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枭卫府一名八品小校书,待事后下官自会为您主持公道,治她个诽谤上官之罪……”

“不必了,何时开审?”

“明日未时。”

“明日请寺正大人先审,我处理完公事自会去大理寺一辩究竟。”

……

“殿下为何要帮下官?”

“自古以来后宫争宠,文人作乱,最是好看。我既恶心这些,有时又忍不住去看,帮你一把也无所谓。”

“倒是你,想好了,若此案真叫你翻了,可就是致陈望于死地了。”

“谁说不是呢。”

陆栖鸾前一刻还在犹豫,犹豫是不是真要如此赶尽杀绝,待站上大理寺大堂时,便不这么想了。

她给陈望留下的话,纵然绝情,也感觉得到他的痛苦。

……既然生不如死,不如教她送上一程。

大理寺正这两日过得焦头烂额,那陈望眼下是左相面前的红人,又掌管百官考评,他若是一个处理得不好,说不得今年便要被放逐到哪个穷乡僻壤做官。

而这边,太子纵然一直被非议,也还是储君,加之证据十足,非是他能相抗。

寺正紧张地看了一眼坐在一边旁听的太子,颤声道:“殿下您是要旁听?”

太子点头道:“本宫不好插手你大理寺的事,一句话都不会说的。这陆校书说证据在手,寺正秉公行事便是。”

所以……罪魁祸首就是枭卫这个校书!枭卫如此猖狂,找麻烦竟找到他大理寺头上来了!

这么想着,寺正便沉下了脸,对堂下喝道——

“陆校书,冯桂杀人案是你枭卫处置,若要翻案,也是你枭卫的过失,你可想好了?”

“下官想好了,还请大人传人证物证吧。”

桃李堂婢仆众多,那日冯桂杀人时,楼上楼下不少人都听到了,而在这之中,最近的便是在陈父打伤陈望后,留下来照顾陈望的侍女姚小梅。

“民女那日,原本在房中照顾昏迷过去的陈公……陈大人,忽然听见隔壁有争执,便出去查看,见门锁着,只听到死者与冯大、冯桂吵起来了,接着便传出冯大人的叫声,多半是那时被死者拿笔戳了眼。”

陆栖鸾问道:“也就是说,在你听到惨叫之前,冯桂是看得见与他争执的人只有陈父一个是吧。”

姚小梅点头道:“是的,先前便说了,屋里只有两人。”

寺正不耐烦道:“陆校书,我看这案子便到此为止吧,房门紧锁着,陈大人便是想杀人也是进不去的。”

陆栖鸾摇头道:“寺正大人是未去过现场,此案由枭卫府办理,知道案发的房间和陈望的修休息的房间,其实是连在一起的。而桃李堂是会客所在,隔间为求通风,大多有一扇不常打开的窗户连通。”

姚小梅道:“是这样的,桃李堂背靠南湖,若不通风便易生潮,但那窗户只在每月洒扫时开,平时是不用的。”

寺正哼了一声,忽然又觉得胳膊发寒,扭头一看太子正凉凉地看着自己,咳嗽了一声立时坐直。

“那下官便继续说了。”陆栖鸾抖开一张画着两间房门的纸,道:“小梅听见冯侍郎惨叫后,立即去楼下找管事上来,管事年迈,过了约四十息的时间才上来,等到了门前时,陈父已经从楼上跌落了下去,也就是说,在这四十息的时间里,现场只有陈望、陈父、冯桂三个人。”

寺正皱眉道:“陆校书,你说话可要放严谨些,就算有四十息的时间,你怎么就知道陈大人翻窗到了隔壁杀人呢?本官丑话说在前面,你等小官胡乱诬陷上官,是要流放的。”

“下官自然是有证据。”

陆栖鸾又拿出两张纸,道:“左边这张《春夜送冯侍郎是冯侍郎为嘲讽陈父,念给陈父的诗,右边这张无题则是现场发现的诗。”

寺正拿过去仔细审阅,那首《春夜送冯侍郎,写的是:

倦读诗书十四年,浪死虚生空度闲。

拗莲作寸丝难绝,兴酣落笔摇五岳。

残英虽亦妒我香,寸叶犹可慰悲怀。

杯酒难敬识骥心。应报伯君爱逸才。

冯桂的证词是“背”给陈父听的,实际上现场应该是没有写在纸上的,那么这张专门献给冯桂诗文是从哪儿来的?

最耐人寻味的是,冯桂所背的与现场发现的诗文并不一样,作为实证的《无题最后两句则是“一夜愁杀湘南客,白衣诗人乌发霜。”

寺正斜着眼看了半晌,道:“又如何?许是冯侍郎记错了呢?就凭这两句不一样的诗,就能栽赃陈大人杀人?”

“没错,第二首无题正是陈望杀人后在现场现写的,之所以不一样,则是他故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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