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勇猛、凶悍、煞气十足。
这是温厉看到此人的第一印象,足足两米左右的身高,比他大腿还要粗壮的胳膊,冷酷不苟言笑的面容。
这要是死了以后,尸体可真是炼制僵尸的好材料。
壮汉在店铺里扫视了一眼,目光在约翰身上微微停留,然后对着门外说道:“老爷,就是这里了。”
“踏踏踏”
随着壮汉的声音落下,一个头戴礼帽,手拿权杖,身穿灰色羊毛西装三件套的老头,在又一个高大壮汉的陪同下走了进来。
高傲的走进店铺,随意的扫视了一眼,对着约翰说道:“康斯坦丁子爵,你确定就是这里吗?这里这么的平凡,怎么可能会有你说的那种货物!”
看到这一幕,温厉在内心吐槽道:都他妈被自己儿子骑到头上拉屎了,还他们摆老贵族的谱。什么时候,能把自己的儿子美利坚收拾了,什么时候在摆谱吧。
老子祖上是颛顼高阳氏之裔,现在还不是老老实实的修仙。这么傲,小心儿子孙子变成玻璃。
约翰上前一步,行了個贵族礼,开口说道:“尊敬的温莎伯爵,请不要被这件店铺的外表迷惑,这件店铺的主人,是一个强大的法师。”
“我亲眼见到他使用了强大的雷魔法,杀死了传说中的恶魔。”
一旁的温厉听到两人的谈话,突然冒出了一阵鸡皮疙瘩,脚底尴尬的扣出了三室一厅。
老日不落帝国的贵族说话,就这鸟样?
温厉不由感叹:环境真的可以影响人啊!
在陆地上生活的久了,这些人竟然忘记了自己找人是多么的豪爽。
它们从来不会废话,看上什么直接就上了。
就连可怜乖巧的羊,都逃不过它们的爱抚。
随着约翰的吹嘘,温莎伯爵也把自己的目光的看向了温厉。
然后就呆立在了原地,直勾勾的看着他。
面容非常的猥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一刻登子附体了呢。
温厉知道自己这段时间修习仙经后,气质超凡,就连相貌也变的平平无奇。
可是被一个大男人,这么看,尤其是这个男人来自大不列颠。
这让他的心里产生了一股厌恶,老子又不是教堂唱诗班的小男孩,这么看着我,干什么。
如果活的不耐烦了,我可以送你归西,保魂飞魄散的那种。
“先生,作为一个贵族,这么看一个男人,是不是太失礼了?”
温厉的话打断了温莎伯爵的目光。
回过神后,温莎伯爵歉意的说道:“不好意思这位法师,刚才约翰说您是一位非常强大的法师,我只是有点惊讶于您的年龄。”
鬼才信你这老登的话,内心嘀咕一声,温厉也不想在和他们扯皮。
于是说道:“几位请跟我来,货物被我放在后面的房间。
说罢,就从里面关闭店门,带着几人走进了后面的房间。
仔细的查看了一下食人魔的尸体,温莎伯爵一脸的渴望。
咽了口唾沫,然后抬头对温厉说道:“法师,这可真是一件艺术品啊!”
为了卖个好价钱,温厉顺着他的话说道:“当然了,在我老家的典籍里的记载,食人魔可是有延长寿命,强身健体的功效。”
温莎伯爵一愣,然后问道:“请问法师的老家是哪里?”
挺直胸膛,温厉自豪的说道:“当然是那个传承了五千年的美丽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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