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张献忠屠川两百万人一说,史料记载的大规模屠杀是有三次,一是1645年(明弘光元年,隆武元年,清顺治二年)农历十一月血洗成都居民。
二是1646年农历二月遣四路人马向成都东西南北州县“除城尽剿”。
三是1646年农历六月将迁入成都的百姓一网打尽,再次血洗成都。
还有一次小规模屠杀,是在1645年农历十二月在大慈寺(另说青羊宫)屠杀全省来应试的士子。
除此之外,张献忠还以手掌记功,来提升士兵的官衔,称为“草杀”。
《明史》称“草杀”共计“杀男女六万万有奇”
《后鉴录》更是列举了大西军东西南北四路所屠男女人口总数量,“合计六万万有奇”。
《小腆纪年》、《寄园寄所寄》、《蜀记》、《续编绥寇纪略》、《锦里新编》及各地方志等书,也大体沿用仅“草杀”,大西军就造了“杀男女六万万有奇”的杀孽。
(据郑光路先生的《张献忠剿四川真相》一书分析,涉及到古代“合文”计数和“衍文”计数,六万万极有可能是六十万,而不是六亿)
不过以上的记载,很有可能是清朝对于张献忠的摸黑,毕竟清廷要找一个替自己背黑锅的人。
张献忠在1646年11月西充凤凰山中箭身亡后,满清立即宣布四川平定。
但事实是,在张献忠死后清军用了近20年时间,才击败各股抗清势力,平定了四川。
若是张献忠真的是野史记载中传说那样,杀到川民只剩8万人,清军根本不可能耗费如此多的时间才平定四川。
清初张烺的《烬余录》也曾言:“蜀民至是殆尽矣。今统以十分而计之,其死于献贼之屠戮者三,死于姚黄之掳掠者二,因乱而自相残杀者又二,饥而死者又二,其一则死于病矣”。
张烺说了一部分实话,但这本书是献给康熙皇帝看的,很有可能有些隐秘之处不会被记载,甚至被涂改。
根据一些清廷刻意留下的野史中,有记载称张献忠曾在屠杀之地立一杀气腾腾的“七杀碑”,上书:“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善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但在后来四川广汉市出土了张献忠的“圣谕碑”,碑文上却刻的是:“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联想到清军制造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两桩惨案,对于四川人民宁死不屈的抵抗,以当时清廷的残暴,很有可能采取了大规模屠杀的方式来宣泄自己无能的怒火。
1649年(明永历三年、清顺治六年),清军还贴出了一个告示: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
由此可见,屠杀川民的很有可能不是张献忠,而是所谓的自诩为正统的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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