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6日,周三,今天是重生回来的第三天。

早晨,新的房子里,路明非刚睡醒。

他现在搬离叔叔婶婶家租了一栋房子,这栋房子远远没有芬格尔提供的豪华,只是干净整洁。至于如何能以14岁年龄租房,他用一点小技巧。

躺在一米八的床上,路明非挎着脸抱怨道:“系统,我受不了了,败狗师兄就是故意的。哪怕是真正想死的人,也是有正常人的情绪。”

【这个……】系统斟酌着话语。

滴!!!门铃声传来,接着是芬格尔的大嗓门,“路明非今天去游乐场吗?相信我,我一定会让你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路明非眼神死,又来了。

昨天芬格尔死皮赖脸地住了进来,说是要好好照顾他,结果……

算了,不管了。路明非按动开关,打开门锁。

芬格尔走进房间,一手掀起路明非的被子,将穿着睡衣的路明非送入洗漱间,在路明非出来后,又将搭配好的衣服和做好的饭送给他。

“明非,我们走。”

路明非身无可恋地被他带往游乐场,随行的还有一位戴着眼镜,头发花白的老人。

路上,陡然,一股强烈的渴望从大脑席卷整个身体,路明非控制不住的想从车上跳下去,前往另一个方向。

【代价4—间歇女装癖:你会突然想要穿指定风格的女装。】

代价突然发作,这次是女仆装。

哈哈,要死一起死吧。

路明非阴险地看了眼芬格尔,对着教授说,“我想换一身衣服。”

“有自己的想法,这是好事,路明非你想穿什么?我们先现在就去。”古德里安教授欢欣地鼓舞。

几人在路明非的导航下,来到一家制服店。

这家店在这座城市也很出名,由于它奇葩的经营理念,多样的衣服种类以及高档的品质。路明非曾经在下课时间趴在桌子上,听别人高谈阔论过这里,那花里胡哨的衣服深深地吸引了他。

至于有没有别的原因?路明非疯狂摇头,没有,绝对没有。

路明非观察周围,直到发现女仆装才停下,剩下两人这才意识到不对劲。

不妙!

在芬格尔空洞的眼神中,路明非选好两套衣服,果然,

“教授,这套衣服很不错,但是……”

“我知道。”安德里安教授激动地握住路明非的手,“你这是想穿,但又担心别人的目光,没问题,我们陪你。”

“教授,您这么大了就不需要了,芬格尔大哥陪着就行。”

“多美好的品质!”古德里安教授赞叹,“不愧是你啊!”

噔!是鞋底碰撞地板的声音。

两双眼睛顿然转过头,注目想要逃跑的芬格尔,芬格尔尴尬地抓挠头,“哈,哈,我只是觉得那件衣服更不错。”

三分钟后,路明非穿着传统款式的女仆装走出换衣间,芬格尔还未换好。

“哼哼,”路明非阴测测地笑,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钻进另一间房间,“芬格尔大哥,我来帮你吧。”

芬格尔现在只穿上了连身短裙。

“大哥,不行,你也太慢了……这个蕾丝边的安全裤怎么没穿,男孩子也要保护好自己。”

“白色丝袜同样没穿。还有这个围裙,这可是女仆装的标志和灵魂所在……”路明非指指点点。

“你这个蝴蝶结太丑,我重新帮你系……”

松手,快松手,报复,你现在就是报复,芬格尔面目狰狞,我就说你没问题吧。

感受着芬格尔的情绪,路明非扶了扶头上晃动的毛茸茸兔耳,无奈地说,“芬格尔大哥,我只是不想活了,并不是我脑子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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