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林枫怎么想,红烧肉至少是中午的事。
托他家大公鸡的福,现在距离午饭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正好,他可以开着旋耕机,将已经荒掉的田地,重新翻整。
别人的地耕一两遍就行,他至少得走三遍,还要补足底肥。
东北的黑土地,营养丰厚却也不是光靠地就行的。
停在库房里的小绿,是他在县里农基站购买的新品多功能旋耕机。
虽然很小,也不帅气,但是那里的专家说,这种机型最适合他,可以适应多种不同的地形。
他家的说是有三百亩地,适合开垦成农田种植的,使劲算算也就一百来亩。
剩下的,不是坡太高就是沟太深。
早些年间,据说也有人将它开垦出来种玉米,多口粮就多口饭吃。
但那样会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不值得。
他就决定多种果树,多养动物,肉总归是比菜好吃的。
等他将小绿摇摇晃晃的开到田地的最东边时,跟他临近的五千亩大田中,已经有大型旋耕机开始工作了。
那一下能耕将近10米宽度的土地,一亩地也就几个来回的架势,看着他分外的眼热。
没有哪个男人能拒绝,现实版大型手办的吸引。
看看那几乎比人还高的大车轱辘,耕机后面带起的层层土浪,多么帅气!
再看看他的,就跟现实里的挖掘机遇见宝宝玩具似的。
唉。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林,林哥!你也来耕田啊。”
蹭了一顿早饭的闵雄,看见林枫,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在别的同学吃早饭的时候,他已经在村里打听清楚,自己今天早上,到底蹭的是谁家的饭。
到底是谁能把一顿猪食,煮的辣么好吃。
他赶紧示意旁边一起用锄头刨地的余天行,还有他们旁边的同学,朝这边看过来。
就是他,做饭老好吃了的那个。
他旁边的地,是属于他师姐于诗婉的。
一个敢徒手抓他们学校大鹅的狂徒,女汉子。
于诗婉本来觉得,自己的大好青春,今年又要浪费在这个村子里了。
突然听见学弟的召唤,刚抬头,就发现一个帅哥,开着小型拖拉机往这边来了。
她不仅暗自感叹:哇哦,果然人帅不管干什么都帅。
可惜了这么白的小脸儿,一个夏天过后,就会晒得跟黑黝黝一样。
余天行嘴角抽搐,师姐你说出来了你知道吗?
还有,您听听这是人话吗?
师姐你还想不想蹭饭了?
万幸的是,拥有拖拉机当BGM的林哥没听见。
林枫坐在旋耕机上,对闵雄点点头。
对于这个贡献给他抽奖机会的小胖子,他还是相当的有好感的。
他看着他们手里的锄头,和眼前的田地,心下感慨,农学生是真的不容易!
有地,他们是真刨。
没有地,他们教授会在外面租地给他们刨。
果然当初没学农是对的。
“闵……雄是吧?”
林枫笑道:“早上都说了不收钱,你还给,我出来也没带钱,回头给你。”
“别别别,哪有吃饭不给钱的?就是,林哥,你中午吃啥?”
寒暄了几句,正准备开始耕地的林枫,听见闵雄的这个转折,直接愣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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