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潇湘身上有了军衔,训练强度比普通士兵少了很多。变成了弓弩、弓箭、骑术这种实战训练和读兵书、建造地形图这种理论课程。
毕竟常年居住南方,受不了北方以北的风沙和暴晒,原本白皙俊朗的面孔,已经被晒得褪去几层皮。不变的是那一对眼神依旧清澈有神。
修长的四肢变得健硕,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手掌也磨砺出老茧。肩膀变得厚实,练功夫是强身健体,就算与人对打讲究是也是制敌,战场的体术则是要一击致命,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最初还担心不易改变的嗓音会露出马脚,后来发现多余了。用尽全力的军号,嗓音彻底沙哑,比男人还男人。
圣上仁慈,亲笔对于兵制有详细规定。九州之内,凡满舞象之年的男子都应被入伍征兵,无论家中是否独子、父母子女是否老幼。但经历三年军旅生活后,可自行选择前程,任何人不得阻拦。
薛潇湘知道这个惯例,就当此行是消灾解难,好事多磨,以后还是要再去京都,找回周文胤。广结好友,四处撒钱为的是保命。此时正呆愣愣出神,憧憬着未来。
没了说书人,士卒们安静了半晌,看看天上的星星,长夜漫漫,如何能熬的过去。不经意间看到了不远处翘脚休息的薛潇湘。
“嘿嘿,周公子,周什长!您是大门户出身,长得又是如此标志,比我们这群赖皮蛇、秃小子强了一万分,能不能给我们讲讲你们读书人的趣事,别太咬文嚼字就行,我们听不懂。”
一个脸皮憨厚,但心思不坏的小子把话题引向薛潇湘。
“故事?我可没什么风流韵事讲给你们听!有些读书人的酸笑话,听不听?”薛潇湘沙哑着嗓子转移话题。
远处营房内的沙场将尉小口抿着酒,面带笑意看着乳臭未干的混小子,手握毛笔在竹简上写写画画。
从军的第三个月,新兵们都脱去稚气,有了顶天立地的汉子样。薛潇湘进入的是后备军官营,凭借各项优异的成绩,升任为标长,可统辖五十人以下,携带着十三名同期士兵和一名老伙夫,驻守五十里以外的凤鸣堡。
不到二十岁的标长,家中又有士族的照顾,以后升任成将军,镇守一方也不是难事。这可惹得在边疆拼死拼活了半辈子的老卒,眼热的不行。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还是得多读书呀!肚子里有学识,到什么地方都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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