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千帆不请自来,径直走到林麦麦身边,深吸了一口气,那表情仿佛要把林麦麦整个人都吸进鼻腔里。“真香啊,本王的鼻子果然灵敏。”
林麦麦白了他一眼,这自恋的语气,还真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王爷您这鼻子不去做那寻宝的猎犬,真是屈才了。”她嘴上虽然嫌弃着,但还是盛了一碗汤汁浓稠的红烧肉,放到了洛千帆面前。
洛千帆也不恼,接过碗,夹起一块肉,细嚼慢咽起来。他吃东西的样子不像其他王爷那般斯文讲究,反倒带着几分江湖侠客的豪放不羁,看得林麦麦一愣一愣的,这反差萌是怎么回事?
“怎么样?比你府上的厨子做的如何?”林麦麦双手托腮,一脸期待地问道。
洛千帆放下碗筷,煞有介事地评价道:“嗯,勉强入口。”
林麦麦的笑容瞬间凝固,这厮是故意来砸场子的吧?她咬牙切齿地问道:“王爷,您要是不会说话,我可以把您的御医请来,看看是不是嘴巴出了什么问题!”
“哈哈哈!”洛千帆看到林麦麦炸毛的样子,忍不住大笑出声,“本王不过逗逗你,你还当真了?”
林麦麦气鼓鼓地瞪着他,这人,真是欠收拾!
啊,不知何时洛千帆开始叫自己麦麦了。林麦麦内心嘀咕了一句,神色依旧。
“好了好了,不逗你了。你这红烧肉做得确实不错,比本王吃过的任何一家都好吃。”洛千帆终于收起了玩笑,认真地说道,“尤其是这汤汁,用来拌饭,简直绝了!”
说着,他还真就盛了一大碗白米饭,将剩下的红烧肉汤汁全部倒了进去,吃得津津有味。
林麦麦看着他这副毫无形象可言的样子,心中暗自好笑,这哪还有半分高高在上的王爷样啊,分明就是一个嘴馋的毛头小子嘛。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林麦麦一边说着,一边又给他盛了一碗饭。
“嗯,还是麦麦最好。”洛千帆嘴里塞满了饭菜,含糊不清地说道。
林麦麦被他这突如其来的称呼弄得一愣,脸颊不自觉地有些发烫。这男人,还真是越来越会撩拨人了。
“咳咳,天色不早了,王爷您也该回府了。”林麦麦故意岔开话题,催促道。
洛千帆吃得头也不抬,含混不清地应了一声,全然不见平日里的冷峻威严。
林麦麦看着眼前这个仿佛饿了八百年似的男人,心里莫名升起一股满足感。
“这男人,原来是属猪的吗?吃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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