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重八朱皇帝啊,就是那个就是那个开局一个碗,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干的比牛多,收回燕云十六州,文治武功都很牛逼,但是因为动不动就把贪官剥皮楦草而被骂了几百年的洪武皇帝朱元璋。
而刚刚那个泼醒自己,还有那个喊着要喂自己米汤的家伙,也确实是大明朝的军队,在路过宁阳县收敛城外尸体的时候意外救了自己。
这也就意味着,自己从今以后不仅再也没有了空调和西瓜,没有了漫漫和嘉嘉,再也享受不到在唐宁街十号和凤凰屿选妃的感觉,还要想办法在洪武元年活下去。
本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读过那么多的网络小说,杨少峰对穿越这种事儿也算是见怪不怪,再加上读书人的身份,只要想办法搞点儿钱,再置办一些产业,开上几家唐宁街十号一样的会所,生活还不是一样美滋滋。
然而一切正如某位知名的堕落文人周迅所言: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杨少峰想的是早点儿过上地主老财的腐败生活,然而幸运女神那个小娘皮显然并没有刻意关照杨少峰,反倒是姜太公他老婆对杨少峰十分关注。
朱重八朱皇帝为了减少北伐的阻力,争取北方百姓的拥护,所以在徐达率兵出征之前就告诫军队,要求“师到之处,切勿杀掠”,而杨少峰在被明军发现的时候穿的是一套儒生长衫,属于那种不仅不能杀掠,反而极具拉拢价值的读书人。
更加巧合的是,杨少峰穿越之前本身也算得上是个明粉,在看到明军的第一时间不仅没有表现出害怕,反而隐隐透露出一股好奇和亲近。
这种表现落在明军士卒的眼中,自然就是杨少峰“心向大明”的表现。
再加上“见识过人,谈吐不凡”的表现,杨少峰很快就从一个“路边发现的,险些被饿死的书生”,变成“心向大明,哪怕明知有可能被饿死也要投奔大明的儒生”。
等杨少峰彻底接受自己已经穿越的事实,心里暗自琢磨着该怎么享受生活时,自己已经被最开始遇到的明军送到了中书平章军国政事、征虏副将军,北伐明军二把手常遇春的面前。
再然后,豹眼虎腮,络须虬髯,面如黑炭,身似铁塔的常遇春在经过一番简单的询问和考校后大手一挥,表示宁阳县被元军祸害的够呛,恰好杨公子饱读诗书又心向大明,咱老常也觉得你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不如先临时担任宁阳县的知县?
语气是和善的,态度是不容拒绝的。
常遇春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因为元朝的四等人制度,导致南北方离心离德,现在大明要想办法收买北方的人心,所以就需要你杨少峰充当千金买马骨当中那个马骨的角色。当然,你杨大公子要是你不愿意当马骨,咱老常也不勉强你,但是咱能让你当马骨,也让你直接去当尸骨。
总而言之,就是莫名其妙的穿越,莫名其妙的见到了活着的常遇春,以经过一场相当儿戏的会面之后又得到一份更加儿戏的临时任命,然后杨少峰就变成了大明山东布政使司,兖州府,宁阳县的临时代理知县,成了朱重八朱皇帝手下一名光荣的打工仔。
这踏马叫个什么事儿!
万一哪天要是被朱重八朱皇帝给噶了,那岂不是一件衣裳引发的血案!
再再然后,被赶鸭子上架的杨少峰杨大知县就开始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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