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时,他便沉沉地睡了过去,仿佛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拖入了梦乡。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发现外面的光亮透过窗户照进了房间里。这明亮的光线告诉着他,时间已经不早了。

傅池慢慢的坐起来,周围的一切都让他有几分陌生,可一想起隔壁房间的宋朝朝,他就不自觉的想笑。

自从遇到她后,他的生活中也充满了神奇和活力。

不管是宋朝朝这个人,还是这个能让他挣脱生物钟睡到九点的床,都非常神奇。

洗漱之后,傅池来到楼下厨房,她的冰箱里放了很多奶和果汁,还有几样水果,几个鸡蛋,一包切片面包,绿色青菜一点也没有。

傅池无奈的摇摇头,看来她平常吃早饭就是面包加牛奶?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这几样东西,傅池也不能做出好几道花样来,只好拿出两个鸡蛋,几片面包和两瓶牛奶,顺道洗了些水果。

烤上面包片后他开始煎鸡蛋,这里的锅都是崭新崭新的,不过也对,她看着就不像是会做饭的人。

傅池一边想着一边翘起了唇角,手上动作熟练的放上油开始煎鸡蛋。

他准备好之后洗了手,这时门铃响了起来。

“您好,您昨晚下单的衣服已送到,已经清洗烘干过,您可以放心穿,有什么问题可以再联系我们。”

“...好,谢谢。”

傅池抬手接过了好几个大袋子,看了看标志,是做男装最出名的FV家的衣服,是他平常爱穿的牌子,没想到小姑娘这么细心,这都注意到了。

傅池随手拿出一套衬衣和西裤换上,把剩下的其他几套款式不一的衣服都挂进了衣柜里。

他站在衣柜前,看着挂着的几套衣服,突然觉得这些衣服好像不是属于一个客人的。

它们就像是主人常住在这里一样,整齐地排列着,每一件都带着一种熟悉的气息。

这种感觉让他有些困惑,为什么自己会有这样的想法呢?难道说,他已经开始习惯了这个地方,甚至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家吗?

傅池轻轻摇了摇头,转身来到隔壁门口,试探的敲了敲门,没有回应,里面甚至没有一点动静,看来是还没醒。

十点了,这个时间吃早饭已经不算早了,傅池又敲了敲门,还是没有动静,他试探的拧了下门把手,“咔哒”一声,门开了,她竟然没有锁门。

还真是放心自己。

房间内很昏暗,弥漫着淡淡的香气,窗帘拉的很严实没有一丝阳光透进来,床上有一团小小的隆起。

她侧卧着,双腿和双手抱着一个长条形的抱枕,细嫩的腿搭在抱枕上,长发凌乱,裙边翻卷露出白腻的大腿,隐隐的还透出挺翘的弧度。

傅池脸热了下,挪开了眼神,声音不自觉的温柔起来,温声细语的叫她起床。

这副样子若是被他家人或者是舍友们看见保准会大吃一惊。

“唔....”

床上的人发出几声嘤咛,声音又娇又软,傅池听的耳朵都痒了起来,喉咙发紧。

宋朝朝翻了个身眼睛还没睁开,手就开始摸索着傅池,傅池只好把手伸过去让她握住。

她顺着傅池的手往上摸了摸,傅池的呼吸一下顿住了,她自动的靠到他身上,手臂松松垮垮的搂着他的腰。

傅池的身体僵硬了下,控制着自己慢慢放松下来。

她黏黏糊糊的赖床不起,傅池无奈,只好将她半抱起来强行开机,还把窗帘给拉开,灼热刺眼的阳光一下铺满了半个房间。

这下宋朝朝彻底清醒了。

她跪坐在床上,哀怨的看着傅池,傅池翘起唇角抬起手轻轻拍了拍她乱了的发顶,温声说:“不早了,早饭都要凉了。”

宋朝朝一听他还做了早饭,立马就不困了,傅池哎,高岭之花的傅池为她洗手作羹汤。

宋朝朝热血澎湃,并且坚定了一个信念:就算是他做的再难吃也要非常给面的吃光!

她火速下床钻进了卫生间里洗漱,模模糊糊的声音从卫生间里传来:“傅哥哥,我马上就好!”

傅池被她这惊人的速度逗的弯了弯唇角,很快又抿住,恢复了平常清冷的样子。

下了楼看到这简易版的三明治,宋朝朝愣了愣。

旁边的傅池观察到她的表情,尴尬的咳了一声解释说:“冰箱里能利用的东西太少了,有些简陋......”

宋朝朝很快的摇了摇头眼睛亮亮的抱了他一下,“傅哥哥你真好,你就算做什么我都喜欢!”

傅池唇边绽开笑容,轻轻 的摸了摸她柔嫩的脸,温声道:“好了,吃饭吧。”

吃饭之前,宋朝朝拿着手机对着桌上的简易版三明治好一顿拍,喜滋滋的说:“傅哥哥第一次给我做饭,拍照留念一下。”

听到这话的傅池顿时有些后悔自己没有出去买菜,要知道她这样不得做一顿非常丰盛的早饭。

吃完了早饭,宋朝朝撸起了不存在的袖子,豪气的要亲自洗碗,她看起来就是一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样子,傅池不放心让她洗,她偏要展现一下自己的能力。

傅池无奈之下只好微微弯腰把她“端”出了厨房。

他双手掐住她的小腰不费吹灰之力的就把她竖直的抱起来送出了厨房。

宋朝朝呆愣的眨眨眼,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腰,他好有劲...一时间各种黄色废料在脑子里唰唰唰的闪过。

掐腰、托、抱......

傅池洗完盘子出来见她还站在原地没有动,不由得好笑,这又不是封印,怎么还一动不动?

“愣着干什么?”

“...嗯...傅哥哥你好有力气!”

“是你太瘦。”

傅池过去牵着她坐到沙发上,宋朝朝上下打量着他的衣服露出满意的神色。

傅池也低头看了下自己的衣服,迟钝的夸赞道:“你眼光很好,不错。”

“那当然,我最有眼光的事还是选中傅哥哥当我男朋友!”

她得意的扬起了头,语气中满是骄傲,像是打了胜仗的将军。

傅池愣了一秒,脸颊发热,她还真是...好听的话张口就来,不过说的倒是实话,她确实很有眼光。

——

转眼间就到了周三,这天傅池满课,宋朝朝跟他说了晚上拍卖会的事,傅池也没让她陪着来上课。

拍卖会定在了市内的德乐酒店。

晚上六点,一辆价值百万的豪车停在了别墅门口,宋深下了车去敲了敲门,听到女儿脆生生的一句“来啦”,宋深愉悦的眯起眼睛,有女儿真不错啊,光是这如撒娇一般的声音都听的人心里暖暖的。

“哇,爸爸今天穿的这么帅啊!”

宋朝朝挽上他的手臂,眼中闪过一丝欣赏,毫不吝啬地夸赞道。

他今天穿着一套深灰色的西装三件套,剪裁得体,线条流畅,展现出他挺拔的身材和优雅的气质,那套西装的颜色深沉而稳重,给人一种内敛而自信的感觉,西装的面料质地细腻,光泽柔和,彰显出高品质的质感。

他的上衣设计精致,细节处理得当,领口的翻领剪裁恰到好处,露出一小段白色衬衫,增添了一份层次感。

衣袖上的纽扣与整体风格相得益彰,显得十分协调。

领带整齐地打着,给人一种专业、严谨的印象。整体来看,他的着装既符合正式场合的要求,又不失个性和品味。

得到了女儿的夸奖,宋深心里很得意,今天这一身可是他专门找大师定做的,女儿回国后第一次跟他一起出席活动,必须得给女儿长脸。

宋朝朝就穿的简单多了,虽然简单,这身黑色水钻礼服裙也是花了好几万块钱买的,再加上她本身气质甜美长相漂亮,简单的打扮依旧美丽动人。

“宝贝女儿,你想要什么尽管拍,爸爸有的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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