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成衣铺,苏燕婉又带着儿子儿媳去鞋铺买了五双麻鞋和五双布鞋!这回店铺掌柜比较正常,是一个七十岁的老者,不管见了谁,即便见了穿着破落的庄户人家打扮的客人,也是一副笑眯眯的模样。

庄户人家,日子过得差一些的,舍不得花钱的,一般都会穿最便宜的草鞋。草鞋是以葛布,麻草等材料编制而成,虽说粗糙磨脚,但是却极为便宜,一双草鞋也就一个铜钱,有些手巧的人家也可以自己动手去编,连这一枚铜板也省下去了。

比草鞋好上一些的,便是麻鞋。用麻编织而成,轻便舒适,还不伤脚,满大街的百姓,大部分穿的都是麻鞋。麻鞋一双价格略微贵一些,大概十个铜钱左右。

比麻鞋更好的则是布鞋,是用布和棉花一起缝制的,底子也特别厚实,穿在脚上也特别舒服。一双上好的布鞋要五十文左右。

也有比布鞋更好的,比如皮靴,毡靴,毛靴,云头靴,还有方舄,皂靴等等。有的鞋子都要几两,几十两银子。苏燕婉是庄户人家,麻鞋跟布鞋就够用了。便一口气要了五双麻鞋,五双布鞋。

鞋店掌柜已是年近古稀,也是个人精,可不是那种以貌取人的愣头青,活了这么大的岁数,什么人没见识过。自始至终都是客客气气的,从头到尾都不端一点架子。

直到这不起眼的女客,一口气花了五百五十文买了十双鞋,不由得暗暗称奇,心里不知不觉就高看了一眼。

苏燕婉又去了书店给赵见贤买了一套四书五经,花了二两银子。再去铁匠铺花了二两银子给赵思齐买了一把宝剑。宝剑不足三尺,剑鞘与剑柄尽是墨色,看起来很是庄重。原本庶民平日里是不可以随意佩戴宝剑的,只有王公大臣才能在出门的时候佩戴宝剑,因此赵思齐不敢将剑背在身上,只能藏在大哥的背篓里,用成衣将宝剑遮掩。

接着又去首饰店,花了一两银子给自己买了一个孔雀白玉簪子。苏燕婉自然不会厚此薄彼,征求两个儿媳的意见后,给大儿媳花了一两银子买了一个碧玉荷花簪子,小儿媳也同样是一两银子的飘花翡翠荷叶簪子。

一路上,赵见贤与赵思齐兄弟两人,嘴里似乎吃了蜜糖一般,都乐开了花。

田小草与谢晴岚更不必说了,没有哪个女人能抵得住饰品的诱惑,更何况是又贵又精美的簪子了。

最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谢晴岚,短短的两天的时间,自己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般的变化。尤其自己的婆婆,与过去的差别那么大,以前倒是跟白氏那般胡搅蛮缠毫不讲理,现在是落落大方不失气概。自己的簪子可是值一两银子的,以前是做梦都不敢想象的。

去了米铺,又买了十斤上好的白米,镇上没有白米,只有县城里有,想着过两日还来肥水县,就先来了十斤。

“上好的猪肉喽,精肉一斤六十文,五花肉一斤五十文,肋扇一斤五十文,肥肉四十文,大骨头二十文,下水一斤六文。”

“摊主,下水全要了,能便宜点不。”

“下水有二十斤,夫人如果都要了,就算你五文一斤。”

摊主是一个皮肤黝黑,身形魁梧的大汉,一听有人说要将下水全要了,不由得大喜,生怕对方不买,直接便宜了一文。这猪下水包括猪肝,猪心,猪肺,猪肚,猪腰子,猪大小肠,还有胰子,连体,猪油等。除了猪心,别的部位几乎都不好卖,毕竟除了庄户人家买些猪下水炼油解馋外,大户人家是极难看上眼的。正所谓穷人买不起,富人不愿买。

“下水我都要了。再来十斤精肉,十斤肋扇。这装下水的篮子也送我吧。”

“那自然没问题!夫人!我给你切肉!一共一两二钱银子!”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