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那位负伤且被紧追不舍的突骑施骑兵,一边狠命抽打着战马,一边用突厥语急切地呼喊着:“前方的唐军勇士们,救救我吧!我乃突骑施黄姓部落首领莫贺达干之使者,黑姓部落的都摩度首领弑主苏禄可汗,致使突骑施内部分崩离析,我背负首领重托,特来向天朝乞求援兵,望天朝能伸出援手,平息内乱!”

高景轩,这位拥有三年戍边经历且通晓突厥语的现代灵魂,立刻识破了使者的谎言。然而,他深知救下此人的重要性——无论是作为使者的身份,还是因对方已踏入大唐领土而遭受追杀的事实,都让他无法袖手旁观。

“袍泽们,听令!”高景轩目光如炬,扫视着身旁的十位战友,“对方三十骑,我等仅十一人,可有惧色?”

“无惧!”众人齐声回应,声音响彻云霄。

“好!”高景轩长枪一挥,豪气干云,“身为大唐儿郎,守护疆土、扞卫国家乃我等天职。突骑施贼寇胆敢侵扰我大唐疆界,视我等于无物,我等虽死犹荣,但大唐的尊严与主权,绝不容侵犯与侮辱!二宝子,你速带使者返回托云堡求援;其余人等,随我冲锋陷阵,天佑大唐,杀!”

“杀——!”

随着一声令下,双方骑兵如离弦之箭,向对方疾驰而去。二宝子迅速保护使者撤离,而高景轩则率领其余九名骑兵,毅然决然地迎上了那三十名突骑施骑兵。

唐军装备之精良,令人叹为观止。每名骑兵皆身披明光铠,手持长枪圆盾,背负弓箭横刀,全身披挂,几无破绽。加之唐军历来以少胜多,士气高昂,即便面对三倍于己的敌人,也毫无惧色。

“开弓,放箭!”高景轩策马冲锋于阵中,左右两翼骑兵紧随其后。他一声令下,十支利箭划破长空,精准地射向敌阵。唐军弓箭射程之远,远超突骑施骑兵,对方尚未及反应,便已遭受重创。

“嗖嗖嗖……”箭矢如雨,突骑施骑兵阵中顿时响起阵阵惨叫。第一轮齐射,便有五人中箭落马,生死未卜。其余骑兵虽惊不乱,继续策马冲锋,誓要斩杀使者。

在激烈的交锋中,高景轩敏锐地注意到,每当有突骑施骑兵倒下,其体内便有一道绿光射出,被他拇指上的神秘扳指悄然吸收。然而,战况紧急,他无暇深究,只将全部心神投入到这场关乎大唐荣耀的战斗中。

经过几轮箭雨的洗礼,双方之间的距离已近至咫尺。突骑施骑兵不甘示弱,纷纷拉弓还击,而高景轩率领的唐军骑兵亦是反应迅速,第二轮箭矢几乎同时离弦而出。

“铛铛铛……”清脆的金属碰撞声中,明光铠的卓越防御力展露无遗,突骑施的箭矢如雨打芭蕉般落在铠甲上,却只能无力地滑落,仅有一名唐军骑兵不幸被箭矢穿透面甲,坠马而下;另一名则左臂负伤,但仍咬牙坚持,紧握武器。与此同时,唐军的第二轮箭雨也精准地落在突骑施骑兵之中,此番更是有六人中箭坠马,场面惨烈。

第三轮箭矢交锋后,唐军虽有三骑落马,两人挂彩,但整体士气高昂,反观突骑施骑兵,再添四具尸体,损失已达十五人。高景轩所率的唐军骑兵,虽折损三人,伤两人,但战斗力依然不减。

突骑施骑兵的数量瞬间减半,令领军的凶恶壮汉头目怒不可遏,他高举狼牙棒,怒吼一声:“呼啦啦——”

其余突骑施骑兵闻令,纷纷换下弓箭,抽出近战兵刃,跟随首领一同咆哮:“呼啦啦!”

此时,双方已近至可以听见彼此呼吸的距离,弓箭已失去作用。高景轩见状,迅速调整阵型,唐军骑兵们左手圆盾,右手长枪,迅速排列成锥形阵,以高景轩为锋尖,其余人紧随其后,严阵以待。

“杀!”高景轩爆喝一声,长枪如龙,直取突骑施骑兵头目前胸,一场近身肉搏战就此展开。

突骑施骑兵首领的狼牙棒尚未触及高景轩,便已被其长枪精准刺入胸膛,整个人如同串在枪尖上的猎物。左侧一柄凶猛的大砍刀呼啸而来,高景轩眼疾手快,圆盾一横,稳稳挡住,但右侧却冷不防有长矛突袭,速度之快,仅容他侧身闪避,长矛锋刃仍在其肋部留下一道血痕。他迅速将枪上尸体一甩,那尸体竟如同重锤,将一名突骑施骑兵砸落马下。

在这生死交织的瞬间,高景轩虽感受伤痛,但肾上腺素激增,竟未觉疼痛。双方冲锋交错后,各自调转马头,准备再次发起冲锋。此时,高景轩清点人数,发现自己一方仅剩五人,其中三人带伤,而敌方仍有十人完好无损,形势严峻。

就在这紧要关头,他右手拇指上的神秘扳指突然传来一股清凉之气,这股气流沿着手臂流淌,直至肋部伤口,带来一阵奇异的舒缓感。转眼间,伤口的疼痛竟奇迹般消失,活动手臂也毫无阻碍,这让他心中暗自惊奇,却无暇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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