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林凌起了个大早,吩咐丫鬟们给自己沐浴更衣。

并让仆人准备衣褂鞋帽,玉饰宝刀。

就连于家姐妹,林凌都喊过来帮忙。

于清妹子打趣道:“爷今儿好生雅趣,居然这般大张旗鼓,莫非要行风流雅事?”

林凌白了她一眼,倒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直接大方承认,“吴家小姐邀我去诗会,说是诗会,其实还是以比武为主。”

“那群只懂舞枪弄棒的大老粗,岂能跟本少爷相比?我早已脱离了为女人争风吃醋的低级趣味,但奈何世人皆醉唯我独醒。”

于清笑而不语,自家的这位少爷总会说些让人听不懂的话。

在几名丫鬟莺莺燕燕的折腾下,林凌换了身白青色调的文士服,腰间配一块和田白玉,脚上踩黑云快靴。

头上戴黑色纶巾,长发不羁的披在肩后。

林凌看着镜中人儿,转了又转,臭美了半阵,才满意点头。

他林凌早就脱离了低级趣味,岂能像那些凡夫俗子一般,穿金戴银,俗不可耐。

简约大方,不矫揉造作,才是他林凌的穿衣风格。

于家两姐妹痴痴地看着林凌,心中却没有一丝情爱之色,林公子就仿佛天上的谪仙下凡,让人不愿心生玷污之感,想龌龊之事。

林凌也注意到两姐妹的异状,不由叹气一声。

他修行养生功越深,就越发合乎自然,超脱物外。

他咳嗽两声,才将两女拉回现实。

在一众丫鬟的陪伴下,林凌上了一匹快马,带上几个侍从,便纵马离去。

吴琼问做东请诗会的地方离百丹阁其实不远。

但大家子弟都讲究排场,并且吴琼问做东,里面的各种安排肯定是相当正式,乐师,酒水,吃喝应有尽有。

并且还需在门口辨别来宾。

若是走路过去,确实有失风度。

林凌在入口处下了马,并交由仆从打理,自己一路慢走来到一处花园前。

走进门扉,便见里面早已或坐或站着十几名年轻男女。

林凌一走进园中,立即成为众人的焦点。

林凌英俊不凡,身躯挺拔,又有飘然出尘的气质,一股公子世无双的气势便由内而外的扩散开来。

在场的年轻人要么转头不屑,要么暗送秋波。

一名剑眉星目的年轻公子笑着来到林凌面前,抱拳问好道:“这位可是林凌公子,果然是一表人才。在下吴敬明,受吴妹所托,前来主持诗会。”

林凌自从修炼了乙木药王经以及阴阳引之后,对神情极度敏感。

人若生气必然心火浓重,面生红温。若是愁苦,必然脸色暗生青木。

这吴敬明面容如常,看不出异色,不仅代表身体健康,还说明他对林凌没有敌意。

这倒是让林凌高看一眼。

家族嫡系一般都得经受风花雪月的锻炼,见多了,也就看惯了。

只有不受美色诱惑的精英子弟才能逐步接手家族产业。

如若不然,一旦被美色勾引,就很可能做出什么违背祖宗的决定,让家族蒙受损失。

“原来是吴少侠,久仰久仰!”林凌心中高兴,终于见到一个正常人了。

各大家族子弟,起码得有基本的涵养,肯定不会因为几个八字撇不上的女人,就当众翻脸。

疏远和提防肯定是必然的,但不会作出丑态。

林凌同他客气一番,便被引入坐位。

吴敬明主持诗会,一群习武之人打着诗会的名义,舞剑耍刀,演练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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