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之前光靠默念咒语很难消除小臂灼痛感,然后就试着握住禹王铲进行缓解,逐渐挥动劈击助力,消除灼痛感速度会更快一些,慢慢也就成了习惯。他不久收好禹王铲,重新将背包塞入床下,起身去卫生间冲澡,身上汗味很是刺鼻。他五分钟冲完澡,换上家居服,开始清理房间,尽量保持干净整洁,当然没有部队要求的那么高。
他租住的是两居室,面积不大,但一个人住足够了,夜店保镖的工资也完全能支付,甚至能租更好的房子。可他喜欢这里的人间烟火气,军营待久了,已经不太适应平民生活了,调整需要时间。更重要的是,他想忘掉三年前发生的一切,尽管很难,但一直在努力,从未放弃。
他收拾完房间,然后给阳台上植物浇水,这是每天必做的事情,以此让生活变得有规律,或者说是更有意义。但噩梦一天不消除,他这种黑白颠倒生活就只能持续下去,不知道尽头在哪里。他六点一刻准时换上黑色圆领T恤和牛仔裤出门,运动胸包斜跨胸前,里面装着手机、充电器和钥匙。他住在11楼,六点半是下班的高峰期,乘坐电梯下楼至少要十几分钟,因此要提前出门。
他很快乘坐电梯抵达楼下,电动车还在凌晨三点多停放的位置上,不用充电,还能使用一两天。他走到电动车前,取出钥匙打开座椅下储物箱,取出头盔戴好,稍后骑上电动车离开所居住的小区。他沿着平常上下班的路线行进,穿过两个街区后,停在一处夜市前,准备吃晚餐。
他几乎每天都来这里吃晚餐和宵夜,有时候也买回去吃,但大多是都在店里,已经跟许多店主都混熟了。现在还不是夜市最热闹的时候,要等到八九点天完全黑下来,所有店里都坐满了人,一位难求。他今晚想吃明火白粥,外加一盘白云猪手,徐胜记粥铺的味儿最正,据说已经传了五代人了。
他来的不是最早,好在还在座位,靠着门边。桌椅都是红木的的老物件,年深日久形成包浆,让人看着就舒服,而且干净的一尘不染。他的熟客,服务生都认识,不用多问,一句老规矩就知道上什么了。来这里喝粥的也多为熟客,相互间虽然不知姓名,但都脸熟,见面点头,无需多言。
他等了十几分钟,盛在黑色砂锅里明火白粥便端了上来,还冒着热气,白云猪手亦同时送上,外加一小碟赠送的腐乳。他没有马上将白粥盛入精致的白瓷小碗内,耐心静待砂锅内白粥冷却,直至表面浮现一层黏糊糊的膏油状的东西,这就是常说的的“米油”,也是白粥最精华的部分。
只有火候够了,白粥才会浮出一层米油,至少要一个半小时的熬制,还要不停的搅拌,相当费时费力。解超吃掉米油之后,这才用勺子盛粥,佐以白云猪手,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很是惬意。他基本算是北方人,刚来这里时,很不习惯当地的饮食,经常用泡面来充饥。如今三年过去,他已经完全适应了,谈不上如数家珍,但也算是个吃货了。
明火白粥吃到近半的时候,一名中年男子走进徐胜记粥铺,直接坐在解超面前。该男子相貌周正,头发梳得一丝不乱,笔直而坐,看上去很有修养。服务生过来询问男子吃什么,后者点了皮蛋瘦肉粥,佐粥小菜则要清炒茼蒿,显然也是熟客。解超从未见过该男子,微笑点头示意,继续默默吃粥。
男子很有耐心,等皮蛋瘦肉粥和清炒茼蒿上来,吃了几小口,这才开口自我介绍,伸手道:“解队长,我叫尚青华,幸会!”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