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恪,算是言卿的故人。

言卿九岁时被拐卖过,受到了巨大的惊吓,好好的孩子差点给吓疯了。

虽然通过梁俞年的催眠,她又变成了那个机灵活泼的言卿。

但自那年起,言家多了个活动。

在暑期时,言斯辰会带着妻子儿女出国度假。

每一年夏天,他们都会来到克利夫顿城,在这里度过半个月。

那时,言卿还小。

她只知道,爸爸和哥哥似乎有事在忙,妈妈也总是见不到。

她是个小孩子,耐不住寂寞,总是在度假山庄哭闹乱跑,怎么哄都哄不好。

度假山庄里,还有其他少男少女在。

他们一起交往、跳舞,说着些言卿听不懂的话。

宁恪,是其中唯一的东方面孔。

言卿看见他,便觉得亲切,喜欢缠着他。

一来二去的,照看言卿便成了宁恪的固定任务。

克利夫顿城位于海边,度假山庄更是囊括了一大片海域,海岸线蜿蜒长达几十里。

宁恪一直定居在这里,大海的潮汐似乎刻在他的骨子里。

为了不让孩子哭闹,他总是带着年幼的言卿去海边,在退潮时分,跟她一起赶海。

他总是提着一个小桶,还有铁铲、耙子、网兜等一干工具。

穿着黑色T恤、短裤,沙滩鞋,露出肌肉修长坚实的小腿和手臂。

那时,宁恪也不过是个少年。

他不爱说话,一边在礁石上走,一边把海里的生物往桶里扔。

暮色勾勒出少年利落的身形,他的气质像极了某种海兽。

言卿像个小跟班,在宁恪身边跳来跳去,吵吵闹闹,不住地发出惊叹和称赞,情绪价值拉满。

宁恪弯下身子,用工具撬开附着在礁石上的小生蚝,把里面的嫩肉喂给言卿吃。

第一次吃活的生蚝,九岁的言卿惊呆了,她不敢相信这玩意儿能生吃。

“不行吧,吃了一定会肚子痛的!”

她瞪大眼睛,连连摆手,

“而且没有洗过,一定有病菌!”

宁恪很有耐心地解释道,

“只要没有接触到海水,就是干净的。”

他把小指头大的生蚝肉往言卿唇边递了递。

“很好吃。”

言卿到底胆子大,也好奇,终于还是忍不住诱惑,闭上眼一口吃了下去。

味道意外得很好。

小生蚝的肉很嫩,滑滑的,像是果冻。

带着海水天然的咸味,鲜美无比。

“真的诶!”言卿笑得眉眼弯弯,“超级好吃!比熟的都好吃!”

她也不怕闹肚子了,吵着还要。

宁恪忍不住弯了弯唇角,随后直起身子,接着往前走。

如果发现小生蚝,就直接撬开给言卿吃。

抓到其他生物,就放在小桶里。

等返回山庄,就支起篝火和小锅,清洗煮熟后,蘸着海鲜汁子当夜宵。

言卿从小待在帝都,海滨生活对于她而言,实在是新鲜好玩。

而宁恪……似乎跟他的同龄人,相处得也并不好。

那些外国面孔的少男少女,吃穿都比他好很多,似乎也看不起他,从来不跟他玩。

毕竟,他们是度假山庄的客人,而宁恪,更像是被使唤的佣人。

只有言卿像个小麻雀似的,跟在他身边。

两个人在海边,一待就是一天。

或是观赏涨潮,或是在退潮时寻找大海的赠予。

言卿白嫩的肌肤,也会被海边强烈的日光晒得红红的。

但她不怎么娇气,就算晒得发痛,也闹着要去玩。

每一次在度假山庄见到宁恪,言卿都又长大了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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