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窍境界再强,灵气也是有限,只能在地上施展些法术,难以统筹兼顾这偌大的地界。
“父亲,儿子练气了,我家也应该把向外扩张提上日程了,找一些灵性子,传下功法,让他们去为我家采气。”
殷川琦运转灵气,将灵气转换为最温和草木生机渡给母亲,崔乐琼的满头白发都黑了大半。
“之前是怕传下功法,都是同一境界,被外姓反客为主,毕竟我家人稀少,不得不防,现在确实是要寻觅灵性子,起码得寻四十五十,才能在两年内采足我家需要的灵气。”
殷光重喝了一杯清酒。
这是殷清歌按照《北原记刻》上所讲述,自己琢磨出来的。
用灵潭水,混合银杏果,百花蜜,和山间其他的一些材料,发酵一年而成,虽然没有灵酒的效果,却甘甜可口,很适合饮用。
“从明日起,我家就出谷寻觅灵性子,先在我家治下六村里寻找,再去那蛮城,蛮城九千户,五万人口,应该足够我家的需要。”
灵性子,千里出一。
青远县里凡人以讹传讹,因为仙人难寻,才传出仙资十万无一的夸大说法,真实比例比这远远要低。
“首选性格醇厚,憨厚老实的灵性子,那些作为恶劣的能杀就杀,收来也是祸害,等我家全部练气,就算再多灵窍外姓,也再无威胁我家的可能。”
殷光重说要家族纳外姓的要求,说完又说起接下来的首要事。
“要是灵性子中有天资高,品行好,容貌靓丽的,你们兄弟三个要为家族开枝散叶,毕竟你们年岁也不小了,小歌儿要招婿入赘到我家来。”
殷光重语重心长的说道。
崔乐琼也在一旁应合,说到儿女大事,老人家期待了不知多少年。
………
玄山镇。
阿涂卡满脸笑容,身披皮甲,拖着一头三人壮的大野猪,在众人的吆喝声中,欢欢喜喜的进了镇子。
这里是一座小山脚下,临近河谷,原先是一头二十米长大白蟒的地盘。
两年前主家的仙人出手,杀了那条吃人的大白蟒,将这片好地方赐给了他们。
镇子周围全是上好的水田,现如今稻苗大片大片,开的绿泱泱。
阿涂卡很自豪,因为自己就是这地方的镇长,虽然镇子里的人良莠不齐,可阿涂卡一点都不怕,因为除了主家的仙人,他阿涂卡就是最能打的。
“啊爹!”
一个四岁的毛头小子扑到阿涂卡身上,这是他的儿子,叫兀突骨。
阿涂卡很满意现在的生活,相信有着玄鸟神灵的庇佑,兀突骨会长的壮实有力,玄山镇会越发好。
“前天主人传来了消息,说主家的仙人明天要来,要看看这镇里的人有没有仙资,要传下仙法。”
阿涂卡大口撕咬着手里脸大的猪后腿,给桌子旁边的女人说道。
“啊,仙资,主家会这么好心?”
女人是原先勐腊大祭司的女儿,聪慧灵秀,这两年帮助阿涂卡管理着玄山镇,很得阿涂卡尊重。
“那要是镇子里有人学了仙法,而我家没有,我家岂不是要失势,这镇子岂不是要从我家手里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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