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一早,方予乐便出了门,直奔林府。
找佳人虽重要,但有她娘亲。
此刻有个事儿,也挺重要的:她要去见她的死党,林嫣儿。
说起这林嫣儿,也是个妙人。
她五岁离京,便是原先有一块儿玩的,多年不联系,也早已生疏。
唯有这林嫣儿,她俩虽有十年未见,但是这些年,却时常有书信往来。
知道她要回来,林嫣儿更是早早地就下了帖子,说要给她送上重逢礼。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么深的交情,方予乐不禁想笑。
这话题,就又回到那位顶漂亮顶漂亮的大哥哥身上了。
她二人,自幼便眼光一致。
当年自封左右护法,跟在那顶顶漂亮的大哥哥身后,但凡有哪个小姑娘敢近身十米外的,她二人皆怒目之。
这些年的书信交流,更是些不能流传出去的东西。
互相拿捏着彼此的“死穴”,就算是想要关系不好,也是不能够的。
哎,这么些年过去了,那大哥哥估计也早就忘了当年的书信一说了吧。
她是真的很想见见他。
三岁看老,就凭她现在都能记得,长大后的那人,绝对错不了!
“哎——难说啊难说!”
落红生无可恋。
她家小姐,本就为祸一方。
现下好了,狼狈聚集,生灵要涂炭啊!
方予乐自是不知自家丫鬟将成语用的这么乱七八糟的,她在想,林嫣儿神神秘秘的,重逢礼,该有多大?
“小姐,方姑娘的马车到了。”
林嫣儿早在府门前等着,看见方予乐到了,未等马车停稳,便等在了一旁。
“卿卿,快点儿,快下来!”
少女的声音明快又清脆,光是听着,就让人心情大好。
方予乐从马车下来,和林嫣儿两相执手,对视一笑。
是她们想象中的样子。
“走,上我的马车,咱们边走边说!”
马车上,好不容易叙完了旧,林嫣儿回归了今天的重要主题。
“卿卿,你还记得我之前在信中和你提及的孟九安吗?”
“极年轻便承袭侯爵位的那个?”
“没错儿,就是他!”
提及此人,林嫣儿激动的不行。
若不是在马车上,此刻只怕是要站起来,好“指点江山”一番的。
“他虽年少承袭爵位,但却不是那酒囊饭袋的,堪称才华斐然,是以五年前,就被圣上派到了边陲军营。”
“所以今日是回来了?”
“对呀对呀!”
“不仅回来了,今日,还会出现在醉香阁哦。怎么样,我这个重逢礼,够分量了吧?”
林嫣儿一脸的得意洋洋。
似乎能见到孟九安本人,就已经足以炫耀几年了。
自然了,也许真的是够炫耀好几年了。
林嫣儿书信中曾提过关于此人最出名的事儿,便是其承袭爵位惊现街头的那一天。
按林嫣儿所描述:万人空巷,迷倒万千少女大娘;骑于高头大马,引得瓜果鲜花帕子齐飞,那是大娘没了心思做饭,少女没了心思逛街。
最后还是禁卫出手,才开出一条道来。
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一幕,至今无人能敌。
“是了是了,够分量。”
方予乐不忍出声打扰她。
如此不同凡响的一个人,只怕她已经见过了。
哦,准确来说,应该是其手。
身份尊贵,边陲归来,容貌俊美。
全都能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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