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望岳一开始没有听出这个句子中两个人的关系。自然,塔莎有点生气,好在李望岳及时明白过来了。但是。李望岳对于这种文艺行为嗤之以鼻,只不过,有时候私底下,他也会跟来探病的猎黑讲。

“这片天叫父神的眼睛,怎么样?很有感觉吧。”看着猎黑惊讶的目光,李望岳沾沾自喜,像是自己的某种成就获得了大众的证明一样。

时间就这样过了几个星期,

“为什么要找我?我的职责是帮你干这些无聊的事情的吗?这就是我加入这个组织的目的吗?为了一个小女孩的安危,冒着能让我暴露的风险。”

塔莎蹬着一个巨破无比的自行车,向着电话怒吼道,能一手骑着这么破的自行车,还能打电话,证明了塔莎出色的协调性。但是作为一个有着出色天赋和能力的人员,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骑着街上随处可见的共享单车可不多见。

太破了,虽然这个自行车是这几个月新出的共享自行车,但是在短短的几个月内也变得支离破碎,可怜的单车已经被之前的几个使用者给弄坏了。但是这不是塔莎很懊恼的原因。在这个并不特殊的晚上,她在拼命的蹬着自行车,心中暗自祈祷能够更快捷地达到,一以结束这场闹剧。

自己好不容易编了一个理由出来,塔莎在心里也安慰着自己,毕竟那是一条人命,虽然自己已经落入了敌方阵营,也可以说是堕入了黑暗之中,但是杀人这个事情塔莎是不打算做出来的。这是信念的问题,在为他们做一些黑暗的不可明状的事情的塔莎,和现在要去救人的塔莎可以说不是一个人,但是他的内心依旧是向往的光明还是不会泯灭的,塔莎安慰着混乱的自己。

我不会放任一个人死亡不管的。她想救那个小女孩,并不是因为这是铭的命令,而是她太像自己了,在这个巨大的如同闹剧的世界里,像一个小草一样,只能摇摆。太惨了,那个人怎么会做出玩弄人命的恶趣味,这是只有甚那种扭曲的人才会去做的吧。这样想着,塔莎的心情好了一点,但是某个有六个手臂的人感觉内心很受伤。

塔莎拼命的跟着手机上的那这个定位信号,疯狂地的蹬着踏板,美丽的金发被汗水所浸透。向着远方不断的骑着,在一段不短的路程后,终于来到了那个河边,看到了在河边快要落入水中的小女孩儿。就是一个常见的小女孩,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甚至头发的颜色是普通的黑色,随处可见的属于小女孩的普通服饰,可爱的蓬蓬裙,象征着属于父母满满的亲情。

荒诞,塔莎心中第一个词就是荒诞,身为一个将来的机械的大师,皇家机械学院的高材生,一个现代社会的佼佼者,想要救这样一个普通女孩,这并不是什么可以困扰我的问题吧,竟然让我过来。大危机,不仅是对小女孩来说,对于塔莎的世界观也同样如此。

从利益的角度看。救这个女孩,那就说明这个女孩一定相当的重要。而且那个人亲自委托我,是因为他本身不能来,因为这边是属于学院的区域。塔莎在脱去外套准备下水的时候一直在看那个小女孩,小女孩,小女孩是很普通的女孩,你又没有长得很漂亮,没有长得很丑,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

塔莎准备下水了,她蹲在那里用脚拨动了一下水,然后缓缓向前迈步,扑通,塔莎滑倒了。这种不断被水浸泡过的岸边充满着青苔,十分潮湿,极其容易滑倒,对于只在游泳池里边如鱼得水的塔莎来说,野外的小河还是被她给小看了。

对于金属的掌握,对于自己自身的掌握。塔莎以为自己能够在水中自由地游走。好在塔莎整个身上的全部的衣服都是参杂的金属纤维的,这使她能够随时随刻进入战斗状态,也能应付像这样的突发情况,看来当初选择制作这一身衣服是一个很好的决定。

塔莎努力的掌控着在水里不受控的身体,一边的拼命地划着,脑子一边飞速运转,想着有什么更好的对策。突然天空中劈下来了一道白色的闪电坠入水中,塔沙被击中了,在被击中的那一刻,她意识到她上当了。交给她的任务果然没有这么简单,虽然她已经猜到了,但是。还是必须要去救那个小女孩。

因为是闪电,所以雷电的力量贯穿了他的整个衣服,带着金属纤维将他整个人。几乎所有身体的所有神经都触碰到。全身都酥麻了,塔莎陷入了非常危险的境界,因为在水中她没有办法挣扎开并躲避这个攻击。

“成功了。”那个使用闪电的人在一旁说道,他将一切都看在眼里,像是一只在月夜中狩猎的狐狸一样。他想做的只是想要杀死她。

在这么危险的境地里,塔莎却在想这一些其他的事情,她在想一个人,一个无条件信任她的人,真是笨蛋,太容易被人骗了,这种温柔是会让自己受伤的哦。没跟他说任何原因,就说了一句我有一些事情,一会回来,这都愿意让她走出来,还帮他打掩护的人。我还在干这种莫名其妙的事,真是一个别扭的女人。

我不能死在这里,至少为了他我也不能死在这里,不能向他解释这个理由就稀里糊涂地死去会让他非常困惑的吧。在这一刻,塔莎开始害怕他会为她伤了心,这带来了力量,某种奇怪的力量,但足够驱使她继续向前,做一些事情来止损。

塔莎不顾肉体的伤害与精神的痛苦努力的挣扎着,将那个小女孩儿推出水面,做完这些后,塔莎开始沉下水底,在那一刻她感觉到自己全身被激活了,她居然也能进入同调的状态。此时,塔莎看清了那个“小女孩”的模样,是个逼真的投影。上当了,塔莎只能在心中暗叫不妙。

这个状态李望岳是跟塔莎说过的,但是当时的李望岳没有用很合适的词汇来形容,李望岳只是用“完美,奇妙,舒服,怪异的安全感。”塔莎现在理解了,大概就是这样一个状态吧,能够将自己的身体感觉扩张到一个全新的境界。

河底有废掉的金属。铜,铁,铝。如果是平常,那个作为金属女王的自己,能感受到周围所有金属的,现在的她居然做不到。我的身体快到极限了吗,幸福的塔莎,有了甜蜜的烦恼。在自己状态最好的时候,身体居然跟不上了。

这就是他的目的,这个星界女巫要不就此觉醒,要不就死亡了,毕竟现在已经我没有时间去等待一个女巫缓慢的成长了。死亡会逼出他这位女巫的潜力,真正潜力,使他成为更加优秀的人,以便完成自己的愿望,或者一具没有用的死尸。那个人坐着车走了。

在水底

塔莎感受着水底不断跳动着的能量波动,笑了笑,应该是笑了一下吧,塔莎不清楚自己还有没有能够微笑的力气。扑通!我出现幻觉了吗?听觉和视觉居然同时出现了问题。

在塔莎离开10分钟之后,坐立不安的男子还是选择了跟着那个女孩。倒不是因为不信任她,要是,要是塔莎遇到了危险了怎么办,李望岳边想着边开着獠的电动车的锁。李望岳选择了借獠的电动车,因为他不想花钱。

“啊?好吧,你别把我的车弄坏了,管女朋友别这么严厉啊,小心人家会溜走哦。”獠吐槽道,“你还有脸说别人。”16立刻反驳道。但是岳没心情给他们回应了,一脸严肃的就冲出了饭店。

李望岳来到了岸边,一秒也没有犹豫,直接跳下了水。

塔莎想要放弃自己了,但是又有点舍不得,我毕竟什么也做不了了啊,塔莎这样想到,感受着自己一点一点下坠的身体。实际情况可不是如此,在李望岳眼中,塔莎正在挣扎着,远没有她想象中的这么平静。

塔莎和李望岳一起游到了岸边。

“呜啊,,,,,,,,,啊啊啊,,,,。”塔莎长舒一口气,“呜喵,,,,,,,,,,,喵喵喵。”李望岳也长舒了一口很奇怪的气。

“什么鬼,你神经病吧。”塔莎还是习惯性的吐槽道。“半夜突然离开来河里洗澡的美少女才更像神经病吧。”李望岳豪不客气地回击到。

点缀着繁星的黑夜是很美丽的,夏夜的风也是温暖的,两人都感受了生命的美好,以及那份爱所带来的美好体验。爱那是多么奇妙的感情。喜欢一个人居然能给别人带来这么大的动力,这是塔莎没有想到的。

以前的塔莎没有想过爱情,在之前的人生中,她是不理解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感受的,她不在乎,所以不想去理解。在父亲死之后他脑子里只有痛苦,但是在刚才接近死亡的那一刹那,她感受到了自己所承受的爱意以及自己内心孕育而生的的爱,爱一个人居然是如此幸福却如此能给别人带来力量的事情。

塔莎大口的呼着气,这些事情自然而然从脑中浮出,于是塔莎贴着李望岳的耳朵,侧着身子,小声的说道:“李望岳最喜欢你了,真的最喜欢你了。”少女害羞的红了脸,李望岳有点懵,好在他恢复了状态。

“走了,这么湿的身子,小心生病。我的手机都进水了,为了某个女孩,真是一个有着良好品性的男孩。”

“哼哼哼,小气鬼,救了这么可爱的女孩子才牺牲了一身衣服和一部手机已经是超级大优惠了吧,连小姨子都亏没了,别说一个小小的皮革厂了。”

“你到底在说什么啊,手机可是仅次于你重要的神奇物件啊。”

“原来我是一个物件,扫戴斯乃,小伙子,你路走窄了。”

“能不能不要这么二次元,好恶心的。”

“你这个看了好几十年番剧,还每季度追新番的老宅男居然好意思说我,真是笑掉大牙了。”

“你也不赖吗,我看的时候你也会偷看,还自己去偷偷地补番。”

“我可是毫不犹豫地就跳下水去救你的啊。”

“谢谢你了,小男友,要不要小女子补偿您啊。”

“那明天陪我去买新手机和衣服吧,有女生作为参考,我选的衣服可能会更帅吧。”

“哼哼哼,就让我拯救你那可悲的宅男审美吧。”

“宅女是怎么样去纠正宅男呢?”

“靠天赋。”

甜甜蜜蜜的小情侣还在拌嘴,他们的爱情故事还在继续。

之后回到小酒屋

杂乱的金色秀发就像方便面一样,通红的脸,塔莎就像是掉进了河里,然后被好心人捞上来了一样,浑身也湿漉漉的。塔莎同学换了一个造型,这让众人很吃惊。因为她是在医院到饭店的路途中接到了一个电话,然后匆匆走了,之后才回来的。“你这是跑到河边游泳了去吗?”16吐槽道。

塔莎听后,眉毛一挑“哦?你放心,我没做什么对不起16同学的事情。我就是浑身难受,就去洗了一个凉水澡,你闻闻还有花香呢,我用的勿忘我味的,很稀有哦。”

少女将手臂伸了过来,伸到了16鼻子旁,16闻了一下,确实有花香。李望岳点了点头,向塔莎竖了一个大拇指,像是嗅到了美食的食客向厨师表示赞扬一样。

“果然你是天然呆,”塔莎晃动着满头的方便面,“是救援啊,周围没人,救了一个小女孩,怎么样厉害吧!”塔莎的星星眼再次出现,距离上一次出现,好像是,刚上牛板筋的时候。

少女,你的星星眼和莫名其妙的骄傲能不能用在合适的地方。李望岳并没有说出来,因为他想到了一个更绝的,“嗯,你真好看。”完美符合今晚的尴尬气氛,连带着抒发了李望岳心中的一些奇怪的小情绪。

“嗯。”塔莎久违的脸红了,好在每个人都脸红了,啤酒是管够的。“你也很帅。”塔莎不愧是塔莎,“不愧是你呢,我的宝贝女朋友!”“那可不,我的可爱男朋友。”两人总喜欢在奇怪的地方较真。

“喝!”猎黑在此带头掀起了一波小高潮,他就像一只水牛一样,吸走了他杯子里的所有黄色气泡液体。摇头晃脑,载歌载舞,今天是属于年轻人的狂欢夜,少年少女的欢呼声撕开了黑夜,将它从天空中撤下,换上了彩色的霓虹灯条。

在年轻的时候,快乐来的太快,太多了,真是让人烦恼,而且它们是会偷偷溜走的。灯醉之夜,少年少女以酒当歌,奏出了绝美的乐章,不同于那些酒醉金迷和,青春的华美好像红绿相间的苹果,只能欣赏,所以不能品尝。

因为那是酸的,虽然有些甜,但舌头还是会被酸所覆盖,失去掉美好的东西。这是为年轻独有的味道,这是每个学会奔跑的人都能感受到的父神独有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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