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吊桥效应/

1974年,加拿大卡皮诺拉吊桥上,曾进行过一场心理学实验。

在该实验中,大部分人都会在过吊桥的时候,因为提心吊胆而心跳加速,如果这时候恰巧碰到另一个人,他们会把错把这种心跳加快理解为是这个人让自己心动了,从而滋生起情愫。

心理学家将这种效应称为“吊桥效应”。

2.

/长安/

下班了,余长安刚走到公司楼下,就看到了许海瞳,他的裤脚还沾着泥巴,显然是刚从工地上下来,唯独头发是经过打理后的那种又厚又长,也不知是哪个韩剧里的主角发型,很明显是张叶欣喜欢的风格。

“哟,想通了,来给头发上保险了?”余长安捏着他的头发调侃道。

许海瞳拍掉他的手道:“别闹,帮我个忙。”

“滚蛋。”余长安骂得斩钉截铁。

“我说话了吗,你就让我滚蛋。”

“借钱对吧?张叶欣挺能花的嘛。”

“你为什么对她那么大偏见?”许海瞳有些着急。

“她又看上什么了?”

“一条项链,但是这得说清楚,她可没问我要过,是我想送给她。”

“哦,她想要什么,就那么巧让你知道了?你是猪脑子啊?没觉得这有问题吗?”

“你为什么老把别人想那么坏?”

“第几次了?”

“你哪次也没借过啊!”

“找谢怀城去。”

“他又没在德阳,哪好麻烦他。”

看到许海瞳顾左右而言他的样子,余长安心里猜到了八九分,他说道:“谢怀城可是个不拿钱当钱的主,看来对张叶欣有偏见的不止是我嘛。”

“你就说借不借吧?”许海瞳心浮气躁地说。

“没钱!”

“我可听越哥说,你刚谈了个大业务.......”

“那就是不想借。”余长安说,“你是跟我去喝酒呢,还是去找你的张叶欣?”

眼见许海瞳站在原地没有要走的意思,余长安也不理他,径直就要走。

许海瞳冷不丁道:“我对你可没这么小气过。”

“你觉得是小气那就是小气吧。”余长说。

“妈的,从小到大,我有什么好事不想着你?”许海瞳越说越气,“衣服鞋子,我穿都没穿过,就送给你了……”

“衣服嘛是有几件,”余长安也不走了,“鞋子嘛,没有,我以前比你矮,后来比你高,你的鞋我从来都穿不了。”

“你要和我算得这么清吗?”许海瞳急道。

“不是你想算吗?还有啊,你的衣服,不是帮你打架,就是给你补课换来的,每一件,我都受得起!”

许海瞳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没话说了吗?那我走了。”余长安道,“对了,我还是那句话,你俩不合适,玩玩就得了!别太挂心上了。”

“我没你那么冷血!”许海瞳转身先离开了,可他走了两步终是不解气,又转身回来道,“你也没有!你真那么洒脱,姐姐不要你的时候,你就别去成都找人把自己都找到失联啊!”

余长安的脸色瞬间冷了下来,这让许海瞳有些心虚,可他还在气头上,干脆咬着牙道:“就当我从来没认识过你。”

余长安眉毛一挑,脸上又恢复了轻蔑的笑容,他摊开双手道:“你请便。”

/谣/

庄茗从来不是个含蓄的人,对于这来之不易的初恋,她更是毫不收敛地向身边人展示。

每天电话打个不停,“老公老公”地腻歪话喊个不断,就连跟我们聊天的时候也是三句话不离她“老公”。

周杏娟抗议道:“你是真不把我们仨光棍当人啊!”

“你们谈恋爱的时候也没饶了我啊。”庄茗说。

程慧云说:“啥时候带我们见见啊。”

“他不是工作忙嘛。”庄茗推说着,正巧电话又再响起,她接起电话就甜甜地叫了声“老公”。

我们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同时做出嫌弃的动作。

“唉,也别说她了,”程慧云道,“小娟也没好哪去,那时候每周来回坐十多个小时车去谈恋爱。”

周杏娟不服气道:“你好,也不知道是谁,分手的时候床上躺了三天,要不是静静强行把你拖下来……”

“不许说了!”程慧云连忙打断她,“丢死人了!但是那时候,我真是觉得自己要活不下去了。”

“爱情嘛,不就是让人要死要活的吗。”周杏娟说。

这二人说完,突然都对视一眼,然后同时看向了我。

“你们干嘛?”我警惕地问道。

“你就没有过!”程慧云道。

“静静没有过什么?”打完电话的庄茗好奇地问道。

周杏娟解释道:“我们在说,静静和郑飞鹏就没有那种腻腻歪歪,要死要活的时候。”

庄茗不以为意道:“静静和我们又不一样。”

“我哪不一样了?”我问道。

“你那么文静,当然不会像我们这么大大咧咧的。”庄茗说,“郑飞鹏又是那种很尊重女孩子的人,你们俩在一起怎么说呢,有点相敬如宾那个意思。”

我叹道:“相敬如宾吗?唉,其实再怎么文静也不至于到那个地步吧,也不至于,谈了那么久恋爱,我还不愿意把他告诉家里人,爸妈现在还以为我没谈过恋爱呢。”

她们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说,迎着她们疑惑的眼神,我便索性把话说开了:“你们有没有想过,可能,我根本就没喜欢过他呢?”

3.

/谣/

对于喜欢是什么,我一直很模糊,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可能是高中的时候吧。

那个男孩子高高瘦瘦,他坐在教室的前排,手里总是捧着一本书,有人叫他的时候,他便抬起头,扶一扶眼镜,那双眼睛和他的白衬衫一样干净清澈。

我喜欢从他身边经过,喜欢看他一丝不苟地看书,也喜欢因为一道数学题跟他吵得面红耳赤。

可那时学业太重,爸妈的管制太严格,而时间又太快。

还来不及仔细分辨这种感觉,毕业就让我们互道了再见,可我们没有再见,天各一方后,他能留给我的其实只剩互相遗忘了。

郑飞鹏和他很像,虽然没有那么高,也没有那么瘦,可他笑起来的时候,都是那么干净,只是他的眼神会更凌厉,性格也更自负,更张扬一些。

唯一能让他不够自信的,大概只有他那口产自于四川的,一着急就平翘舌不分的普通话了。

出身优渥,笑容爽朗,性格大方,成绩优异,他身上有太多的优点能让他闪耀得如同星星。

所以,我一直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注意到寡言少语的我的。

我更想不通,他怎么就突然向我表白了呢。

他用极其诚恳的态度,来对抗我的拒绝,他也没有想过我那时候只是单纯的手足无措,而不是他以为的害羞。

之后的日子,他对我展开了几乎是寸步不离的追求。

我不能确定自己有没有喜欢上他,却也习惯了有他在我身边,但是否再进一步,我却始终没有想法。

然而,转机终于是出现。

那个晚上,我被簇拥着来到操场上,在那里几百只蜡烛连成了心的摸样,我的名字在中间闪闪发光,郑飞鹏手捧着玫瑰走来,将深情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

对这种俗透了的桥段,我以为自己会嗤之以鼻,可当自己成为主角,陷入周遭的人声鼎沸后,我的心率快到心脏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

人群把我和他挤到了一起,我们贴得如此近,那玫瑰花在我们中间都被压成了一团,花香入脑,我便没有办法再思考。

郑飞鹏说了什么,我听不清,只记得自己在一声声的“答应他”“答应他”之中点了头。

然后,他便欣喜若狂,也顺理成章地吻了我。

可即便确定了关系,我和他也没有变得多亲密。

我不习惯他牵我的手,他吻我的时候,我总是要做一番心理建设才能松开牙关,就连他为我精心准备的礼物,我也总觉得无聊,还总觉得亏欠了他什么,老想着要等价偿还回去。

郑飞鹏有时候也会对我的冷淡表达不满,可随后,他又立刻释然——一个文静又内向的乖乖女,理当如此矜持吧。

这个理由很好,好到我可以用来让自己也心安理得。

说来可笑,明明有那么多的不合常理,可那段时间,我们俩谁都没怀疑过,我是否爱他。

毕竟那一晚的剧烈的心跳声,是毋庸置疑。

然而,除此以外,就算是关于初吻,我能想起来的,是眼中闪烁的烛火,还有耳边围观者的起哄声,就连鼻尖的玫瑰花香气也历久弥新,可唇齿碰撞的感觉却怎么也回忆不起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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