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林乔。

没错,我的原名并不是什么杨自守,那不过是我为了达成目的在路途上取的化名而已。

十七年前,我还只是一位平平无奇的作家,写出的小说平淡无味没有新意,以至于八年的作龄作品依旧无人问津。

“你也老大不小了,是不是该找一份正经工作了?”父亲生气的脸扭曲成了麻花,他对我破口大骂也已经不是一次两次,而是家常便饭了。

“你整天抱着这书这笔有什么用?这么久以来赚过一分钱吗?隔壁家老王的孩子,早就已经月入八千了!可你呢?分文没有还要倒贴……”

是啊,别人家的孩子,总是比我优秀,父亲总是拿他们与我作对比,我早已见怪不怪。.

别人家的孩子,多么绚丽的烟花?我这种下水道的蛆虫,哪里比得上他们?

既然你那么喜欢别人的孩子,怎么不去当别人家的父亲?

真是见鬼。

十八岁那年,我离家出走了。

甚至连封信也没留。

父亲没有试图找过我,十年了,杳无音讯。

不过这样也好,我根本不想面对他,我根本不想与他有任何关联,他的一举一动让我恶心。

我在丹京城租了间十二平米的小屋,为了能够付清房租,我在楼下餐厅里找了一个服务生的工作,白天干活,晚上继续我的写作。

为了让我的作品看上去更加生龙活虎,我开始借鉴大作家的文笔,不断地阅读他们的作品,不止地提升自己,白天闲暇下来的功夫,我都会用来读书。

餐厅来来往往的客人我数不清楚,更不认识,就算是经常光顾的回头客我甚至也认不出来,我没必要记住他们的脸,他们就算住在这里也八杆子打不着我。

我只要干好我分内的事,拿钱走人。

我一直这么想,直到她的出现。

她的长发很漂亮,就那样慵懒地搭在她的肩上,顺着一件黑色的礼服躺到她的后背。

她一直在跟自己的伙伴抱怨着什么,不过我不想听,她太过于吵闹,影响到了我的阅读兴致,让我十分厌烦,但我必须招待她,这是我的工作。

“你这本,不是那个凛海作家神猫的作品吗?”

她突然说的话着实惊讶到我了,志同道合的朋友不多了。

“你读过这本书?”我略有好奇地问,将胳膊夹着的小说递给了她。

“没错,就是这本!”她高兴得像个孩子,“我很喜欢这一本!”

“这确实是本好书。”女孩的眼光与我一致,这让我很开心,我已经不知道多久没有跟别人聊过书了。

我被店长狠狠吐槽了一番,他让我赶快工作,聘任我可不是光让我来跟顾客闲聊的。

我不得不终止这一段聊天,去给别的客人上菜。后来我尝试再与那个女孩搭话, 可她一直在与同行的伙伴交流,我找不到机会与她交谈。

她们吃完饭就走了,除了与我道别,我再也没说上一句话。

本以为这不过是我这穷苦人生的一段插曲罢了,结果第二天我又看见了她,但是这回她是自己来的,头发也少了半截,是剪掉了么?

见到我她便滔滔不绝地跟我抱怨起来,为什么工作要剪头发啊,明明留了好久才留这么长的!

原来如此,她昨天就是在跟伙伴抱怨这个吧?

通过与她的交谈,我得知了她的名字,兰梦雨,在丹京总署工作。平时没什么爱干的事情,人生最大的爱好就是小说了。

“你知道吗?假如我也能修仙,我要一掌拍死所有的坏人!”

“修仙?那是虚幻的吧。”

兰梦雨似乎很喜欢玄幻的小说,尤其是修仙异能这一方面。在她知道我也是一位作家之后,不论如何也要欣赏一番我的作品,我拗不过她,只好把随身携带的部分草稿给她看。

她看得很认真,表情很严肃,这不禁让我有些害怕,她会喜欢吗?

我写的小说讲述的是两个敌对的阵营用异能互相对抗的故事,一方为正义,一方为邪恶,二者不可相容各自为战,守护各自心中的信念。

这样偏向男生的小说,文笔还如此一般,我担心她会和先前的读者一样唾弃它。

令我惊讶的是,她没有嫌弃我写的小说,反而是带着灿烂如星的笑容夸赞我的故事,还让我明天把全书带来给她。

“我没写完……”

“那你更新一章,我就看一章!”

我无奈地答应了,现在想来,当时更多的,其实应该是开心吧?

第一次被人认可,感觉真不错。

从那一天开始,她每天都会来这里吃午餐,每天都将我的小说仔仔细细地阅读一遍,然后认真地说出感想与建议,催促我加速更新。

或许是从未被人如此关注过吧,一股微妙的感觉在心底油然而生。

每天期盼她的出现,期待她读完小说作出的评价,期望她那张严肃读书欢乐大笑的样子。

大概一个月后,我们在一起了。

除了工作的时间,她无时不刻地陪在我的身边,鼓励我,支持我,欣赏我的小说,作出负责详细的评价,关心我生活中的一举一动,我对她的爱越来越深。

我灵感枯竭的时候,她便会把自己的想法分享与我,大多被我采用写进了小说,这不仅仅只是我对她想法的认同。

“写一把剑吧,一把可以维护正义,斩断一切的剑!”她眉飞色舞地说,“它锋利无比,随时随地会出现,守护正义,消灭邪恶!”

看得出来,她很想要这样一把剑。

“为什么是黑色的呢?”我好笑地问。

“不觉得讽刺吗?守护正义的剑不是光鲜亮丽的!”

于是,这把名为“万破”的剑,诞生了。

就这样,我们携手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四季节,一个又一个春节。她从不在乎我的过去,不问我的家人,不问与我无关的一切。

她只在乎我。

我也同样在乎她。

为了给她一个家、我开始了夜以继日的工作,同时兼职四五份工作,每天写作的时间只有不到一个小时,睡觉也不过五小时。我疯了般地赚钱,我要买一座房子,独属于我们的房子。

她升职了,如愿以偿穿上了蓝色的礼服。

那一晚,我给她买了个超级大的蛋糕庆祝,也正是那晚,她的一切都给了我。

我一定要娶她,等我买下市中心的房子,我就向她求婚!

我要让她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子!

二十六岁时,我全款买下了一座一百多万的房子。同时,我买下一个小戒指,我要在今晚,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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