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大学城艺术节就要到了,有人觉得,这只是一场可有可无的文娱活动;有人则认为,这是改变人生的重要阶梯。

《摩罗河之春》的创作者肖斯塔,便是在艺术节上崭露头角,进而遇到慧眼识才的伯乐格拉祖,从此走上顺风顺水的艺术道路,最终成为一代圆舞曲大师。

跟所有艺术系的学生一样,丽丽·海瑟薇也不愿错过这个成名成家的大好机会,想要在艺术节上露一手。

可惜的是,时至今日,她也没有完成一件拿得出手的像样作品,甚至,都还没有找到一个看得顺眼的像样模特。

所以,她找到马尔斯,并不是为了谈情说爱,而是希望马尔斯为她充当临时的人体模特。

能够跟心仪的女神单独相处,正是马尔斯梦寐以求的事情,他当然没有拒绝的理由。

别说是充当临时模特,就是当牛做马,变成一个千年备胎,他也会欣然接受。

两个人搭乘公交车来到郊区,沿着木制楼梯登上一栋老旧民宿的二楼,进入一间简陋的房间。

这里,就是丽丽·海瑟薇租的临时画室了。

屋子里空空荡荡的,没有一件家具,只是每一堵墙上都画满了奇奇怪怪的涂鸦。

“马尔斯,把这个披上。”丽丽·海瑟薇从包里掏出一块酒红色的绸布,扔了过来。

马尔斯将红绸捧在手里,一脸的不情愿,这东西既不像衣服,也不像披风,比方巾大,比窗帘小,用来当桌布还差不多。

见马尔斯没有动弹,丽丽·海瑟薇只好亲自动手了,她帮自己的模特脱去外套,只留下一条红色的裤衩。

这可太难为情了,马尔斯的心脏“怦怦怦”跳个不停。

丽丽·海瑟薇从包里掏出一块红绸,搭在模特的右肩上,用以遮掩右侧那块饱满的胸肌。

又找来一把光秃秃的破烂扫把,插到模特的手里,充当蹩脚的兵器。

经过一番精心的打扮,马尔斯身披桌布,头顶长毛刷,手持扫把,俨然一副落魄战神的模样。

“长矛和战袍还行,就是……”丽丽·海瑟薇左瞧右看,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她又从角落里找到一个凹陷变形的铝制锅盖,固定在马尔斯的硅胶假肢上,用手指关节轻轻敲了一下。

哐!

锅盖发出一声破响。

她满意地点了点头,呵呵笑道:“好盾!”

马尔斯站在窗边,沐浴着从梧桐树枝叶间照进来的阳光,暖洋洋的。

丽丽·海瑟薇手持调色板,坐在榉木画架前,一脸认真地挥舞着手中的画笔,很有艺术家的风范。

马尔斯握着象征性的长矛和盾牌,模样十分滑稽,看不出一点战神的气质。

坦白地说,他的内心是拒绝的,可是来都来了,打退堂鼓为时已晚,只得硬着头皮坚持下去。

不知过了多长的时间,马尔斯的肌肉开始酸痛起来,倘若不是为了心中的女神,他恐怕早就撂挑子不干了。

丽丽·海瑟薇似乎也有些累了,扭了扭脖子,说道:“我们休息一下吧。”

马尔斯一下子就垮了下来,真想不到,站着不动也是一件累人的苦差事。

他来到画架前,想要看看大艺术家的杰作,结果,画布上只有一个大致的轮廓。

“照相机都发明几百年了,为什么还要画画?”他不解地问。

丽丽·海瑟薇显然有些不悦,“汽车也发明几百年了,你不还是得用两条腿走路吗?”

“有道理。”马尔斯可不想惹女神生气,立即改口,“其实,我挺喜欢画画的,可惜,天生没有艺术细胞,这辈子是当不成艺术家了。”

丽丽·海瑟薇没有回应,看着画布上的半成品微微点头,仿佛在说:“是的,你的确是那样。”

又过了一会儿,她才笑着问道:“马尔斯,你以后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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