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难缠的家伙!”狂狮虽然这么说,眼神却熠熠发光。

一个不敢接受挑战的人永远是懦夫。

永远不能站在人生的大舞台发光发亮。

只能像枯草般与土壤融合。

仙姬只有经得起一次次挑战,积累一次次人生经验,才能成为真正的狂狮。

后面射来的子弹,打碎了后挡玻璃,打碎了后面所有的灯。

丁胜浩不仅要将车开得又快又稳,还要防子弹。

他通过后视镜观察敌人的动作,每当枪口喷出火焰,他都将车稍稍晃了晃,成S线路。

敌人众多,三辆越野车全部坐满人

每辆越野车至少有两把自动步枪在扫射。

离洛城还有较长的路程,这样扫射,迟早会将汽车打穿。

车毁人亡是分分钟钟的事。

反击是唯一活路。

“会漂移么?”狂狮问。

“会!”丁胜浩说,“可是这辆车是电子手刹,不行漂移!”

汽车配置高的确有好处,车主喜欢。

有时因为配置高就使得机械性能大打折扣,世上鱼与熊掌通常不能兼得。

“不行咱们只能死!”狂狮大吼。

看着狂狮无畏的眼神,丁胜浩立马变成一位勇士,一位不怕死的超级勇士。

“拼了!”丁胜浩也大吼。

“等我指示!”狂狮在抓住最佳时机。

丁胜浩握紧方向盘,只等一声令下。

他清楚得很,操作稍有不慎,车毁人亡只是瞬间的事。

生命是终结还是继续就看这一搏了。

一个人如果想在世上干一番事业,或者最起码赚一桶金,一定要搏一搏。

在没有人脉钱脉的情况下,靠自己一双手,除了能力外,运气也非常重要。

搏一搏,也许能成功,也许会失败。但不去搏,永远不会成功。

人生就是一场赌博!

“好!”狂狮尖叫一声。

丁胜浩一拉电子手刹,手脚一起运用,汽车开始飘移。

留给狂狮只有短短几秒。

狂狮绝对不会让这几秒白白流走。

几秒决定两个人的生命。

“砰砰砰!”狂狮很潇洒也很酷的向敌车的轮胎放了几枪。

枪枪打中一辆越野车的两个前轮胎。

高速行驶当中一旦轮胎爆,直接翻车。

前面的越野车侧翻,尾部撞上了后面一辆越野车的前部,两辆车同时翻滚,第三部越野车紧急踩刹车,无奈速度太快了,无法避开另两辆翻滚的车,结果也侧翻在公路上。

缤瑞原地打了一个个圈圈,几乎要翻车了,凭着丁胜浩二十年的车技硬生生给救回来。

“快走!”仙姬远远听到有警笛声。

丁胜浩稳定了车子,便加快离开现场。

“好险!”丁胜浩擦了擦额上的汗珠,“真是死里逃生呀!”

仙姬沉默,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旭日东升,洛城已经在不远处了。

丁胜浩大喜,正要说庆祝的话,猛地见前面有一辆大卡车横在公路上。大卡车前面两辆硬派越野车。

“嘟嘟嘟”从公路两侧冒出几辆同样硬派越野车,将他们的后路堵住了。

“完了!”丁胜浩绝望了。

“停车,见机行事!”仙姬说。

缤瑞不得不停了下来。

“车上可是有一位叫东方仙姬的小姐么?”一位戴墨镜的魁梧大汉朗声说。

“我在!”仙姬微笑的下了车。

丁胜浩捏了一把汗,在包围之中,她竟然徒手下车,站在显眼的钟央,宛如一个活靶子。

如果对方稍有恶意,她必死无疑。

“我们老大有请!”墨镜大汉很有礼貌的说。

车门打开了。

仙姬向车内的丁胜浩招手。

“放心,这辆车我们会妥善处理好!”墨镜大汉微笑的说。

仙姬和丁胜浩上了他们的车。

一辆豪华加长的琳肯载着他俩进入洛城。

半山山庄,介于庄园与豪宅之间的房子。

能住得起这个房子的非富则贵。

安德鲁就住在这个房子里。

因为他是霸王杀手组织的BOSS。

在洛城你可以得罪市长,但绝不能得罪他。

没有人敢得罪他,哪怕是给他一点点脸色。

他五十出头,修饰很得体,看上去只有四十左右。

他很英俊,高鼻蓝眼,一头黄黄的卷发。一点也看不出他竟然是一位杀手组织的老大,反而更像一位绅士,一位养尊处优的名流。

酒注满,他很有涵养的举起杯子向远方的客人敬酒。

他的微笑很迷人。

仙姬不能失礼,因为她来自礼仪之邦。

丁胜浩,一位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从他出生起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名流,也从来没接触过上流社会。

他以为所谓的上流人物只不过衣食住行比普通人好点,应酬多点,功夫闲点。

人怎么会有高低贵贱之分呢。

如果有,那是遥远的封建王朝了。

直到见到安德鲁,他突然发现他错了,错得很离谱,错得很无知,错得很幼稚。

坐在他对面的名流不仅仅打扮与他不同,更重要的是内涵气质与他完全不一样。

瞬间,他觉得自己是个土鳖。

他在名流面前一句话也说不上,好像喉咙被鱼刺卡住了,胀得满脸通红,渐渐地变成紫色,貌似猪肝一样的颜色。

葡萄酒也不是他平时在超市买的那种十几,几十块钱的,入口真的不一样。喝了名流的葡萄酒,可以毫不客气的说,超市那种廉价的葡萄酒就不是给人喝的。

他一下子想通了,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削尖脑袋,用尽各种手段,甚至出卖人格,人性也要挤入上流社会。

因为上流社会的人活得才像个真真正正的人。

他猛然觉得,他近三十年的人生算是白活了。

“东方仙姬小姐难得来此做客,旅途劳累,尝尝本地特色,放松放松心情。”安德鲁用敲键盘的语调说,不快不慢,很悠闲,像在弹钢琴,怡然自得。

除了酒,还有丁胜浩没看到过的食物。

他无从下手。

因为他不会吃西餐,不会用刀叉。

安德鲁微笑,向一旁侍候的人低低说了什么。

那侍从飞快而去。

不久,侍从端来了一个大盘子,盘子是用很精致的盖子盖住的。

侍从打开盖子。

一碗香喷喷的米饭,一碗爆椒牛肉,一碗糖醋排骨,一碗三仙汤。

“中餐很好吃,我经常吃的。”安德鲁用香巾拭嘴,“请慢用!”

丁胜浩很艰难的吐出了两个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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