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如景一听,便没有再说什么,伸手拉住了时念,大步走在了她前头。

时念感受着手心里传来的温度和力量,目光落在身旁那个正牵着她大步向前走去的身影上,落日的余晖洒在温如景的肩膀上,突然她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可能是单身的太久了,又或许在这个世界上她内心深处其实是有些孤独的,突然有这么一个人靠近她,给她关心,其实她心里还挺高兴的,暖洋洋的。

温如景长得好看,人品也是可行的,倒也不是不可以两个人谈着处一处。

反正都睡一个炕上了,又结婚了,也抱过了,也亲过了,她还在这里矜持个啥?

所以,她决定了,她要谈恋爱!

至于以后两人的缘分会走到哪一步,以后再说,先享受当下的生活!

………

回到家的时候,温如景把背篓从身上放了下来,时念赶紧掀开布看了看背篓里的兔子,果真和她猜的一样。

三只兔子蔫不拉几的躺在背篓里,已经没了气息,和上次的情况一模一样。

难不成野兔和野鸡是一样的吗?只要沾了人气儿,就自己死了?

不过它们死不死的不重要,反正迟早都要做成美食的。

温如景目光落在那三只体型硕大的兔子身上,微微一愣,原本他以为时念顶多也就抓到了一只,没想到居然是三只!

时念注意到温如景脸上透出的些许震惊之色,心里不由得一紧。

野生兔子向来都是以机敏灵活着称的,想要抓住野兔,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她自己每次上山居然都能抓住野兔,时间长了,难保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而且她空间里的兔子一会越来越多,肯定还要往家里拿着吃的,想到这里,时念立马在心底迅速编了一个看似合理的说辞,开始胡说八道了起来:“哈哈哈哈,怎么样?是不是觉得我的运气特别好呀?当然,其实这可不完全只是靠运气,其实我还有一个抓野兔的独门小窍门来着,这个窍门可是我爸爸在世的时候教给我的,所以我才能抓住这么多野兔,” 说着,时念还故意眨了眨眼,做出一副得意洋洋的模样。

温如景看时念得意的模样儿,笑了笑,配合着说道:“那你这窍门可真厉害,一般人可学不来,我下乡也有大半年了,也没听说谁抓住野兔的。”

时念连连点头,故作高深地说:“那当然,这可是我家祖传的秘诀,轻易不外传的。”

“好,那我就不打听了。”温如景拎起一只兔子,“天也不早了,饭我做好了在锅里热着,我把这几只兔子的血先放了!”

自杀的兔子要赶紧放了血,不然到时候吃的时候不好吃,腥味儿就会更重。

“行,那我先去吃饭了!”时念走进了厨房,她确实有些饿了。

既然温如景已经做好饭了,那就等明天了再吃兔肉。

晚饭是酸菜炒鸡和白米饭。

时念吃着饭问旁边处理兔肉的温如景:“你吃了吗?”

“我吃过了!”

时念一听,便一边吃着一边看温如景收拾死了的兔子。

可能有了上次处理兔子的经验,这次温如景的手法要比上次熟练多了。

吃完饭,时念洗了锅,一起加入了温如景,两人开始一起处理兔肉。

一直忙活到天黑,三只兔子才收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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