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恶心的人渣!死后总算对社会有点贡献。”

林克冷哼一声,随后他大手一挥,被鲜血染红的刀乐,就飘到了他的手上。

粗略清点了一下,发现足足有五千多刀乐,暂时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经历了这么多,林克算是看明白了。

漫威就是一个弱肉强食,实力为王的世界。

要不是他运气好,估计早就死了八百回。

就算现在有点实力,但想要在这里混下去,也要万分谨慎。

毕竟,这个宇宙有着诸多逆天存在。

如果太飘的话,说不定哪天就会翻车,到时候有系统都不顶用。

把钱装进口袋之后,林克便离开了小巷子,准备去商场换一身行头。

毕竟有钱了嘛,换一身行头去去晦气,反正这钱不花白不花。

没多久,他就找到了一身合适的黑色兜帽休闲装,穿起来超有型,完全符合他的品味。

当他从试衣间出来之后,立刻引起了无数人的关注。

没办法,如果帅是一种罪,林克估计得判死刑。

这不,他刚准备结账离开时,女销售还偷偷给他递小纸条,上面写了联系方式。

但林克看都没看,出门就把纸条给扔了。

多犹豫一秒,都是对居间惠和闪烁的不尊重。

绝对不是因为女销售颜值一般的缘故。

搞定衣服后,林克又去买了一台水果手机。

他戴上了黑色的兜帽,耳朵里塞着耳机,裤兜里的手机正播放着《YMCA》

本来林克已经够帅了,如今再配搭上这么酷潮的行头,气质直接拉满,立刻成了这条街最靓的仔。

但凡他经过的地方,女生们无不被他吸引,纷纷驻足而望。

回头率简直爆表!

“这小哥哥是谁呀?真是太帅,太有型了。”

“爱了爱了,简直比我家geigei还要帅!”

“不知道他约不约?好想被他骑……”

“滚一边去,臭婊子!”

女生们都蠢蠢欲动,有的甚至争风吃醋,还差点大打出手。

曼哈顿的夜晚很热闹,特别是唐人街区域,总是挤满了人。

相比之下,前世的鹰酱就差远了,晚上压根没几个人敢出门。

经过红灯区时,看见林克的站街女,一个个都两眼放光。

这种极品帅哥,她们哪怕不收钱也觉得值。

别看男性好色,有时候女性比男性更好色。

这不,有大胆的失足少女连忙跟上去搭话。

“这位靓仔,有没有兴趣跟姐姐深入交流一下?”

“不收你钱哦!”

一个长相一般,但身材爆炸的站街女上前搭讪。

林克扫了她一眼,摇了摇头:“抱歉,我不喜欢科技奶。”

说完,没有一丝留恋,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法克!科技奶怎么了?吃你家大米啦?”

“科技奶是第一生产力,连这道理都不懂,活该一辈子当撸sir!”

站街女直接破防大骂,骂完还觉得不解气,再拿出手机发脸书。

“家人们谁懂啊,我今天在红灯区遇到了一个虾头男……哎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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