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的样子,好像什么都不知道。”卷毛走到窗户旁,招呼我过去。
我犹豫了一下,站起身走到他旁边。
他用手指挑起窗帘的一角,刚好可以看到窗外的马路。大约距离餐厅一两百米处停着一辆警车。
好几个警察正在拦着过往的行人,逐个抽查证件。
“他们在干嘛?”我问道。
“在抓人。”说完,他看了我一眼,又补充道:“确切地说,他们在抓你。”
“我?”大脑像是短路了一半,下意识地反驳道:“为什么抓我?我又没做什么!”
卷毛看着我,安抚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放下窗帘,说道:“重点不在于你做了什么,而大家相信你做了什么。”
我皱着眉头,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开口说道:“开什么玩笑?”
“我没有开玩笑。”他坐回自己的位置,眼睛有意识地看向我的裤腿。
我过了两秒才意识他在看什么。刚刚蹲在死者身边的时候,裤腿和鞋子都不可避免地沾染到了血迹。虽然染了血迹的裤腿已经被我挽了起来,但仔细一看还是有些异样。更何况从鞋底上那一块偌大的血迹。
我快步走到桌子旁,用桌子挡住他的视线。有些迟疑地开口说道:“我——”
他移开目光,再次拿起桌子上的菜单。
我在他对面坐下,双手因为紧张微微有些出汗。我伸手挡住他正在看的菜单,说:“沈亦诚——不,沈哥,虽然之前你救过我一命,但你也不能这么骗我啊。虽然你是演员,但这演技,不是我说,真的有些差。”
一提到演技这个专业问题,卷毛的脸色明显有些变化。他眉毛一挑,视线终于从菜单上挪开,盯着我,示意我接着说下去。
“如果我真的是凶手,你怎么还有胆子来找我?不怕了我杀人灭口吗?”我摊了摊手,补充说道,“更何况我没有杀人。”
“哈哈哈哈。”一听我这话,卷毛忍不住笑出了声音。他盖上眼前的菜单,说道:“我当然不怕,我是过来抓你去要赏金的。”
“啥意思?”我皱着眉头,搞不懂他葫芦里到底在卖什么药。
“这是开玩笑的。”他压低声音,靠过来,用只有我们两个的声音说道,“我是过来帮你找出谁在陷害你的。”
“别。你先说明白,刚刚那话是什么意思?”我推开他故意靠过来的头,问道。
“还能啥意思,你自己看。”他用手示意我走回窗户旁边,仔细往外看。
我虽然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还是将信将疑地走了过去。
我挑起窗帘的一角,往外面看去。
“你看警察的手里拿了什么?”他在我背后喊道。
这里和大街上的警车相距着实有些距离,只能看到有个警察手里拿着一张类似纸的东西,别的就根本看不清。
我回头,用怀疑地语气问道:“几个警察,有什么不同?”
他一副朽木可雕的眼神看着我,边摇头边走了过来,单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另一只手划开手机,露出屏幕的照片,说道:“都在当地的刑侦网上公布了。他们手里拿的就是这个。”
我推开他,夺过他的手机,说道:“你刚不是说他们不知道我吗?”
“哎?我怎么觉得你这人这么死脑筋呢?现代高科技都是摆设吗?”沈亦诚夺回他的手机,说,“我给你看他们的官媒,还能骗你不成?”
他关上手机,指着我的鞋子说:“你穿得如此明目张胆,是不是就怕别人不知道你是凶手?你看看你的衣服。”
我低头,这才意识到,黄色衣服的胸前不知何时也染上了红色的血迹。
我无奈地翻了一个白眼,脚上和胸前的血迹的确有些显眼,看上去怪吓人的。
“我真的不是凶手。”我辩解道,“我看到这人——我说了你也不信。”
“我信。你看到什么?”他问道。
我挥挥手,走回位置上,有些泄气。
他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把鞋脱了,找个地方扔了,别穿了。”
“光脚吗?”
“你这样穿鞋还不如光脚呢!即使你擦干净了,高科技往那一照,啥都显形了。”
我半信半疑地看着他,觉着他说着有几分道理。于是慢慢弯下腰,脱下鞋子,提着它四处张望,看看有没有垃圾桶。
“哎呦我去,你也别现在脱!待会我们要吃饭的。”卷毛一边捏着鼻子,一边在那叫唤。我皱着眉头,有些尴尬地又把鞋子套了回去。
“去洗手,快!”他眼睛都不看我一眼,直接指着门口,“顺便把鞋扔那!”
我撇了一下嘴,无奈地站起身子走向洗手间。
假设他说的是真的。这件事会往哪个方向发展?
按照现在媒体的传播速度,从国外到国内,传播速度整体会慢一杯。假设四个小时完成整个传播,现在是12点20分,距离整件事情已经过了将近两个小时。也就是说,带我传播性质的那部人已经知道了我。
我站在洗漱台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胸前有几块红色的血污还残留在那,我脱下上衣,拉扯着有血污的地方放在水龙头下冲洗。
他们会相信我吗?
等血污冲洗干净之后,我又挪步到烘干机下,企图烘干湿了的部分。
凭啥卷毛会相信我是无辜的?
我一边烘着衣服,一边掏出手机,打开Youtube,搜索Paris等几个关键字眼,想确认下是否真的如卷毛所说,刚刚的视频是官媒所发。
结果,搜索结果展示了几个NEW的标签视频,正是刚刚那段视频。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