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远拿起刷子把坛子刷得干干净净后,又往里面倒上了一点白酒,然后用手将酒液均匀地涂抹在坛壁和坛底,最后用火点燃了酒精。瞬间,坛子里燃起了淡蓝色的火焰,让人感觉十分神奇。等酒精烧尽,火焰自然熄灭后,这个坛子就算完成了消毒。

接下来,莫远小心翼翼地捞出已经被炸得金黄酥脆的坛子肉,将它们整齐地摆放在坛子里。由于坛子比较大,需要摆放至坛子的三分之二高度才能填满。然后,他再将剩余的猪肉倒入坛中,让猪肉完全浸没在油里。这样一来,等猪油慢慢凝固,坛子肉就大功告成啦!

按照这种方法保存的坛子肉,一年内都不会变质。以后想吃的时候,只要从坛子里捞起一块,就能品尝到美味的坛子肉了。

其实这种坛子肉,放的时间越长,味道就会越好,毕竟坛子里本身就有盐分,经过长时间腌制后,肉质变得紧实,香气四溢。

此时将坛子肉取出,可以用来炒菜或炖汤,味道极佳。然而,莫远可等不及那么长的时间,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品尝一下这道美味佳肴。

于是,他决定拿出一块来烹饪,让大家一同分享这份美味。此外,他还炒了一盘酱肉丝和一盘辣椒炒肉,以丰富餐桌的菜品。就在这时,锅里的米饭恰好蒸熟,散发出阵阵清香。

过去,莫远家中并没有大米,因为他家所在的地区是旱地,无法种植水稻。而大姐红英那里每年只种一季稻子,但产量有限,所以每年只能给莫远家一些。

这些大米基本都被莫远独自享用,因为其他家人更习惯吃面食,只有莫远对米饭情有独钟。尽管现在生活条件有所改善,但考虑到其他人的饮食习惯,莫远购买的主食仍然是以白面为主,很少准备米饭。

这次周永利送来了这么多大米,终于能够让莫远一饱口福,同时也满足了林雪的喜好,毕竟她来自南方,喜欢吃米饭。

这几年的插队生活,白面都没吃过几次,更别说大米饭了,也算是莫远多一点小私心,

而且时间仓促,就他自己也不可能再和面蒸馒或者烙饼!

随着莫远的一阵吆喝,林雪从房间里跑了过来,帮忙往屋里端菜,

等到色香味俱全的几道菜摆在桌子上的时候,别说是莫友贤等人,就连周永利也傻眼了!

这,也太丰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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