只要把脖子伸过去,再将凳子一脚蹬掉,就完事儿了。
不过,洪承畴这人做事向来靠谱。
讲究的是谋定而后动。
这么大的事情,觉得还是要先试一下好,不要到时候吊个半死不活,阎王不要、人间不收,那就不太好了。
还是得先模拟一下。
试探着将脑袋伸进去,也不踢凳子,只是将双腿曲起来试试。
“呃……”
好难受,还是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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